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克雷明斯(Robert Cremins)在小说《一种回家的感觉》(A Sort of Homecoming)中是怎样使用形容词的:
我笑着,哧哧地低声笑着,打破了过去几分钟沉闷压抑的气氛。
接着,后面几页中写道:
我醒来时有一种不同的感觉,这种感觉怪诞不经、前所未有,匪夷所思,让人难以置信。
第一句话中作者使用了一个简单的词——“哧哧地”来“打破沉闷压抑的气氛”。第二句话中,作者接二连三地使用了一组强而有力的修饰语,犹如防守前锋般声势浩大地宣布沉闷压抑的气氛又回来了。写作时,你需要把握描写的力度,是简单概述抑或是详尽描写,毫无疑问这取决于需要描写的程度。第二句话中声势浩大的四个形容词让人印象深刻——每个词语的力度都强过“哧哧地”——让读者无比清楚这个家伙醒来后的感觉。
克雷明斯用四个形容词直接明了地突出其目的,不是因为他想到了这四个词语,他很有可能想到了几十个类似词语,但这几十个词语并不会让描写更加清晰或者强烈。实际上,他每增加一个新词,反而可能会削弱原来的效果。在使用修饰语时需要保持理智,不要让其反客为主。它们只是写作工具,仅此而已。自始至终最为重要的是——你的故事。上述例子,克雷明斯使用了不太常见的形容词“哧哧地”,这个词语出人意料,但是生动有效,并且很好地突出后文中其他四个修饰词。这些词语恰到好处地传递了作者的意图,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故事大的环境中,这些词语为某个场景或人物勾勒了一幅清晰可见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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