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笔下有几个个性鲜明的老单身汉。
最引人深思的是《散步》里的老头,散步时遇到一个站街的女人,开始思考爱情和人生,最后想到自己孤身一人失去了生活的意义,最终在树林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最让人心疼的是《亚历山大》里的老仆人,因为当年替男主人送信给女主人时,因为女主人礼貌地对他微微一笑便爱上了她。他35年来不婚不育,忍受着男主人的辱骂,只为留在女主人身边,当个忠心的仆人。
不过我觉得最有意思的老单身汉,是出现在这篇名为《完了》的短篇小说里的老单身汉。
01 巴黎不值一提的“爱”
伯爵站在镜子面前,对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咕噜着对自己说:
“洛默兰还活着呢。”
但他的心里想的是:我还如此帅气地活着呢!
小说开头便向读者说明,这是一个拥有自恋型人格的伯爵。
在外形上,伯爵仍是个美男子。他照镜子时虽看到自己头发花白,却对自身条件十分沉迷:他认为自己身材健壮,腰身不粗,神态高贵,十分气派。
在生活中,伯爵不喜欢意外。他拥有一张办公桌,上面的东西都有固定位置,每日信件提前分类。
突然,他发现有一封信吸引了他的目光,他撕开信封后,心却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信件来自于他25年前的女朋友。
她跟伯爵说:我的丈夫已经死了5年了。今晚她邀请伯爵到家里吃晚饭,希望两人见上一面。
伯爵读完信后坐在扶手椅里发呆,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站起来高声说道:
“今天晚上我当然去吃饭!”
25年前,伯爵曾含情脉脉地称呼她为“小莉丝”。
那天晚上,小莉丝从舞会出来,直奔伯爵家里,两人肩并肩去树林兜圈。那时候正值春天,伯爵觉得小莉丝身上连衣裙的味道都带着肌肤的芬芳。
他们热恋不久,就被小莉丝的丈夫打断。小莉丝的丈夫把她送到外省去,不让她见任何人,就这样过了25年。
虽然不到两三个星期,伯爵就把一切抛之脑后。
在巴黎那种纸醉金迷的地方,贵族单身汉身边的女人总是如衣服,一周都可以不重样。
但伯爵始终认为,小莉丝是他一生中唯一爱过的一个女人啊。
02 早已物是人非的“爱”
伯爵像女人一样细致地打扮着自己,穿上漂亮的白色坎肩,配上黑礼服,还请理发师烫了下头发,早早便出门了。
可当他来到小莉丝家里,开门的却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小莉丝早就变成了“老莉丝”。
伯爵不敢相信:知道她会变老,但怎么会这么老?
伯爵面对这个老祖母一样的面孔,脑袋一片空白。
他拘束地与“老莉丝”肩并肩坐着,讲着一些可讲可不讲的话,心里乱糟糟的。
当年他爱的那个小姑娘去哪里了?那个连说话都十分动听的金发灰眼的妙龄女郎怎么不见了?
如果读者站在老伯爵的角度思考,就可以理解伯爵心理的抗拒。
首先,这么多年来“小莉丝”几乎只活在伯爵的印象里。她金发灰眼娇滴滴的形象在伯爵心里从未改变,后来多年未见,突如其来的“形象差距”让他难以接受。
其次,伯爵是个自恋型人格。他自认年轻英俊,他爱过的人不能比他状态好、比他年轻,但又不能差劲。面对如“老祖母”般面容的老莉丝,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伯爵从不缺“爱”。他是个单身贵族,有身份有地位,在巴黎这种地方是从不缺女人的,从他上了年纪依旧满意自己的状态就可以推测出来。
他怀着追忆当年热恋之情的目的应邀而来,可早已物是人非。
就在此时此刻,伯爵印象中“深爱的女人”却再一次出现:老莉丝的18岁的女儿出现了!
03 熬不住岁月摧残的“爱”
从老莉丝打铃叫18岁女儿出来的那一刻起,伯爵的眼睛便黏在了她女儿的身上,这才是25年前被人从他身边抢走的“小莉丝”啊!
