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大咖”纷纷开讲,满屏的知识付费。这年头不花个万八千去听各种流行课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勤奋吧?知识付费的洪流汹涌而来,甚是火爆,可是听来听去还是没有脱离解放前。更有人认为知识付费只不过是一场成功学的“骗局”。
知识付费到底怎么了?知识付费到底能不能拯救知识焦虑?还是有了付费知识以后更焦虑?买了一年的付费知识你是不是真有长进?摩拳擦掌要开讲的人还在大批涌入。因有丰碑在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薛兆丰就是一名点石成金的神话。
果壳网曾发布报告,70%的在线学习者为在线学习付过费,超过20%的人,一年的知识付费支出在1000元以上,现在的数字肯定还在持续刷新中。
一个人有一桶水能倒出一杯水,有一池水方能舀出一桶水。然而,现在很多人只有一杯水,却楞倒出两杯水来,而且还混浊不清。这着实可怕。因为,那些所谓的知识大多没有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或者检验的时候渗杂了太多的其他非正常因素。这样铺天盖地没有质量监控的知识如何衡量?那些加上花边与噱头的碎片化信息,炒作一些新概念,蹭蹭热点,就抢占了很多人的大脑高地。
学知识付费无可厚非,更少时间、更轻松、更多知识,性价比好的收费知识只不过是输出方和受众的一厢情愿。没有什么人做个知识的搬运工就可以秒变大咖或专业人士,知识或信息只有加上思考和个人实践才能产生个体价值。我们认为知识需要运用和实践,还有持续不断思考和纠偏。别人的干货知识也不是谁拿来都好用的。当然,我们并不是全盘否定付费知识都低质,总的说来,知识付费目前的发展形态是符合市场需求和规律的,也是积极的,虽不必苛责但却需要规范。
在上下班地铁上,刷牙和睡前听一听,把零碎的时间填满,买些付费知识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勿求多,勿求速成。可以从这些课程中学方法,但别把这些散碎知识点当圣经或神器。囤积知识多的人未必就是专家。有些是知识,有些是资讯,有些是经验,有些不过是为你缓解焦虑的鸡汤。
付费知识从某种意义是讲是输出方的商品,是商品就说明市场有需求,正如你有什么焦虑,它就推出相应的东西来抚慰你一样的道理。我们也买了一些付费课程,有不少内容是“新瓶装旧酒”。为了让读者轻松,输出方一般选择包装简单的知识,因为太专业的知识普通读者很难消化,因为付费用户没有分级也没有分段位,一股脑地讲,只能是迁就一般用户的接受能力。
付费知识平台就象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每一个授课的人都是讲师和教授,师者,就需要能力的评判和品质要求。其次,买了某课程的人不少,但是真正听完或评价的人也许不多。就像买了健身卡而不去健身比比皆是一样。
知识的海洋浩渺无边,我们穷其一生也难得一二。合理规划时间合理购买和学习是正确的选择。学习不是赶时髦跟风的事情,别人学英语,你也学英语;别人学营销,你也学营销;别人学投资,你也学投资;…适合自己才是王道,有效的坚持才是硬通货。
你有大手笔买课的怡情自由,但是付费知识有“发展下线”突破三级分销模式的自由吗?
这几天“新世相”课程营销违法也刷了屏,最近,我们也碰到很多关于三级分销和传销区别的法律咨询,到底“新世相”属于“非法传销”吗?符合传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特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传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也就是“发展下线”特别是突破三级分销的。三是计酬要件,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这些特征的共性就是通过发展人员而构建传销的“人员链”和“金钱链”,最终是通过“人员链”和“金钱链”而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目的的。
认定是不是传销不只看它是几级分销,三级结构只是传销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传销罪与非罪的认定核心还是看它是不是用“拉人头”来分配资金和骗取钱财。
据悉目前,“新世相”方面已经道歉,并开放退款。“新世相”疯狂营销的背后是对营销模式的过度迷恋,无独有偶,据我们观察现在这样的近似传销(有些就是传销)的营销还很多,衣食住行和女性用品方面都有涉及,商业的最终价值是产品和服务本身,商业模式只是工具。知识经济的核心是有价值的知识本身,而不是炒课和玩转某种模式。明明很好的付费学知识,别故弄玄虚一通以后变成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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