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突然就准备好,一个人看完恋爱的犀牛。
那个时候,觉得自己是麦田里的小狐狸,守望等待懂得一切,假意的不在乎,显得如此真诚和妥帖。
我遇见过许许多多闪闪发光的人,
唯独你,是光芒万丈的,
于是,喜欢你,就变成了不舍昼夜的事情。
这次是真的要和你告别了呢,再见,w,那个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的男孩。
在舞台上,演员们可以通过排练,将所饰演的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可是对于你,告别是一种无论排练多少次都无法模仿的动作。我小心翼翼地又明目张胆的放出了心底的那个渴望。记得那一晚南锣鼓巷的月亮又大又圆,我穿过月色的街道,看见落满灰尘破旧生锈的三轮车停在街道旁,发呆想着这车主人定是遗忘或是遗弃了这车子。
不过,我那时候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寄出了我人生中第一份爱情的邀请函。突然觉得这个故事很长,一天讲不完。那至少,先讲一段吧。
算不上是精心准备,但至少是用了心的,那种用过一次之后,三五年之内无心可用的那种。上一次这么准备一份礼物是大二的时候,给我最好朋友的成年礼物。跑遍了学校周围的礼品店,终于买到了一个还算满意的相纸纪念册,金色银色幽蓝色的油漆笔,还有白色灰色绿色橙色的珠光笔。
原来以为,我说得出口的,都已经是放下。可是直到现在,那种原以为支离破碎的喜欢会因为他名字里某个字眼,蓦然恢复如初。不知道你有没有像我一样,曾经强迫自己去喜欢一个遥远的却能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的那个人。因为遥远,所以不用有负担,不用去承担无法在一起的结果。
可是,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这种形式化甚至是图腾式的喜欢,会成为习惯,乃至于,当无意间靠近一步的时候,你会忘记他是你封名的神,会想要拥有,欲望会膨胀,随着成长,随着优秀,变得猖狂,不受控制。
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对我说,遇见我,如鲸遇海,如鸟归林。我对w,又何尝不是。
第一次遇见w是2012年的秋天,踏进大学校园,开始了崭新的人生画卷,空气里都是奇迹的味道,没有压力,很多色彩斑澜的因子涌进生活,对未来有所期冀。本科的学校是一所外语类学校,因为是在海滨城市,学校不远处就有海,一年四季的大风像永不休止的交响曲一首接着一首缭绕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却让一些美丽的种子更加根深蒂固。
因为喜欢在操场上看蓝色天空,所以体育课选择了室外的棒球课。那时候,不懂每一个选择背后都是故事的开始也是转折。
常常在想,如果当时不是选了这节棒球课,那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会不会就不会让我们相遇。然而,突然想起,第一次遇见w并不是在这节一同选的棒球课,而是学校一家生意很好的烤肉饭店门口,当时就觉得这个男生的气质很好,侧颜完美,是我喜欢的类型,鼻子的高度和弧度让我痴迷很久,一身利落又不乏味的清新装扮,w的穿衣风格就是那种很日系的男生,略显严谨又透露着心机,斜背的书包,白色的板鞋。
唯一让我不喜欢的一点就是他染着特别灿烂的黄色头发,我真的是很不喜欢男生染彩色的头发,无意冒犯葬爱家族。可是,竟然出现了这么一个染着黄色头发却让远远看着就欣喜的男生。初中的时候最喜欢的男明星是炎亚纶,这么一看,w的侧颜还真的有七分像他。黄色的头发在灯光下在深处是棕色,在发梢是柠檬黄的光亮,w的眉毛很浓,黑色的宽眉接着黄色的刘海,对比强烈却也相得益彰。
当时的我,抱着从IKEA买回来的书架,从架子里面去看他,就仿佛是一个相框,让我完全忘记了这个实木书架的重量。直到我由于晃神挡住了他的去路,他过来和我说话,声音清凉却也浑厚,这让我更加看清了w的眼睛,黑白分明,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
“同学,需要帮忙吗?”
