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恋爱成本,我真没具体算过。在爱的缠绵谁会去计较那么多。
我家里人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是1000元。现在想想我们在一起的快一年的时间里,我1000块生活费总是不够用,会向同学偶尔借一两百块,有那么一点超前消费。
而金钱上的恋爱成本无非食或者行和礼物。我们腻在一起周一到周五多数的时间都会在饭堂吃饭,有时候她会刷我饭卡,而我基本每顿都会给她买饮料或者给她买点水果。
周六周日的话会去看场电影或者出去其他地方走走散散心,如果是她特别想去的地方或者电影基本是她买票如果是我先提出来的话基本是我买,在外面吃饭的话如果太贵的话她基本都会在我买单后发多多少少的红包给我,而车费基本都AA刷自己的交通卡,我们基本以公交地铁单车为出行工具。
期间一些节日或者纪念性的日子我们都会给对方准备礼物,而礼物的价格我基本控制在200块,我买得最贵的是一条刻着我名字的银项链远远地超出了200块,因为那是我们认识三周年的日子,决定在一起刚好100天。
后来我们感情更牢固了,我们试过每个月从生活费中拿各自的三分之一钱出来作为两个人共同的恋爱基金。而这些钱的使用我们需要彼此的同意才能使用。通常都是给我们用来逛街吃饭喝东西了。而给对方准备惊喜的礼物的钱就不包括在这个恋爱基金里面。
我们都有自觉性觉得恋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尤其是大学时期,我们的经济来源都来自于家里人,我们都会量入为出,理性消费。所以很庆幸我们有同样的觉悟,我们才能在恋爱这条路上走过了一段专属于我们自己的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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