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这是18世纪到20世纪中叶对纽交所一贯的评价。
我们是一个对商业具有悠久历史传承的民族和国家,却是因为种种原因造成了严重的断代。因而,我们不仅缺乏工业时代的专业化培训,也缺少商业文明基本的原则:
第一,成交了就是成交了。也就是说,买卖双方一旦价格达成一致,交易一旦做成,在具体交割环节就不能有任何改变。以目前毫秒级甚至微妙级的交易时延及百万级的并发,如果不能执行此条规则,资本市场将无法运转。
但是看看我们耳熟能详的各家加密资产交易所的黑历史,我们就发现,这条基本原则被无数次突破。所以大批交易参与者用脚投票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第二,私人契约的隐私不得侵犯。交易所是交易平台,具备上帝视角,对于在平台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都如观察一个“透明口袋”。如果交易所下场参与交易,无论是交易信息方面,还是交易链路的时延和效率方面,无人能出其右。
所有做交易的人都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只要有人或机构比别人快一步完成下单和交易,就可以顺利地实现套利,而且毫无风险。在交易所内,除了交易所自身,还有谁比ta快呢?
所有人(不仅仅是行业内的)都明白一个道理,运动员在比赛场上永远不可能战胜具有裁判身份的选手,无论这个选手的竞技水平如何。
可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很多会议所就在做着这个无风险套利的事情,赚得盆满钵满。
可是纽交所因为是俱乐部形式存在了很长时间,且缺乏监管,所以在历史上一直在私下做着这些勾当,只是比很多现今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要有节制,更收敛一些罢了。都是“割韭菜”,再比较谁的“道德”更高尚,似乎有些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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