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荻垛庄北有一块青石圣谕碑,敷以粉垩,原先供奉于董氏家祠中,今砌在民房外墙内。该碑体高2.2米,宽约0.85米。梯形碑首,浮雕龙凤呈祥,镌刻精湛,碑额阴线正书圣谕两大字。碑身两侧卷草纹,下缘刻带莲蓬的莲花。碑文分两部分,上勒康熙圣谕十六条,下书董氏家教堂碑文序。另外台基座长1.08米,高约0.25米,图案为对称卷云纹。现将碑文迻录如下:
圣谕
敦孝第以重人伦。
笃宗族以昭雍睦。
和乡党以息争讼。
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
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
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
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
息诬告以全善良。
诫匿逃以免株连。
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
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圣谕十六条。董氏家教堂碑序
盖闻
圣谕为治国安民之要道,箴规乃傅家教子之义方。虽创造本之于先人,而守成耑望诸后世。春祀秋尝,培之斯茂。继往启后,衍之斯长。此一时之举,乃百代之谋地。窃念我董氏自苏郡迁居兴邑之东乡,由明而重农桑,以足衣食清。虽不敢称为望族,而兢已守业,以耕读为要务者已数十代矣。余祖遗勤俭为怀,本不可忘也。今生齿日繁,智愚不一。于是为子孙谋,必先立家教;为烝尝计,莫若置公田。故将我续创之往,房额之曰家教堂;续置之田,名之曰公祀田。两房后人义派耕种纳租,到秋每亩租稻三秤,以作春秋祭祀之需。至住居权作两房公所,后人毋得典卖。倘有不遵此教者,即以不孝论。吾愿若孙,克勤克俭,世世流傅,庶几实获我心尔。是为序,家教十则列于后。
一示后孝人父母敬长上。
一示后人完钱粮莫迟延。
一示后人宜早起勤种田。
一示后人禁跌博戒赌钱。
一示后人毋酗酒勿贪财。
一示后人少演戏莫顽灯。
一示后人行恕道秉公正。
一示后人当省俭积粮食。
一示后人守门户防火烛。
一示后人要忍耐毋斗狠。
一凡堂屋三间厨房过道两间。
一凡客屋三间门楼天井院墙。
一西九廒屋三间西书房三间。
一东屋三间厨房天井院墙。
一置六十六围内南边公田贰
十一亩五分,桥东牛洼一半。
一置庄东公祀田共九十一亩。
一置南场一个屋后基地一叚。
一置桥西场基一面巷南牛洼
一置东巷南基地两间。
凡我后人背圣谕一条者,至本堂领彩钱二百文 。
凡我后人念书有十岁每年贴钱两千。
以上各条尔等佩服不忘,能遵此式则家道自然日兴矣。
时维
大清道光七年(1827)岁次丁亥桂月立
八十老人董万盛自志。
碑首浮雕龙凤呈祥,镌刻精湛,碑额阴线正书圣谕两大字。该碑文刻字皆楷体,大小字相序,繁而不紊。但以圣谕碑的形式将家训家规同刻在一起,殚所未见。在赐祭葬外,国家对布告碑、德政碑、去思碑、家训碑等等定制未见史籍,各地保留的实物尺寸纷纭,缺少规律归纳,碑形趋于朴素简单。在额首雕塑上,也有采用双龙争珠、龙飞凤舞等祥和又不失稳重的图案装饰。但作为权威表达的圣谕碑,不排除有与之等级相匹的墓碑定制通用,比如南京鼓楼康熙南巡圣谕碑。其碑由碑额、碑身、龟趺三部分组成,通高5.3米,宽1.43米。碑额蟠龙,雕刻精美,尺寸规格稍高于《清史稿.丧礼二》中公侯伯定制:“墓门勒碑,公、侯、伯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广三尺六寸,龟趺高三尺八寸。”以营造尺1尺约0.32米计算,即通高合约5.12米,宽1.15米。
