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场事故定义为小事故,因为伤得不轻,但又怕家里人过分担心。
事情的经过就是,我哥从部队休假,出于对我的爱,他撇下了所有人,租了一辆电瓶车带着我去玩。
悲剧就是经过一处小水洼,长满了绿色青苔的小水洼。然后,我哥和车走了,我也走了,我们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通俗来说,就是我差点儿就交代在案发现场了。
我朋友都说我哥是预谋已久,不然为什么两人骑车,一人毫发无损,另一人遍体鳞伤。具体表现为:手臂大面积擦伤,脖子脱臼,轻微脑震荡。所幸右手没有大伤,不然一星期的考试恐怕就参加不了了。
电视或者电影里,每当发送车祸,当事人总是在回忆过往种种,回忆亲人,流泪……我与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我也哭了,疼哭了。
当时的情景就是,我哥一边去扶车,一边叫我快起来。而我正平躺在水里,双目呆滞,只有源源不断的眼泪,嘴里念叨着“我起不来”。的确是起不来,全身都麻木了,完全动弹不了,关键是我想的还是就这么躺着吧。
现在躺在床上,戴着颈托,胳得我睡不着。现在想想,仍旧后怕。不过秉承着头断日更不断的精神,我写下了这篇记录我哥罪行的日记。

生病的日子就是当国宝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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