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这个人物是潘巧云,是《水浒传》里的人物,“病关索”杨雄的妻子,在第四十四回出场,然后在第四十六回在杨雄手里一命呜呼。
一看到她姓潘,就不免想起了潘金莲。要说施耐庵是不是对潘姓女子很有意见,前有潘金莲,后有潘巧云,都不得善终。
当然,看到潘巧云想起潘金莲,主要并不是因为她们都姓潘,而是她们的形象和结局。
这里单表潘巧云。
她是屠夫潘公的女儿,生在农历七月初七(“乞巧”),遂跟《红楼梦》里王熙凤的女儿一样,以“巧”名之,起了“巧云”这个小名。应该说“巧云”这个小名还真是不错,不像是屠夫之女,潘公应该是找人给起的,并且起名之人比刘姥姥的文化素养要高。
不单是名字好,潘巧云的模样也很好,与名字适配。书中借由石秀的视角作了描写:
布帘起处,摇摇摆摆走出那个妇人来。生得如何?石秀看时,但见: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搊搊、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甚么东西。
是不是似曾相识?原来正与《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眼中的潘金莲如出一辙。
不过她的命不算好,先嫁了王押司,死了;于是改嫁杨雄,而杨雄是一介武夫,就如宋江似的,于女色上并不是十分看重。也就是说,潘巧云的婚姻生活并不是十分幸福。
但话说回来,她的物质生活是不错的,杨雄除了谈情说爱不在行,但在衙门当差,在她的生活保障上那是别无二话的,并且对她相当尊重,家里事基本上她能够说了算——典型的例子是,潘巧云可以在她和杨雄的家里为前夫做法事,可以和父亲一起去寺庙还愿等等。就是说,生活应该说过得挺顺心的。
然而问题还是出现了。
这一日杨雄认识了“拼命三郎”石秀,两位好汉一见如故,杨雄就带石秀回家,与他丈人潘公搭档,一起杀猪卖肉。
那潘巧云就不安分了,常趁杨雄在衙门上班时对石秀说些风话相诱。不过石秀只以亲嫂一般相待,不为其所动,但心里自然对这个轻薄无行的嫂子留了神。
后来,潘巧云以前夫去世两周年为由,请了报恩寺僧人裴如海等人来做法事。裴如海却是她的老相识,其间她与裴如海眉来眼去,被石秀看在眼里。石秀十分生气,但毕竟并无实质内容,也没有跟杨雄挑明。
做完法事,潘巧云又以还愿为由,和父亲潘公上了报恩寺,遂与裴如海勾搭成奸。
不仅如此,两人不满足于“一夜风流”,还商量好了长久来往之计,简单地说就是潘巧云收买侍女迎儿,若是杨雄晚上不在家,就在后门外摆香桌烧夜香,以示可以前来;裴如海则收买一个报晓头陀,让他五更时到潘巧云家后门大敲木鱼,大声念佛,提醒裴如海趁早回寺避免被人发现。
计策还真的实施了。
就这样,一个有夫之妇,一个出家之僧,就用这样的方法私会了一个月。
石秀是个精细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发现了他们的奸情,于是告知了杨雄,但因为杨雄是个全无城府之人,石秀反被潘巧云诬赖调戏她,反而使石秀和杨雄之间产生了不快。
于是,石秀设计在裴如海前来偷会之时杀死了他,并掌握了人证物证,使杨雄明白了真相;石秀又设计,与杨雄一起将潘巧云及婢女迎儿骗至翠屏山,让潘巧云和迎儿分别言明事实真相后杀了她们。
从事件的来龙去脉看,挺让人“拍案惊奇”的,得出的教育意义大概主要是要人“安分守己”。
只是如果再看看这里涉及的几个人物,特别是潘巧云、杨雄和石秀这三位,我觉得还可以再说几句。
潘巧云,显然是可以用“淫荡”来形容的,为人轻佻,情挑“小叔子”,勾搭和尚都是她的硬伤和罪证。
不过如果杨雄能认识到,婚姻生活中除了物质保障之外,还应该有感情上的投入,以及表示自己对对方“属于自己”的在乎(比如潘巧云要为死了两周年的前夫在杨家做法事,以及父女单独去报恩寺还愿等,都是明显超出常规的),从而形成软硬两个方面的约束,会不会好一点呢?
杨雄呢,除了上面说到的不太把潘巧云的感情需求放在心上,还有缺乏判断力的问题。
比如一听石秀说妻子和裴如海有勾搭,在没有事实确证的情况下,马上在醉酒后向潘巧云透露了疑心,让潘巧云有了准备;而当潘巧云诬陷石秀调戏她时,他居然又有点相信妻子的话语,遂逼得把自身清白看得极重的石秀必须通过下狠手来自证清白。
如果杨雄是个有头脑的人,事前事中事后都会思考会判断,是不是情况会好一点呢?
而石秀呢,这位青年极讲义气,对结义兄长杨雄极为忠诚,尽管他眼中的潘巧云照样是那么美丽,但恰如武松对潘金莲一样,“嫂嫂”的名位更为尊贵,绝不会假以辞色。同时,他也极爱清誉,绝不肯受人污言,同时也有极强的报复心,一旦受损,那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潘巧云在生死关头,曾对石秀说“叔叔,劝一劝”,正是因为她看到了石秀在这件事上关键作用。然而这一声求告是徒劳的,因为她只是看到了他的作用,却没有看到他对她破坏他名誉的恨。杨雄其实本来未必会杀她,杀她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坏了我兄弟情分”。
就是说,其实根本上是石秀不肯饶她。
对以上说法,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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