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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典故】明察秋毫

【法制典故】明察秋毫

作者: 弘开 | 来源:发表于2021-11-20 00:03 被阅读0次

    “明察秋毫”这个成语的本义是:视力好到能查辨秋天鸟兽的细毛(明:视觉敏锐。察:看。秋毫:鸟兽秋天新长出的细毛);后多形容人精明,目光敏锐,能洞察一切;在句中一般充当谓语、定语;多含褒义。

    明察秋毫,这则成语来源于一则历史典故,最早出自于《孟子.梁惠王上》。

    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疆也想称霸。

    齐宣王对孟子说:“您能把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讲给我听听吗?”

    孟子答道:“对不起,我们孔夫子的门徒向来不讲霸主的事。我们只讲王道,用道德的力量来统一天下。”

    齐宣王问道:“那要有怎样的道德才能统一天下呢? ”

    孟子说:“我听说,有一次新钟铸成,准备杀牛祭钟,您看见好好的一头牛,无罪而被杀,心中感到不忍。凭您这种好心,就可以行王道、施仁政,统一天下。问题不在于您能不能,而在于您干不干罢了!比方有人说:我的力气能举重三千斤,但举不起一根羽毛;眼力能看清秋天鸟兽毫毛那样细微的东西,却看不见满车的木柴。您相信这种话吗?”

    齐宣王说:“当然不相信!”

    孟子紧接着说:“是呀,不能相信。如今您的好心能用来对待动物,却不能用来爱护老百姓,这也同样难于叫人相信。老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是您根本不去关心的缘故。显然,这都是干与不干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您问能不能行王道、统一天下, 问题也是如此,是不去干,而不是不能干!

    这个故事被后人称为“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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