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民族有一个优良的传统,那就是“尊老爱幼”。
不过,对有些老人,恐怕只知道要求人家“尊老”,却忘记了“爱幼”。
日常生活中,不乏有些老人,尤其是那些老大妈,喜欢“盘嘴”,即整天東家长西家短,当面对李家阿姨讲,说陈家媳妇说你妈的坏话;李家阿姨刚走,陈家媳妇来了,她又对陈家媳婦讲起悄悄话,说李家媳妇在张家女儿面前说你不孝敬公婆。。。于是搞得李、张、陈三家不和。
邻里不和倒也罢了,昨天这位老大妈居然和邻居家的十岁与五岁小女孩掐打起来。事情本来简单,五岁小女孩想攀外装煤气管道玩,夠不到,十岁小姐姐抱起小妹妹,想帮忙姝妹攀上去。大妈路过阻止,十岁小女孩回嘴,说了几句后,就带着着姝妹回家了。
本来这件事,大妈没有错。可后来发生的事,却叫人受不了,昨天晚上七点多,这位大妈居然跑到小女孩家里,硬说小女孩骂她了,一定要小女孩赔礼道歉,而且要求其母当面责打一顿才肯罢休。。。小女孩哭着说,我没有骂“外婆”,谁知老人家居然熊撒泼,坐到地上大哭大鬧,后来先后有多位邻居上楼劝说无效,最后还是大妈女儿劝说,才于九点多回家。
一般人想想,这件事总算了结了吧,实际上,你更加想不到:今天一上午,大妈又到小区大楼旁走廊里鬧,不但说昨天十岁小女孩骂她,还举证说,四五年前,有一位女邻居看到这位小女孩用脚踩她;没办法,只好依着她,找来这位女邻居。女邻居说,过了四五年了,我那里记得清楚。于是,老㘯景重现,大妈再次坐到地上撒泼,一而哭,一面口出污言秽语。。。众人好说歹说,才将她劝回家,不过,临走时,还对小女孩母亲讲:这件事没完。
写到这里,我真为这位“中国大妈”感到脸红,想不到你平时東家长李家短,搬弄是非,搅得邻里不和;如今为了一件小事,居然一而再,再而三与一个十岁小女孩过不去,固然这件事小孩子有錯,你八十多岁了,早已有了孙辈,也不该如此“爱幼”吧,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你竟然拿四五年前,只有五岁小女孩的所谓踩你的脚来说事,也真亏你如此记仇,以后还有谁敢与你相处?!
尊老爱幼是一个完整的美徳传统。作为一位老人,要小辈尊重你,你就必须做人做事值得人家尊重,同吋也要爱幼,小孩子才会真心实意地尊重你。小孩子眼里是掺不了沙子的。我们做长辈的,一定要做个好样子给孩子做榜样啊!
发文之后,有友人说,对于八十多岁的耄耋老人而言,有此行为,己不足为奇,也不能一定要求改正,远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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