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这个词常见,口语中也常用,细究它的用法,其实很有意思。
例一:假如你骂一个女人“你这狐狸精”,她会怎么想?她会想:真的吗?现在都不行了呢,以前人家都叫我小狐狸精。(王思文脱口秀)
例二: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新人胜旧人,叫人家牛夫人!(铁扇公主《大话西游》)
很明显,例一中“人家”指“别人”,即除说话者以外的其他人,例二中“人家”指“我”,即说话者本人。两种不同意思在具体句子中很容易理解把握,并不会混淆。可是这两个意思难道不是恰恰相反的吗?它们是如何被同一个词兼表的呢?可以试着探讨一下。
“人家”一词最早应该是实指名词,如“小桥流水人家”中的“人家”,其结构重心在后边的“家”上,正是汉语词汇最常见的构词方式。不过由于里头也有个“人”字,以后表意重心发生了偏转,也可以用来指“人”了。——因为“人”是使用频率更高的意义对象,所以它获得了表达优先权,别的词在可能的情况下,会被挪用来表达这一层意思。这种机制的深层本质是语言的便捷性,用最少的语言材料合理表达当前意思。
虽然可以用来表达“人”的意思,但到底也要受“家”这个字根的制约和影响,所以这个“人”不能是任意的人,而一定是“家”里的“人”;从空间处所理解,这个“人”,只能是说话人以外的“别人”。这就是“人家”用来指称人时的基本含义了。
但同时要注意到,到这时,“人家”指称人的用法里隐含了一种对立,即“人家”和“我”相对使用。既是“人家”,那就绝不是“我”。
回头考虑一下,一个概念最初如何形成?必须通过二分法,形成同质对立,才能形成这个具体概念。高和低,大和小,多和少,先和后,你和我,都是这样。不过语言一般规律是相对立的概念既经形成并明确,就不再混用,这是语言明晰表意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可是人就是这么矛盾的东西,当要表示的意思程度之高到了无以复加难于表述时,总是借最对立的概念来表示这个意思。这也就是所谓相反相成,物极必反。比如爱一个人偏要说“恨死你了”。一个陕西姑娘要是冲小伙子说“你真是我的仇人”或者“你这个冤家”,那小伙子要当心了,你到天边,她也会追过去,当然不是杀你,那是要跟你地老天荒呢。这种概念的运用并不意味着逻辑思维能力弱或者逻辑混乱,它是灵活性的一种表现,内涵着一种认识论;这且不提。
回到“人家”这个词上。设想一下,恋爱中的姑娘问心上人:“你觉得我好看不?”表意倒是很明确,可是,是不是太直白了,有些不符合我们文化对女性含蓄的审美规范?可是不问也不行,因为这个问题对姑娘很重要。那怎么办呢?好了,听,“你觉得人家好看不?”谁好看不?人家,不是我,我这么含蓄优雅的人,怎么好意思直拉拉问这种问题呢?没羞没臊的。可是聪明的小伙子已经完全知道姑娘要问的是什么了——不过从语言上看,含蓄优雅的姑娘根本没有提说自己嘛。
“人家”,从指称说话人之外的“别人”,又发展为用来指称“我”,这是典型的委婉语;是有意把本要表达的“我”这个意思疏离成“非我”,以避免太直白。
从上边的例子我们还可以看出,用“人家”来指称“我”,这种用法不是任意的,而是在需要委婉时,是为了符合一定社会文化的审美观念的。很显然,这种用法目前限定为:女性,在一种特别亲密的关系里。此外都不合适。一个男人用“人家”称呼自己,那是女性化的“娘”。一个老太太在市场买菜,朝卖菜大爷说:“人家要一斤小白菜嘛!”莫不是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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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是昨天偶尔想到的。觉得有点意思,就写写想想,这里就算写完了。两个感想:其一,生活是本活书,处处有语文,处处有意思,全在用心留意和琢磨;其二,这不是论文,行文多揣测,语料归纳和研究梳理显然欠奉,但其间逻辑可以完全自洽,这也许才是研究的思维实质和有趣之处,倘辅以历史考察,未必不是一件好玩意儿。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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