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刘先生在某股份制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万元。一次由于急需资金做生意,就全部透支了,后来一直没还上;到了2007年,银行方面给刘先生寄来的账单显示,其应还款额已变成3万元。拿到账单,刘先生吓了一跳,短短两年,2万元欠款竟然增加了50%,这是怎么回事?
答案就是复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利滚利”。就是得到利息后,把利息加入本金一起生利息,爱因斯坦称其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我们回到刘先生的账上,银行方面给刘先生的透支利息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收复利,意思就是说,每月都把该月的利息加总到当月本金里面,算作下个月的本金,再去生利息。虽然看起来每个月所收的利息不是很多,但是长此以往,利息越滚越大,数字会大到你无法想象。
现实生活中,银行吸收存款一般按单利给储蓄者支付利息,而给贷款者设计的很多贷款产品,就是以复利计算收取利息,例子中的信用卡透支就是其中一种。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银行盈利的高明之处,表面看银行只赚取存贷款利息差,实则不然,因为手握“复利”这个利器,银行赚的远远不止存贷款利息差。
也正是因为复利的“残忍”,国家法律已经对民间借贷的复利现象实行了一定的限制。对于我们大众投资的很多理财产品,我们可以把这些产品看成是“变相的复利产品”。比如,某基金从2004—2007年,4年内年平均收益率大概都维持在15%左右,如果把这每年的年收益率看成是该基金的年利息率,那么,该基金就是一个“复利产品”,因为2005年的“本金”是2004年的“本息和”,之后每一年都是如此。但是,它每年的收益率又不是固定的,是随着市场行情有所波动的,所以,我们说这是“变相的复利产品”。
《十万个为什么: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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