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排和倒数第二排的女同学放学留一下。”五年级时卫生老师上完生理课的那句话是我记忆力第一次搞特殊。遗憾的是我不属于那一拨,并且以后永远的不属于。那一拨人大人们给他们贴的标签是早熟。在大人的眼里,你长得高,是早熟,你发育快,是早熟,你心眼多,是早熟,你懂事早,还是早熟。但是在我看来,我称前两种为早熟,后两种为早慧。早慧这个词是我在杂志上看到的。
那个年代流行订杂志,班主任每年都会给全班同学发一张宣传纸,然后你回家忽悠来家长的钱交给老师,看着老师用红笔在小本上写上你的名字,就可以等着每月定时领书了。每次订书时我都不听我妈劝告,非要把上面所有的杂志订的过半。我妈说:“都一样,你少订点。”我说:“不,我都想看。”我妈说:“太多了,你看不完。”我说:“我能,你不订是心疼钱,你小气。”我妈说:“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我说:“那我就应该多看杂志受教育。”就这样几个回合下来你就可以从我给老师交钱时神气的表情中看出来我赢了。不过杂志发下来后我就发现我妈说对了,确实太多,我看不完,所以我不看我只翻。我最爱翻的是那本彩页纸,插图多的,也就是在那本杂志里我翻到了蒋方舟的专访,那里面,蒋说她自己早慧。我恍然大悟原来懂事早,会写书是早慧呀。于是我就把人分成了四类,早熟早慧,晚熟早慧,早熟晚慧和晚熟晚慧。
我觉得我们班班长就属于第一种,早熟早慧。她是本校老师的孩子,于是顺理成章的受到优待,不论是诗歌朗诵还是国旗下讲话都可以见到她的身影。她在讲台前朗诵着诗歌,我在座位上和同桌讨论着昨天的动画片。她在国旗下说着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我在操场上低着头用新买的旅游鞋蹭着地上的石子。她在老师喊完上课后喊起立,我在她喊完起立后懒洋洋的还没站直就赶紧坐下。她在体育课上喊向前看齐,我在队伍第一排因为阳光刺眼半眯着眼睛。她大扫除时忘架凳子有男生帮他架,她没带橡皮有男生给她掰一半,她抱来作业男生抢着帮她发,她所有在老师那获得的优待在并没有在男同学面前消失。所以全班四分之一的女生都跟她玩,四分之一的女生想跟她玩,四分之一的女生不屑跟她玩。我也不跟她玩,但是不是因为不屑跟她玩,而是因为她比我高。因为比我高我和她说话时得仰着头,拉手得提着肩,走路时她腿长我还跟不上,所以我不和她玩,我和娜娜玩。
娜娜和我一样从来只坐过第一排,我和她说话不用仰头,和她拉手不用提肩,她走得比我快但我跟得上。所以和她玩我脖子不疼,肩膀不酸。娜娜虽然晚熟但她早慧,她属于第二种人。所以当我还在我作文里写着:“啊,今天我真高兴”时,她就写出:“回想起今天的事,我的嘴角就不自觉的上扬”这类话。当我吃完干脆面满嘴调料粉的向男生炫耀我新中的武将卡时,她就知道对着一切反光的东西整理发型了,当我晒得黝黑和男生一起拍武将卡时,她就感受到了异性散发的魅力了。所以在她的胸部隆起之前心里就早已装满,装满她心的是同班男生睿。这件事不是我看出来的,而是她告诉我的。知道这件事是一天放学后,我正在校门口的小卖铺抽奖,她过来把我拉到没人的角落,她扣着小手,她红着小脸,她支支吾吾,她吞吞吐吐,她告诉我她喜欢睿。那是我第一次听人说喜欢别人,我不知道她喜欢他中喜欢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我喜欢小卖铺门前挂着的那个宠物蛋,这个喜欢代表我想拥有它,代表就算昨天花掉我全部的两块钱今天我还会为它花钱,如果今天还是没有抽中,我明天还会再来。但是如果明天还没有抽中那么就不要了,因为三天代表六块钱,六块钱可以买辆四驱车,相比宠物蛋我更喜欢四驱车。想到这我好奇睿是娜娜的宠物蛋还是她的四驱车。娜娜说你不懂,睿和其他男生不一样。我头摇的像个拨浪鼓,说没发现。听我说完娜娜就生气了,不理我走了,我知道她走得快但我跟得上,可是这次我没跟上去。娜娜走后我还是没有想起睿有什么不一样,可能是他的武将卡比其他人的多吧,我心里猜道。
后来,我终于知道睿有什么不同。他的个子比其他男生都高,脸比其他男生都白,他哒哒的走过女同学的身旁,女同学会害羞地低下头。在那个男神一词还未发明的年代他早已成了多少女生心中的男神。可睿虽然早熟到早早的长成异性喜欢的模样却没有早慧到早早的注意到那些已经开始散发着荷尔蒙的小妖精们。他是第三种人早熟却晚慧。他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却不懂得利用,他好好学习,他天天向上,他尊敬师长,他敬爱同学,他热爱劳动,他勤俭节约。
而剩下的人,就沦落成为第四种人,晚熟晚慧。他们从来只做第一排,但是却没有得到大人们呦,只长心眼不长个子的评价。他们的心眼,全部用在偷懒多看动画片上都显得捉襟见肘,自然没有功夫去迎合老师对好学生的期待。他们上课不发言,选课代表不积极自荐,运动会不主动参加,因为迟到被代表班级参加诗朗诵的名单中划掉不哭鼻子反而心里窃喜,报兴趣班因为不感兴趣半途而废……他们觉得奖状的橘色远没有冰冻果汁的橘色诱人。在老师觉得他们没有集体荣誉感,在家长对自己语重心长的教诲后,只能记着听完后嬉皮笑脸地要上一块钱,五毛买干脆面,五毛买冰冻果汁,咬个口子,使劲一嘬,橙着舌头把之前的教诲当作了耳旁风。家长只能对着他们拍武将卡的背影哀叹一声,唉,这娃咋没心眼呢。他们的整个童年没有自己家长的期待,没有老师的引以为傲,亦没有成为别人家长口中别人的孩子。他们伴着夏天的蝉鸣,春天的雨露,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球野蛮生长。
而我,也属于他们的一员,并且伴我成长的还多了一个书籍。从我妈在新华书店买的新课标必读丛书的根正苗红,到我在旧书店淘到的野路子,再到家里随手扔着的掉了封面的书,只要有字我就坐下来看。在书里我跟着凡尔纳探索神奇的海底世界,我跟着斯威夫特游历大人国小人国,我想和皮皮鲁做朋友,我讶异摊开能放在双腿上的纸里竟然可以容纳这么多奇思妙想。在网络还不发达的那个年代,书本成了我探索世界的钥匙,我快要窒息在铅字的魅力中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职业叫做作家。我想要快睡快长大,我也要当一名作家,我要在图书的封面上印上XXX著的大字,想着我觉得我得起一个笔名。
笔名终究还是没起,取而代之的是我起了一个网名。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了,让我们开始上微机课。我们穿着鞋套踏进墙上贴着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几个大字的微机室。我们登上一周只有微机课才能登的QQ号。
如今回想,那个号就像我想到作家的梦一样早已被我遗忘在记忆的长河里了。然而记忆的的长河仍在继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