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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尊重事实和法律 舆论与司法才互不侵犯

唯有尊重事实和法律 舆论与司法才互不侵犯

作者: 坚守良知 | 来源:发表于2018-07-14 23:57 被阅读2次

    唯有尊重事实和法律 舆论与司法才互不侵犯

    作者 坚守良知

      最近,广东省高级法院率先推出《司法公正与网络舆情——广东法院网络舆情白皮书》表示:“保持独立审判与倾听民意之间的平衡,在众声喧哗中汲取民意,在‘一边倒’的舆论声中坚守法意。对此,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刘武俊发表了《重视网络舆情与尊重独立审判》一文,表达了诸多观点:法院既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更要维护法院的独立审判;网民们既要积极监督法院公正审判,同时也要尊重和善待审判活动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刘武俊研究员阐释了司法与舆论之间的关系,指出二者在行使权利与权力时,均须把握好各自的“度”,才能不至于相互冲突。其实,这是权利与权力的底限,任何一方均不得逾越,否则就可能伤害对方。根本的是,二者指向的是公平正义,而要实现公平正义,须尊重事实和法理。那么,二者在行使各自的权利或权力时,只要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就不会影响公平正义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

      理由很简单,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其遵循的基本规则就是掌握确凿的证据,查明、尊重案件事实,并根据公认的法理准确适用法律条款,这样才能做出更公正的、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否则,司法机关就会对当事人或刑事被告人构成侵权。而舆论在对某一具体个案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也不得随意虚构、歪曲事实,而应根据司法机关查明或当事人披露的事实以及公认的法理(法律)表达其观点。否则,公民或媒体就会因涉嫌诽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影响司法独立。

      无论媒体还是公民,其对司法机关行使的是言论自由权,不具有强制力,只是一种舆论影响力。故最终裁判权还在于司法机关。而司法机关行使权力具有强制力,可能拿走特定当事人的财产,可能剥夺特定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因此,相对司法机关来说,即使舆论的声音来自成千上万的民众,也难以撼动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权。所以,无论舆论的声音多么巨大,只要其权利并未越界,司法机关均不得横加干涉甚至管制。

      或许,每个法院都有这样的标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相信每个懂法的公民都会领会其精髓,作为通晓法律的法官更应如此。舆论与司法行使各自的权利、权力时,只要遵循这个原则,一切问题都已不是问题。

    创作时间   2013.2.22

    收藏于 2013-02-22

    古树与寄生草。摄影:唐孝忠。配图与正文无关。 孩子放牛。摄影:唐孝忠。配图与正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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