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心:
今天是8月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我们写信就整整三个月了。
距离一年之约已过去四分之一,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
记得在写信之初,嘴上信誓旦旦,其实内心还是有点不确信的。不知道,我们能否完成这个约定。
在众多的顾虑中最最担心的,是怕某一天提着笔却脑袋空空,自觉毫无内容可写。
那可真是梦魇一般的画面。
背后更深层的忧虑,是害怕窥见自己的无趣,更怕这种无趣被你看见。
好在偶尔翻阅曾经的信,一封封,一字字,历历在目,竟无重复。
真是由衷地为我们俩感到骄傲呢。
现在每天跑步都会偶尔停下来,盯着天空发会呆。
想来必是如此,亲眼看过才更为确信的是:没有一天的天空是完全一样的。
无论是颜色、明度,还是云的形状,都有差别。
昨天的天就没有今天的蓝,阳光也不似今天这样充沛。多半是因为云的关系,如窗帘拉了一半,刚好遮住了一半的天空。
而今天的云却像是清水里的蛋花,薄薄的一层,均匀地洒在各处,于是阳光的底气便足了,没遮没拦地倾下来。
只是看天就这么有意思。
看似恒常不变的生活里,又有多少幽微细末的分别,等着我们去辨认呢?
想来一定是极多的。
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光顾着赶路,难得停下脚步四处张望。
之所以会每日望天,是因为“写信”。
我琢磨着,不必写其他,仅是把每日天空的模样给你细细地描绘一番,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这样积攒下来,我就送给了你一整年的天空。
你说好不好。
这也是写信教会我的一件事:留意。
很多事不留意,就错过了;留意了,也就留下了。
光留在脑子里还不算,写下来,是更妥善的保管。
这样我就可以让你知道,你不在我身边的时间里,我都在想些什么;也能让多年后的自己,看看当年的自己,是怎样的幼稚或深情。
前天,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我一直在奔跑。一会儿跳上屋顶跑,像《邪不压正》里那种连绵不断的雪白屋顶,一会儿又在地上跑,是丘陵地带那种高高低低的山路。
记得我是在追你,而你跑在前面,总像是一拐弯就不见了一样。
至于你在追什么,我忘了。只是心心念念地要赶上你的步伐。
跑至半路,遇见一群孩子在踢球。混在这群孩子里的有位老人,招呼我,“爷们儿,踢会儿啊?”
我定睛一瞧,那人竟是马未都,带着一副手套当守门员。
我并不觉得意外,回他,“不了,马爷,我得赶路。”
可回过神来,发现你跑得没影了,心里一着急,就醒了过来。
之所以会做这样一个梦,和白天看的电影有关。
伊朗导演阿巴斯的电影《何处是我朋友的家》。
影片的故事特别简单,在不到90分钟的时间里,讲了一个叫阿默德的男孩错拿了朋友默罕穆德的作业本,于是他从黄昏跑到夜晚,寻找着朋友的家,要把作业本还回去。
伊朗小镇的贫穷景象是相似的,叫默罕穆德的孩子又特别多,所以他跑了很久很久都没有找见。
这部电影太动人了,用戴锦华的话叫“有一种苦涩的柔情”。
看着阿默德在逼仄的小路上奔跑,敲开一扇扇破旧的木门又失望而归,仿佛一颗纯真的孩童之心,也跟着那破败的街景一起破碎了。
所以在梦里,我才会替阿默德继续未完的奔跑。
阿心,我想就这样细碎地,把我每天的经历和想法讲给你听。
昨天的信里,你写到“我们彼此住进了对方的眼睛里”。
我想起《路边野餐》里的一句诗:为了寻找你,我住进了鸟的眼睛,时常盯着路过的风。
这也是我在那个梦里,寻找你时的感受。
《路边野餐》里还有一句诗,我也很喜欢:当我的光曝在你身上,重逢就是一间暗室。
这个是在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们之间的信还将继续下去,直到一年之约达成。
或许一年之后,我们迷上了写信,舍不得放下,就一直写了下去也说不定呢。
有人问:每天一封信,这么累,何必呢?
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节省下来的时间能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结果到头来,它们只是被更无聊的事情浪费了。
还不如用来写信呢。
对哦,我们的公号就叫这个。
不如写信。
好庆幸,我们一起做了这件事。
子戈
8月31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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