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君对我说,过几天他就准备离开公司了。这令我有些意外,作为从前的老同事,印象中他去年来公司上班一共也才几个月的时间,不想这么快又要离开了。他向我诉说了工资低还时有拖欠的烦恼,与其这么厮混下去,不如另谋生路。
古人云,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也是人之常情。“树挪死,人挪活”的许多鲜明的个例就摆在那儿。我对M君的决定表示钦佩,廿年前单位不景气的当儿,他就毅然决然地辞职外出打工,后来出国到了非洲和越南做事,收入不菲,也算是开了眼界的了。
如今,虽然年届知命之年,M君觉得自己还不算老,再奋斗个十年八年,没一点问题。在他身上,“父母在,不远行”,这样的疑虑似乎不复存在,倘若瞻前顾后,恐怕一点事情也做不成的。他说,他还是干老本行,独挡一面,面试已经过了,只等对方通知。一个月一万多元的薪水,每月月终发工资,比现在强多了,为什么不去呢!
这些年来,我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出去了,有的在外面闯出了一番天地,有的历经坎坷又回来。冥冥中每个人的命运老天似乎自有安排。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它其实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不屈从命运的安排,不安于现状,努力去奋斗,笑过哭过累过,找到自己生活的舒适区,这就够了。
当然,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在大是大非面前,人还是要保持足够的清醒,邪路歪路不能走。在为着心中理想前进的康庄大道上,纵然有一点枝蔓,有一些挫折,也在所不惜了。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三四年在省城打工的经历,除此之外大部分时间我都留在内地。外面的世界是精彩的,那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年轻的心总是无忧无虑,从乡村来到大都市,拍拍身上的灰尘,脱下裹在身上的旧衣衫,换一身新西服,走在人流如织的城市街头,我感到城市向我张开了巨大的臂膀,她要拥我入怀了。那一刻,自己俨然一下变得圣洁起来,思想也变得高尚了。
衣冠楚楚地穿行于城市广场,看一场只有在电视里才能见到的美女模特时装秀;在山呼海啸的体育场看台上,当一回主场球迷,看着皮肤或黑或白,身材或高大或矮小的外援盘球从自己眼前闪过。主队进球的那一刻,全场欢声雷动,群情激昂,血脉贲张。
我曾经以为自己完全融入了那座城市,我的未来必将留在那里……。然而这个色彩班斓的梦还是很快醒了,尽管我的眼角挂着一滴清泪。我终于还是走了,作别昔日的生活,不带走一丝云彩。我悄悄地离去,正如我当初悄悄地来。一日之内,火车载着我飞奔,俨然穿越了两个世界,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我又回到了乡下,那里有我熟悉的烟火的味道,有我年事已高白霜染鬓的双亲,有我笑容可掬的熟悉的朋友们。这一切让我感到亲切,又有几分久违的陌生。我的眼前不断浮现出城市高大的楼群,宽整的车水马龙的大道,百货商场里大屏幕彩电上滚动的炫酷画面……。可是只一忽儿,农村里低矮的砖瓦房,狭窄蜿蜒的山道,十四寸黑白电视上瘦小了一圈的图像,瞬间次第儿映入我的眼帘,那种对比委实悬殊,心理的落差实在太过强烈。
城市与乡村不仅仅有着外观的差别,最重要的是人们观念和思想的差距。不用说,我又回到了那种岑寂而波澜不惊的生活里。早有从城里回来的朋友对我说,慢慢地,你对这儿的一切又都会重新适应的,你会被身边的人再次同化,毕竟乡村是你的根呀!至于城市,那只不过是一个远逝的清梦……
许多年后的今天,回首那段经历,我的确感到自己早已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在一种温水煮青蛙的状态里苦熬着余光,蹉跎着岁月。对于M君再次远行,我要祝福他,愿他好运,放飞曾经的青春的梦想,让生命之花灿然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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