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和哥哥的感情并不好,但确有一段时光,是跟着哥哥过的。我想,我和哥哥之间能保留的所谓美好的回忆,也只停留在这段时光里吧。那时候哥哥还没上学,父亲在外工作,母亲早起晚落忙着田里的稻子和萝卜。我没人管,只好跟在哥哥脚后跟。
哥哥并不喜欢我,自小便给我起个绰号曰“老哼丁”(家乡话的音译,意思是又瘦又小的孩子,带贬义),还狼心狗肺地配上一段自创的顺口溜。这成了他在别人面前炫耀时最得意之作,也成了我咬牙切齿一心想要报复的恨事。之于哥哥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后来也整明白了。妈妈只有一个,而孩子却有两个。母爱有时就像爱情一样,只可独享不可共有,多给了这一方就会亏欠另一方。我想,哥哥还是喜欢我的,只是我恰好成了他争抢母亲的唯一对手罢了。
跟着哥哥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理想,虽然偶尔也会牵涉一点甜头。哥哥不喜欢妹妹,却渴望一个弟弟,于是我很顺理成章地被他当成了弟弟。那时家里柴米少、收入孤,哥哥今年穿的衣服留给我明年穿,凉鞋破了就剪掉带子被我当拖鞋穿。哥哥的头发是坐了妈妈的车到集市上花五毛钱用推子推平的。我的更省事,妈妈借来一把剪刀,一溜烟功夫我的头发就被修理完了,怎么割的稻子就怎么理的头。我一直为顶着这朵头发感到羞耻。一起玩的伙伴都美其名曰“锅铲头”,远远看见了就说:“看,那是阿燕给她家闺女理的头”“真好看啊,跟朵蘑菇似的”“认真看,还像头锅”“……”
因为这个“锅铲头”,再配上这身恰当的时装,哥哥很是拒绝我,简直恨透了我。但他还是很乐意把我当弟弟看的,至少他心里会好受一点。如果叫他在伙伴面前承认我是他妹妹,他会很不得马上自寻短见。
自从做了弟弟以后,我开始跟着哥哥在江湖上混迹。那时有一种潮流,叫“抓田鸡”。不知道寿记杂货什么时候发现了这个好买卖,各方低价收入田鸡,然后集中拿到镇里的市集卖。这一来一回,可以赚一倍差价。哥哥和死党们,正是瞅见了这条财路才抄齐家伙到田里开吃的。
首先是一个布袋,用破裤筒做成,下面封了口,顶上加一圈铁丝,其次是一根钓鱼竿(多半是偷拔了七奶家菜园的围栏充当的),一头系上一根妈妈平时用来缝衣服的针线,再到土里掘条蚯蚓缚到线上来。一切准备妥当了,哥哥跟在比他大几岁的平哥身后,我跟在他身后,这个奇异的组合就这样出发了。
钓田鸡的重大任务就落在前面两位兄弟身上,我只有拿布袋的份。不过卖掉青蛙后,我还是如愿得到一点奖励,拿到哥哥分的一毛或两毛作为我安分守己照看布袋的小费。
田鸡不都是用钓的,有时从田埂上一路骑去,就有无数田鸡跳向两边。瞧着哪个长得鼓圆又呆笨的,看准了就两手出去,也有不少收获。我没有抓田鸡的乐子,有时不小心还让布袋里的田鸡溜了出来,害平哥和哥哥又回头累个半死把田鸡缉拿归案。我也因此受到了不小的惩戒:“再让田鸡跑了出来,今晚你的份子就充公了!”于是我立下必死决心要守护好田鸡,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坚持奋战到最后一刻。
田鸡抓好后,拎到杂货店里卖,一袋一袋地秤。那是时我还没慈祥心,看到满袋挣扎的田鸡也不心软,很坚定地交到杂货店老板手中。却是长大后没出息了,看到有人杀鱼还要赶紧找被窝躲。现在想来,当初我是那么邪恶,不过相比较下,钓田鸡还比吃蜜蜂糖仁慈多了。
抓田鸡的热过了,哥哥就带着我摸鱼、摘果子、熏田鼠,总之嘴皮上短不了。哥哥认识一个杂货店人的儿子。村子里只有两家杂货店,他家的杂货店便是买田鸡的杂货店的死对头。哥哥很是敬重这个杂货店人的儿子,并不止一次地跟我提起:“你看,想有钱就得去冒险做生意,我以后一定要做大生意然后做个有钱人。”杂货店人的儿子常常从家里的瓶瓶罐罐搜出一些零食分给我们吃,在他面前,哥哥也老半开玩笑说:“我弟,小我两岁的。”我乐于被贿赂,另外也不敢违拗哥哥,于是很顺其自然地应和着。
当弟弟的日子,是我能想到的和哥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光了。在日后,哥哥越发厌恶我,常常找茬欺负我,特别是在他上小学以后更变本加厉了。我当时很怀疑哥哥是在学校里受了天大的委屈,回来才把愤怒转移到我身上。事实上在我和他一起上了同一所小学后,他也一直不肯在外人面前承认我是他妹妹,更不要说带我一起上学放学。在哥哥初二那年,他从学校回来,生了很大的气,从此辍学不读,往后便去工作了。也从此后,我们一年甚或几年才见一面,基本失去交点。
很多年之后我会幻想,如果从一开始我便是个弟弟,他会不会接受我,他一定会喜欢我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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