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十六、南山可移此判无动
李元纮,字大纲,曾任唐朝的宰相。他为政清廉,当官多年,没有给自己家修建过房屋宅院,车马破旧,也不改换。但处理政务,却公正严肃,那些贪官污吏都忌怕他。他在任雍州(今陕西西安)司户时,曾做过一件史册有载的事。
中宗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太平公主与僧寺争夺碾碨(用流水推动的磨坊),双方都不谦让,就一直告到官府。
太平公主,是唐高宗与武则天生的女儿,因为她长得方额头,宽下巴,胸有权谋,武则天认为她像自己,就特别宠爱,常常秘密和她商量国家大事。当时法令规定,亲王的食邑不得超过千户人家,公主不得超过三百五十户,而太平公主在武则天称帝后却增加到三千户人家。
高宗开耀元年(公元681年),太平公主嫁给薛绍,薛绍的母亲是唐太宗的女儿城阳公主。出嫁时,从宫门到薛家,仅竖在路两边相连的火炬,就把路旁的槐树烤死了许多。
薛绍的哥哥因为太平公主气势骄人,心里很是忧虑恐惧,便去请教任户部郎中的叔祖父薛克构。薛克构说:“你们是皇帝的外甥,娶公主为妻,只要恭谨小心,不会有什么妨碍的。当然啦,俗话也说‘娶妇得公主,如同无事捉入官府’,你们可要小心谨慎呀!”
果然,武则天听说薛绍的两个嫂嫂不是贵族出身,就要把她们休了赶走,说:“我的女儿岂能与种田佬的女儿一起作妯娌呢?”旁边的人听到后,赶紧说薛绍的嫂嫂家也曾娶过唐太宗的女儿,武则天这才罢休。
后来武则天当政,皇室中有才干的人,都受到武则天的忌恨排斥。垂拱四年(公元688年),这些人便联合起来造反,想恢复李家江山。薛家三兄弟也都参加了,但这次起义在武则天的残酷镇压下失败了。武则天下令杀死薛绍的两个哥哥,薛绍因为是太平公主的丈夫,被免予杀头,打了一百棍子,饿死在狱中了。
武则天不愿让太平公主守寡,便想将她嫁给自己的侄子武攸暨,但武攸暨早有妻室,武则天就想了个阴险毒辣的办法。一天,她派人偷偷摸进了武攸暨家,杀死了武攸暨的妻子。不久,在武则天的安排下,太平公主嫁给了武攸暨。
中宗时,太平公主结党营私,培植权臣,骄奢淫逸,横行霸道。她家里的陈设气派可与皇宫媲美,奴仆上千,马匹上万。光穿着绫罗的侍女就有几百人。
但太平公主强占的碾碨,却被雍州司户李元纮判归了僧寺。雍州刺史窦从一,听到这样的逆势判决吓坏了,他不敢得罪太平公主,便命令李元纮将碾碨改判给太平公主。
李元纮不畏权势,毅然在判决书上写了八个大字:“南山可移,此判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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