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臧棣说,现代诗的兴起基于对世界新的认知探险,是向外不断拓展的;而语言的“花园”给人们的感觉是静态的,向微观之美迂回收缩。面对这样一座花园,怎样才能踏足其中?今天跟着诗人雷格夜读,他的《诗歌的秘密花园》提供了一把名作细读的钥匙。
里尔克《秋日》冯至 / 译
夏日曾经很盛大。
把你的阴影落在日规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让最后的果实长得丰满,
再给它们两天南方的气候,
迫使它们成熟,
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
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
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着,读着,写着长信,
在林荫道上来回
不安地游荡,当着落叶纷飞。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硬要为20世纪的现代诗人排个座次,恐怕不少人会把冠军奖杯送给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吧。为他选一首最佳作品的话,多半会是广为流传的《豹》;顶多加上个《秋日》。至于他的两部杰作《杜伊诺哀歌》和《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太艰涩难懂了,还是束之高阁的好,像《尤利西斯》一样供起来。那么,里尔克这道“诗歌的哥德巴赫猜想”,是不是可解的?
《豹——在巴黎植物园》冯至 / 译
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铁栏
缠得这般疲倦,什么也不能收留。
它好像只有千条的铁栏杆,
千条的铁栏后便没有宇宙。
强韧的脚步迈着柔软的步容,
步容在这极小的圈中旋转,
仿佛力之舞围绕着一个中心,
在中心一个伟大的意志昏眩。
只有时眼帘无声地撩起。——
于是有一幅图像浸入,
通过四肢紧张的静寂——
在心中化为乌有。
的确,里尔克已经成了一个关于诗歌和诗人的神话。他最初的作品并不非常出色,连他自己都不愿多提,算是典型的“悔其少作”。但在他身上,与柔弱外表不相称的强悍和迷人之处,就在于可怕的笃定和坚持,那是一种将写作作为“最迫切的、天生的责任”,集中全部生命能量冲击诗歌极限的志存高远。里尔克从未完成过科班教育,几乎没干过任何正经营生,没钱了就坦然向朋友求助,一辈子都在旅行、恋爱、写信和创作。据说他一生大约写了一万五千封信!
关于“写作是艰苦的劳作”这一点,他在与罗丹的交往中加以确认和强化:“必须一直工作,唯有工作。”就是在诗歌创作已经卓然有成的时候,他还认为自己仍处于准备阶段。这是谦逊,也是自信。正如他在《为沃尔夫伯爵封·卡尔克洛伊特而作》一诗中所写:有何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从结果看,他在巅峰阶段达到的艺术成就是惊人的。茨维塔耶娃就给了他最高规格的赞誉:“在您之后,诗人还有什么事可做呢?可以超越一个大师,比如歌德。但若要超越您,则意味着超越诗。”
孤独是他写作的必要条件,是他真正的终身伴侣:“我的孤独那美丽的道路”。所以,为了找到适合他的这款孤独,他走遍了欧洲,一直在神经质般地挑剔着写作的环境:不自然不行,临街不行,太吵不行,访客太多不行,没有立式书桌也不行。艺术家,就是这么难伺候。
《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以下简称《十四行诗》)起初被认为是《杜伊诺哀歌》(以下简称《哀歌》)的副产品。
《哀歌》,里尔克从1912年在杜伊诺城堡时就开始写了,但经历了一次大战的颠沛流离和创作灵感的持续枯竭,直到十年后的1922年初在瑞士瓦莱州的穆佐城堡,他才隐隐地再次感受到“产前的阵痛”。但毫无征兆地率先问世的却是《十四行诗》的第一部,25首“天赐”杰作在2月2日至5日三天内一挥而就。到14日,他补写完成了《哀歌》。从15日到23日,他又在九天之内完成了《十四行诗》的第二部,29首诗。里尔克称之为“神的恩典”,四处写信报喜,人生的圆满至此求得。他后来才发现,《十四行诗》和《哀歌》其实同样伟大。
这些诗触及了许多主题,比如爱、时间、生死、人与自然、艺术的使命、科技进步对人类文明的威胁,但大都诉诸感官感受和浓缩的形象,韵味深长而兼有思辨色彩。诗不易读,须要有耐心;不过据说,这是组诗中里尔克最喜欢的一首。
选《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林克 / 译
尽管世界变化匆匆
有如白云苍狗,
所有圆满事物一同
复归于太古。
在变化与运行之上,
更宽广更放任,
你的初歌在继续唱,
弹奏竖琴的神。
苦难未被认识,
爱情未被学习,
在死亡中从我们远离
的一切亦未露出本相。
唯有大地上的歌诗
被尊崇被颂扬。
“生死同一”是里尔克独特的观念。他认为,生与死本质上是一体的,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死亡是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集中安排在生命中的至高无上的杰作。
关于这一点,他在《俄耳甫斯·欧律狄刻·赫尔墨斯》一诗中阐述得很清楚。俄耳甫斯领着欧律狄刻向阳界攀登时,他独自走在前面,欧律狄刻则由灵魂的导引者赫尔墨斯陪同;关键是,欧律狄刻的心里并没有回归的欣喜,新鲜的死亡已经用黑暗把她充盈,让她重新变成了少女,她甚至觉得俄耳甫斯都很陌生。所以,当俄耳甫斯回头而欧律狄刻堕入永远的深渊时,他们二人相对于对方来说,都已永远死去了。所以,他才会说“你须长死于欧律狄刻心里”。而此后俄耳甫斯的歌唱便超越了自身的悲欢,是升级了的赞美,带有更纯粹、更普遍的意味。
“你须是鸣响的杯盏,曾在鸣响中破碎”是对诗人(歌者)艺术生命最恰当的象征性概括。因为诗人像玻璃杯一样脆弱、敏感,所以呼应自然的歌声格外清脆,但这美妙的歌声是以自身的牺牲为代价的。这是诗人的宿命,也是诗人的荣光。
里尔克的诗在归类时往往被归入象征主义,因为表达的深邃和曲折,具有强烈的现代性;但透过这些,看到的其实是浪漫主义与英雄主义相混杂的古老灵魂。他为什么如此晦涩却如此迷人?谁能够抵御一颗由内而外浸淫在浪漫中、与我们无限贴近的心呢?有意思的是,里尔克自己的死同样充满了象征意味。他在摘玫瑰送给自己的医生时不慎被扎破手指,后来伤口感染恶化,两个月后死于一种急性的白血病。引人想起传说中醉酒捞月亮、溺水而亡的李白般的浪漫。
这可就是能够为秋日代言的赖内·马利亚·里尔克?
选《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冯至 / 译
玫瑰,你端居首位,对于古人
你是个周缘单薄的花萼。
对于我们你的生存无穷无尽,
却是丰满多瓣的花朵。
你富有,你好像重重衣裹,
裹着一个身体只是裹着光;
你的各个花瓣同时在躲
在摒弃每件的衣裳。
你的芳香几世纪以来
给我们唤来最甜的名称;
忽然它像是荣誉停在天空。
可是,我们不像会称呼它,我们猜……
我们从可以呼唤来的时间
求得回忆,回忆转到它的身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