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丁 IP家全产业链平台
影视圈亲自下场开撕的明星,又多了一位齐天大圣孙悟空。
近日,演员陈浩民在微博上公开向《斗战胜佛》片方讨薪,称:赔钱可能相安无事,帮你赚了钱反而翻脸不认人,无奈,人在做天在看,你们是逃不了的,我会用尽一切办法,去维护我的权力,简单的说就是收足錢为止。ps 别再打着我的名号去蹭IP圈钱了。
在这段言辞激烈的控诉后,还附上了网络大电影《斗战胜佛》在爱奇艺上的播出画面。
今年,《斗战胜佛》可以说是网大圈的一批冲劲十足的黑马,600万成博回了约2600万的票房分账,成为业内的票房神话。
如今公开挑开矛盾,究竟是制片方太没良心拖欠尾款,还是签约时没曾想到影片会如此火爆,约定的票房分成不能让各家满意,目前,事情还未得到进一步证实。
《斗战胜佛》大赚,陈浩民却再一次赔上了自己的形象
2017年网大第一爆,毫无疑问属于《斗战胜佛》。3月15日在爱奇艺独家上线后,16小时点击破千万,连续4天点击递增1千万,7天突破5000万,17天就创了网大票房分成的新高,最终约2600万的票房分账直接打破了网大收益天花板,高于去年网络电影冠军《山炮进城 2》。制作公司霍尔果斯莱峰影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公司杭州朔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莱峰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淘梦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罗希工作室等应该都有不菲的进账。
整体而言,《斗战胜佛》的引爆,是西游IP、卡司、制作等内容对观众的吸引与影片营销的强效,平台的大力推广等综合影响的结果。
但能取得这样的票房成绩,《斗战胜佛》主演陈浩民的贡献应该算得上功不可没。陈浩民饰演的98版《西游记2》孙悟空形象深入人心,西游IP+明星IP因此成了《斗战胜佛》的流量支撑点;从影片营销期来看,宣发方针对陈浩民与林子聪的经典CP感进行了整体定位,两人现场拥抱、求婚、定情、约片,成为媒体重要宣传点。
大概接片的时候,陈浩民考虑的就是赚钱两个字。在宣传中,陈浩民不遗余力地发挥了自身的明星效应,在线下见面会、微博、视频自媒体等平台上都有突出的表现。然而,于陈浩民本人而言,这部影片对他的口碑并无裨益,豆瓣评分只有2.6分,一星占比接近80%,被网友臭骂烂片一部接一部的同时,也被不少业内人士批判为蹭IP,毁经典。
拖欠片酬还是票房分成变卦?还有第三种可能
根据媒体报道,《斗战胜佛》2016年7月份就已杀青。时隔15个月,在影片大赚的情况下拖欠主演片酬的可能性并不高,关于票房分成存在争议的可能性却比较大。
《斗战胜佛》600万的投入对于2016年的网大市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已经在影视圈塑造了段誉、济公等经典形象的陈浩民的片酬也不会特别低,要求参与票房分成是高概率事件,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陈浩民在控诉中,并没有言之凿凿的讨要片酬,而是含糊地说要拿足钱为止。
与此同时,事件在网友之间传开后再次发酵,坊间又多了此举是陈浩民为《斗战胜佛》第二部炒作的传闻。
为了炒作不惜牺牲公司和个人信誉,将自己置于舆论关注的中心,这种做法风险太大,费力难讨好,并不是上上策。不过网友的猜测也为事情的走向提供了第三种可能。
早在《斗战胜佛》上映时,监制何明翰就曾明确表示,会继续推出第二部。随着第一部的大爆,第二部陈浩民的片酬可能会水涨船高,彼此之间的矛盾不言而喻。从这一角度来看,陈浩民这句“ps 别再打着我的名号去蹭IP圈钱了。”也就不难理解了。
影视圈也是欠薪高发地,网大系列电影收益怎么分,还需更加细化
看起来风光的影视圈,其实已经闹过不少讨薪事件。导演、编剧、演员,乃至营销公司,都曾拉过横幅,上过头条。
据媒体报道,2007年,古天乐以400万港币片酬拍摄曾志伟投资、马楚成执导的电影《生日快乐》,票房不俗。但直到电影下映,DVD都上市了,古天乐还是没收到40万港币的尾款。逼不得已,古天乐的经纪公司把律师函寄给了曾志伟讨薪。
2010年,马伊琍被欠薪,在微博表明自己遭受了某制片方的合同诈骗,她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同行,“合同一定自己打印再签字,落笔前务必逐字复核,不要相信任何人,拍戏挣钱不容易,自己保护自己!”
2014年,导演高群书也曾微博讨薪,由他导演的《神探亨特张》已经获得了金马奖最佳影片,但依然没有收到酬金尾款,只好微博喊话,最终成功追回欠款。
高群书被欠了2年,与他相比,著名编剧芦苇的欠薪史更是血泪史。这位曾帮《霸王别姬》《活着》《图雅的婚事》等多部电影创作剧本的著名编剧,1990年代初参与了叶大鹰导演电影《红樱桃》的剧本创作,这部戏在1995年的电影市场环境下,创下了近4000万票房。但20年过去了,芦苇作为编剧之一,一直没有收到稿费。
相比而言,网络大电影现在的蛋糕做得还没有院线电影大,但其中潜藏的矛盾已经随着陈浩民讨薪事件慢慢浮出水面。尤其是在网大系列化的趋势下,核心演员与制作方的利益约定方式应该更加细化,尽可能理清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才不至于赚了钱还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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