老莉丝的女儿甚至更年轻,更稚气,更鲜润。
小姑娘几乎共用了她母亲的灵魂:相似的外形、相似的语调、相似的思维模式。
伯爵恨不得张开双臂拥抱她,拥抱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她”。
可他控制住了自己。
在餐桌上,他眼睛不停地在两个女人身上徘徊,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
“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伯爵有不下二十次想跟眼前年轻姑娘追忆当年往事的冲动,却总发现有一个白发老太太在含情脉脉地盯着他。
伯爵早早离开了老莉丝的家。
他的脑袋里只留下一个形象:25年后重新出现的小姑娘的形象。他的内心越来越狂热,与当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回到家后,他仍在思考自己该怎么办。
这时,他举着蜡烛路过家里的镜子,突然回忆起当年风流倜傥的自己。
于是他靠近镜子,仔细观察自己脸上的皱纹,镜子里出现的竟是一个头发花白的成年人。
伯爵顿时心生悲意,他咕噜着对自己说:
“洛默兰,你完了。”
此处已到小说结尾。
岁月对人类的摧残到头来竟是公平的,伯爵觉得十分可悲。
“悲”的是小莉丝已变成老莉丝,不再是当年美丽动人的她;
“悲”的是自己也不再风流倜傥,跟18岁的小姑娘已不属于同一世界;
“悲”的是25年以后的物是人非。
04 经不起细节推敲的“爱”
伯爵口口声声的爱,经不起细节的推敲。
1、熬不过岁月的考验
原文是这样描述25年前伯爵失去小莉丝后的反应:
“只过了两三个星期,洛默兰就把一切都忘光了!在巴黎只要是单身汉,女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的。”
两人的相遇只是短暂的情感交流,小莉丝只占据了伯爵记忆中的一个小角落。
2、以自我为中心
伯爵收到信后一整天都想着小莉丝,可当他本能地转过身来看看镜子中的自己,心里想的却是:
“她一定很老了,要比我老得多。”
伯爵内心深处十分高兴,不是因为要见到多年前的女朋友,而是因为自己还如此年轻英俊。
他想的是他如今的成熟英俊的状态肯定让小莉丝吃惊,让她感动,让她惆怅。
第二天伯爵像女人般精心打扮自己,为的是让小莉丝看到自己最好的状态。
换一个角度来看:就是要把小莉丝比下去。
3、从不在意小莉丝经历过什么
两人相见时,老莉丝已成为陌生的老太太。她激动地握着伯爵的手说:
“我经受了那么多苦难......这些苦难烤干了我的生命......可是您还是那么英俊,那么年轻......”
老莉丝诉说着过往的情思,伯爵却拘束地坐在凳子上,面对这个老祖母般的面孔什么也记不起来。
他不去想为何岁月对小莉丝如此苛刻,不在意小莉丝经历过怎样的苦难,他眼里只看到她沧桑的面孔和她女儿靓丽的身影。
4、挥之不去的执念
小莉丝25年前的形象与小莉丝女儿18岁的形象重合,都只是伯爵对当年小莉丝被抢的执念,是他挥之不去的挫折与失败。
他执着的是在他被爱的那个时代,那个靓丽的身影被抢走了;当那个靓丽的身影再次出现时,他却不再是那个年轻风流的他。
故事发展到最后,伯爵泄气了。
他从镜子里看到了真实的自我:他看到自己自己被岁月摧残的痕迹,自己也不过也是上了年纪长满皱纹的老男人罢了。
05 思考:结构之美
音乐有节奏,小说亦是如此。
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提到:
“故事吸引我们的是好奇,情节诉诸的是我们的智识,而模式则挑动我们的美感,它使我们把这部小说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抛开故事与情节不谈,莫泊桑的《完了》读起来非常有韵律和节奏,它充满了一种对称美,一种结构之美。
我们先从整体上看,故事从伯爵站在镜子前开始,到了小莉丝家里转了一圈回来,坐在镜子前结束。
一切回到原点,伯爵这趟出门毫无收获。
如果我们再从细节入手,会发现整篇小说都是充满了对比与反复。
状态
小说开头,伯爵站在镜子前,对自己的身材十分满意,他微微一笑,咕噜着说:“洛默兰还活着呢!”
小说结尾,伯爵坐在镜子前,看到岁月对自己摧残的痕迹,心生悲意,咕噜着说:“洛默兰,你完了!”
出门前是英俊自信的自己,回家后已是疲惫老态的自己。
伯爵精神状态的对比体现了与小莉丝的重逢对他的打击。
互动
25年前,伯爵曾经与小莉丝肩并肩走在树林里,他觉得在小莉丝身边连暖洋洋的空气都是香喷喷的。所以收到信后,伯爵很早就出门了。
25年后,伯爵再度与小莉丝肩并肩坐在客厅里,两个人都很拘束,伯爵心里乱糟糟的:我来这里干什么?所以在见过小莉丝之后,伯爵很早便告辞走了。
镜子
小说开头,伯爵照镜子时是在白天,他可以看到完整的镜子——覆盖他盥洗室一整面墙的大镜子。这里是远景。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伯爵的自恋程度,从发梢到脚底,从精神到身材,他都十分满意。
小说结尾,伯爵回到家后已是晚上,他端着蜡烛来到镜子前,凑近镜子前仔细观察自己的脸。这里已变成近景。
烛光就像聚光灯一般,让伯爵把注意力聚焦到自己的皱纹上,这才是对伯爵最大的打击。
如果读者在阅读《完了》这篇小说时对即将发生的故事感到好奇,那是因为莫泊桑设计出好的情节;
如果你在阅读过程中感到一种享受,那便是莫泊桑往情节里添加了一种“律动”。
情节的起起伏伏,是在结构上进行的。
但小说的结构之美,依赖于情节的滋养。
莫泊桑早已为情节赋予了美的品质,没有好的情节,再好的结构也无法发挥其动人的力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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