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感慨特别的深,企业和劳动者并不是黑海的两岸,永远不能合二为一。企业要发展,要获得更多的利润,然而劳动者要自身的发展,要实现自身的价值,赚得更多的钱,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和劳动者的目标是一致,两者可以互利共赢。可是,现实的中,企业的操作并非如此,或者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秉承着这样的宗旨的。
下面列举几个不良企业常会给劳动者挖的坑,给大家以警醒,必将大家掉坑里面去。
1.试用期不买社保和公积金
国家政策规定员工入职,企业就要为员工购买社保。每多买一个人的社保,企业基本要多付出1000多元的成本,企业如果长期购买社保,又怕国家税务部门核查,所以有一部分企业选择试用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至于公积金这块,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以很多企业完全不够买或者试用期不够买。如果员工打算在一个城市长期生活,社保会影响员工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房、购车、小孩上学等等。
不良企业为了使不购买社保看似合理化,还会在入职的时候劝说员工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其实,这份正诺书没什么法律效力的,只是骗取员工的承诺,让其不再追究不买社保的这事。
2.劳动合同不约定具体工作地点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要写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劳动合同故意含糊不清,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可能存在调动工作地点的可能。而且两个工作地点可能相差很远。一种可能是为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调动工作岗位做准备。劳动者只要记住一点,不管公司出于什么原因,调动地点必须和员工协商。
3.公司规章制度严苛,罚款条款处处可见
好的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都把员工视为好员工,将员工视为一种资本,规章制度都会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的理念,而不良的企业,把员工是坏的员工,如果不严加管理,员工就不会认真的工作,企业会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写明各种严苛的条款,来约束员工,让员工听从企业的安排。劳动者只要记住一点,企业不可以随便扣员工的工资,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没有公示,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同样是不合法的。
4.女员工孕期不发工资,只给员工生育津贴
随着女性产假天数的增多,一个企业如果有女员工怀孕,产假期间工资不但要照发,女员工的工作要分配给她们或者重新招聘人员接替其工作,无论是成本还是间接成本,都是不小的数目。所以,很多企业发现女员工怀孕,要么劝退,要么只发生育津贴,当然也有很多企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的。
5.用人无规划,发现人员超编,实行末位淘汰
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特点,很多行业存在淡季,很多行业业绩走下坡路,如果事先没有对人员的合理的规划,预见到企业未来的人员变化,很可能造成人眼的冗余。好的企业一般采用的做法的协商一致,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不良的企业一般采用的是搜集员工的不合格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的要求,以此解除劳动关系,不给员工的任何赔偿。
在我看来,企业招聘到一个不合格的员工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同样,一个员工选择一个企业全心全意的付出,同样也是要付出成本的。企业经营,并要获得更多利润不容易,员工赚钱,养家糊口,也不容易。这就要求企业和员工都要感恩的心,企业要感恩员工未企业的工作辛苦付出,员工要感恩企业,给自己发展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发展。企业处处防着员工,员工不认同企业,每个员工离开公司都去申请仲裁或者网上诋毁公司,相信这样的企业无论在发展还是招聘人员都会受到影响。人性化的管理,从来都不是口头上说说,任重而道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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