真的很感谢你,答应我真的真的做到不理我。
让我觉得我们之间,删了加加了删的无限循环总有一回你还是够硬气的 。
一直跟自己说,不见不想不念,各自安好就是最好的。
这段时间里,一念三千,哭过笑过。
自习的时候自习,下了自习的空隙就去跑步。
重新学以前学的口琴,把喜欢的歌都唱了一遍,每天坚持做很多事情,还有练唱粤语歌,成长了很多,学到了很多,逼迫自己把每一个空闲填满 。
都说忘掉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新欢,可是我不想,因为我想找一个和你一样有趣,并且互相都觉得对方有趣的人谈何容易,你,就该是最有趣的了吧。
每天都像是在过着两种人生,白天在大家面前笑的没心没肺,晚上回去的时候总是悄悄的哭 。
已经第二十天没联系了,暗暗告诉自己明天是第二十一天,后天是第二十二天,大后天是第二十三天等等等等,然后更多更多更多天都会过去,要一直记得,无论怎样,都应该不见,不想,不念。
因为我应该对自己狠一点。
回想起来,遇到了你这个家伙,其实蛮不错的,我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即使哭的那样伤心,说起来还是觉得这样庆幸。
是啊,我很庆幸啊,遇到的是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你这样谦和温柔的人,乖巧安静的性子,善良真实的内心,聪明机敏,对身边的人细腻如丝。每每想到,总像伸手就能触摸到那真诚的心灵,让人觉得踏实而安心。你总是一脸萌帅,害羞温顺的时候尤其可爱,外表纯良无害,内心充满了许多小邪恶,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在我心里是那样让人喜欢。
而我自己,一直是个疾恶如仇,自尊心和正义感都满满的菇凉,永远年轻,永远热血沸腾,在遇到你之前一大堆原则、理论限制自己,可是后来遇见了你,你说,我们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没有了原则。我的胡萝卜,是你让我体会到,怎样的折磨都不觉得疼。
你说你已有她,也是真的喜欢我,但你的生活和她相融入,不能辜负她。我当然知道,我多想你是属于我的独立的个体,我多想有属于我们自己的爱情。
在我心里,相爱的两个人应该像好朋友那样,可以晚上蒙着被子在被窝里聊天,一直聊到很久很久。我拿我的故事来和你分享,而你愿意来探索我的故事,了解,懂得,并且慈悲。
我们每天在外面都要说那些有用的话,必须要准确简练,掷地有声,拿捏分寸,斟酌字句,有好些话,有想说的冲动,可是到了嘴边,又生咽回去,因为觉得矫情,觉得不会被理解,觉得挺不应该。只有对爱的人无需刻意而为,永远不用担心他觉得你傻你蠢,反而会担心,说了那么多琐事会不会拉低他的智商。
有一次台湾主持人采访马英九,问,当时是怎么追求太太周美青的? 马英九说,就是那天我们一起参加宿营,两个人在帐篷外聊了一晚上,就决定在一起了。主持人不依不饶的问说:聊的什么话题? 马英九想了一下说:忘记了。就是上学时候遇到的一些不重要的琐事。但唯一记得的是,聊过之后觉得这个女生很有意思,很想继续交往下去。
所以,爱就是虽然不清楚爱他的什么,但是在一起吃很多的饭,说很多的废话。
不说话的时候,相对并不尴尬,在这春风四起的时节,听一曲梅花三弄。说话的时候,喋喋不休,灵感爆棚,告诉你今天、昨天或者前天发生的趣事、琐事、傻事、混事,然后一起畅想更好的生活。就以这样的形式走下去,真真是极好极好的。 说不清眼前是不是苟且,也顾不了未来的诗和远方,让我们此刻只谈论生活的琐事,不关心改变世界,只关心这一个你。
当初张爱玲和胡兰成刚在一起的时候,聊天聊到男废了耕,女废了织,才知道什么叫做山不厌高,海不厌深,相见恨晚。
天冷多加衣,吃饱好干活。有什么事情比生活的琐碎本身更重要呢?你无法自由的与我分享生活的点滴,是爱还是仅仅喜欢,很清楚明了。
我该回归我自己的原则。
比起拥有一个喜欢却不爱我的人,我更愿意不再拥有不再动心。
因为喜欢是拥有一次, 爱是拥有一辈子,
喜欢是看到你就想拥有, 爱是拥抱过别人以后, 还是想拥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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