“啊,谢谢了,我可以的,我室友一会儿就从超市出来帮我了,谢谢你。”
那个时候,我很确定,我对他不是喜欢,只是人群中偶然发现一个气质如草木清朗彬彬有礼的男生而已。
第二天,是入学的第一节体育课。
选了这节棒球课的只有三个男生,其中一个,就有w。好巧不巧,我们俩都没有认识的同学做搭档,于是,两个人被分到了一组。
金黄色的头发还是很耀眼,穿着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挥着棒球棒的样子,确实帅气得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大连的天空,蓝的沉醉。午后的风,吹不动白云。清爽的秋天,带着大海的味道。
之后的每一节体育课,都成了我大一时光里最期待的时刻。一学期很快结束了。没有波澜,没有暧昧。除此之外,没有交叉。
就这样半年过去了,再一次见到w是在一次志愿者晚会上他负责主持的工作,他穿着深蓝色西装,头发染成了棕色,比之前多了一分稳重。结束后,有节目表演,他拿起吉他低头唱歌的样子,即使现在过去了5年,我依然一闭眼仿佛就看得见。
生命里,总会有一些像光像星星的人,闪烁飞驰而过。无法碰触,因为会消失。
那个时候,最流行的社交软件是人人网。人人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像微信的朋友圈这么闭塞,即使不是好友也可以看见他的动态,互动的留言,甚至于,总会发现那么几个共同好友。
在人人网上,看到了他高中时候的样子,知道了他喜欢日语,喜欢旧书籍,喜欢足球和摄影。就是那么一直默默关注吧,知道他养了一只小乌龟,头发染成了黑色,胖了5斤。拿了国家奖学金。
一年又一年,转眼就到了毕业季。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我们几个站在草坪上逆光跳起的照片。在那个时候,突然发现他发了一条很长的朋友圈,才知道,他考上了北大的日语口译。那个时候,我觉得那天的夕阳好漂亮。
高兴的不仅仅是,以后会在一个城市继续读书,更巧的是,他也喜欢照每天清晨的太阳。我们在许多个时刻,用共同的方式记录了一段很珍贵的时光。
那之后,就是我在北京度过的第一个中秋节。
鼓起勇气,给他写了一个很长的独白。那个时候,真觉得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个时候,我也很清楚,这份用心,不会给第二个人。
然后,很久,他没有回信。
于是,那天和May在KTV里哭的像个傻子。然后,用力的把他从微信置顶上面撤下来,再用力,把他的微信删掉了。
结果,三天后,他加了我的微信,结果,他去了国外旅行,回到学校才收到我那盒化了的巧克力月饼。
然后,他说,我们见面吧。他还说,我们一起去看恋爱的犀牛。
那个时候幸福到冒泡的我绝对不会想到,这个约定有120天那么长。因为当时这个话剧比较火,最近的票也要四个月之后。等待的四个月是美好的,因为那种心情就是小确幸吧。四个月中间,我们见了一次面,在圣熙八号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那天晚上,w说,你的眼睛很漂亮,黑白分明的,有光。
因为这句话,我开心了很久很久。
再之后,就是偶尔微信上的聊天。
那么,最后是什么呢?
话剧开场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他的短信,他说很对不起,这个时候才告诉你,我有一个在日本留学的女朋友,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方式告诉你,才拖到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不伤害到你,你真的是一个带着光彩的女孩子,只是,我们相遇的时机不对吧。希望你一切都好,别浪费这场话剧,把它转给你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人吧。希望你能安乐幸福。
似乎之前,就有预感。
因为,虽然只是,正式见了一面,就感觉到他的目光看着我的时候,仿佛在看远方的麦田。
失落,是有的,只是不慌张。
之后,我确实,脑海里闪过了另一个男生的身影,不过还是选择一个人去看了话剧,因为,我需要一场仪式,和那个我想象中的小王子告别。
有一句话,不是说,所有爱情的感觉,都能在《小王子》里找到。
或许,真的是,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这就是爱情。
再见了,曾经给我生活里添了光华的小王子。小狐狸,也要去找时间的玫瑰了。
重生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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