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在中国一直是备受大家热议的一个话题。听到这个词儿,让人自然联想到了各种乱,各种不检点,总之,各种负面。就算身边朋友有艾滋病患者,我们都会心生不适,更不敢想象,单位若中有一位身患艾滋的同事,恐怕也很难接受这样一个现实吧。
不过这样的事情还真实发生了,近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的一家事业单位被他的前员工告上了法庭,这位身患艾滋的员工虽然在此之前先后输掉了劳动仲裁,一审判决,但这一次坐在被告席上的他反而不敢相信,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他的获胜。这是国内第一起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同时也是广东省第一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
案件中的员工化名“阿明”,2012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这家单位。这是一家广州的食品检测机构,对他来说这几乎是最理想的工作,美好的职业前程让他时不时的心生愉快。他勤奋工作,让自己进步很快,领导也很器重。同时在2015年,阿明报考了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且在30多名竞争者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他进了期待已久的事业单位编制。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入职体检时被查出了患有艾滋病,一切的美好被瞬间打破。于是整个世界似乎颠倒了过来,同事的冷眼,领导的劝退。总之,单位希望他能够辞职离开。单位也想出各种办法来劝说他离职休息,而很多方式都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单位又拿出1991年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来作为论据,和劳动法又有所抵触。于是阿明走上了一条漫长的诉讼之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加平等的待遇。
虽然一审败诉,虽然劳动仲裁无果,但他依然坚持不懈,终于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的二审胜诉。这一案件不仅从法律上给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同时也给艾滋病感染者给予了足够的支持和理解。
话说回职场,看来要在职场打拼,劳动法还是或多或少了解一些为好。特别是工作在一些特殊的职业环境中,或者自身要具备一些特殊身体情况者,对于一些基础劳动法规的掌握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合理的的权益,同时还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虽说本案件中这位身患艾滋的员工获胜了,但是对于他们的同事来说,似乎还要面临更大的心理考验,现实与情感总是让我们如此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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