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天看到个文件,里面有句话,“经研究,兹定于……”
以前在请柬便条中读到过“兹定于……”,
正式文件中很少遇见过“兹……”,总觉得有些绕口,正好不忙,就上网查了查。
也没完全查明白。
百度输入“兹定于……”,能查到很多“兹定于……”,说明“兹定于”是个常用的词,或者以前很常用。
“兹”有很多意思,名词、动词、代词都有,“今兹、来兹”,“兹因、兹有”,“兹事体大”,“兹定于”……
最常用的意思还是“兹定于”的兹,就是现在,今的意思。
其实,”兹定于”和“定于”从意思上没有太大差别,都是通知别人,发文主体决定了个什么事儿。
多一个“兹”,或许是为了把“定于”的位置往后延延,显得不那么刚硬,让人听起来舒服一些。
作为文种,通知有告知告示的意思,但现在最多的是上对下的通知,更多的是安排部署工作,一般都不用“兹”,直接昭告天下,定于就行。
百度上也说,现在在公文中一般已经开始避免用这个“兹”字开头了,过去的会议通知中,一般为:兹定于×年月日在× 处开×会……,现更直接:定于×年月日在×处开×会…….
“经研究,兹定于……”似乎更绕口一些。
严格意义上说,兹定于没什么大毛病,从公文精炼精简的角度,还是不要“兹”更好一些。
公文贵精,当字斟句酌,能用更少的文字把事情说清楚,就别废话,多一字不如少一字。
不忙的时候,喜欢看点东西,也会不自觉地挑出一些瑕疵。
有人说我是鸡蛋里挑骨头,我也知道,这是个很讨人厌的毛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兹事体大,正在改,需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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