董氏所立圣谕碑,碑首高0.45米,则碑身高1.75米,约5.5尺,单碑身高度一项符合七品定制。对照丧礼定制“首视公、侯、伯递杀二尺至尺八寸止,碑身递杀五寸至五尺五寸止,广递杀二寸至二尺二寸止,趺递杀二寸至二尺四寸止”,该碑相对公侯伯碑身高9尺少3.5尺,整整递杀七级,似乎也暗合此碑等级与牧令官叙关联。但纵观该碑,未出现敕赐与政府赉奖等内容,犹有民间私碑之嫌。
明清两代将“现任官辄自立碑”纳入法律禁令,《大清律例.仪制》规定:“凡见任官实无政迹於所部内,辄自立碑建祠者杖一百。若遣人妄称已善申请於上,而为之立碑建祠者杖八十,受遣之人各减一等,碑祠拆毁。”相对民间立碑,没有明确束缚。但在仪制“服舍违式”律条中强调: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违式之物责令改正,工匠自首免罪不给赏。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官罢职不叙。工匠杖一百,违禁之物并入官。首告者官给赏银五十两,若工匠能自首者免罪一体给赏。”所以基于彼时官民等级严苛和国家对告发的鼓励,堂而皇之将镌有龙凤纹的圣谕碑私自供奉于家祠的可能性为零,且民间工匠也不敢违禁凿造此碑式,碑的来源只能来自政府表彰。
碑身两侧卷草纹,下缘刻有带莲蓬的莲花,台基正面图案为对称卷云纹。董万盛其人,《民国续修兴化县志.卷十三》孝友补遗有录。“荻垛乡人。事孝亲,与弟万全、万余友爱甚笃。世业农,家小康,见义勇为,于庄东独建石桥,邑令胡廷锡额旌之。道光十年,邑令张泰青为请旌,后以孝子旌表,赐帑建坊。荻垛故无义学,万盛捐赀为倡,至今有田四十余亩为学校基础。”其出赀修建的万盛石梁桥,位于庄东北宽阔的唐港河口与界家河相连处,桥形古朴。桩础上有刻字,“大清道光五年(1825)六月董万盛立”。
获垛万盛桥,清道光五年(1825)六月建。以旧志记载年序,来假设道光七年所立的圣谕碑,为五年独资建桥后。其笃行尚义为邑令胡廷锡感动,或题字褒扬之外,又将造桥等善行上报抚督学政至礼部,结果以给圣谕碑的形式旌之。这一行为始初,应为兴邑绅耆请旌。从现有资料看,圣谕碑用于个人褒奖,相比授匾建坊罕见,多数为官府公示设置,用于对民众教化,故此碑价值独特。而将家训增刻其上,仪制上也存在僭越。其合理解释,此次请旌应是基于其义举为家堂乞碑的请议叙给,上从之。但这一恩荣并未为县志、续修扬州府志、道光朝实录所录,该碑序亦未提及。
清初,社会教化遵循明制。顺治九年(1652)下谕领颁行“圣谕六条”。六条与前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圣谕六言”内容完全一致,即“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康熙九年(1670)十月,在孝悌敦睦的基础上,下谕颁行“圣谕十六条”,将六言具体化的同时,并增添遵法守纪及法律所禁止恶行的压束,如“息诬告”、“诫匿逃”、“完钱粮”、“联保甲”等日常生活内容,强化士民受训,以宏教化。
雍正二年(1724),清世宗亲手御制《圣谕广训》,对“圣谕十六条”逐条寻绎推衍,并颁发直省督抚学政,转行该地方文武各官暨教职衙门,晓谕军民生童人,通行讲读。并以身作则,克勤克俭。例如三年夏四月,山东河南两省旱灾。下谕“进膳肴馐、宜为撤减。著每日只用菜蔬二器。饼饵二器。满菜二器。用榼盛贮进御。余物一概不用。”同时采纳翰林院侍讲学士张照请令,“各省童蒙即加诵读。县府考覆试时、令其背录一条。方准录取。”又应国子监祭酒张廷璐请奏,每月朔望招集兵丁宣读听讲。七年在乡村设置讲约之所,“于举贡生员内拣选老成有学行者,一人为约正,再选朴实谨守者三四人以为值月,每月朔日齐集乡之耆老里长及读书之人宣读圣谕广训,阐明大义详示开导,务使乡曲愚民咸生孝友敦睦之思。”并规定将每月宣讲活动汇编成册,岁终报于县官,依此进行奖惩。嗣后嘉庆十九年(1814)规定岁科两试并贡监生录科考遗,均一体敬谨默写圣谕广训。不能默写者递降等第,甚至斥置不录。就此一场以裨教化百姓,重孝知理,化民成俗的圣谕广训运动,于各阶层中推展,并伴随清室所终。
对照道光七年的荻垛董氏“十示后人”家教,内容与十六条相符,但掺杂俚语的直白劝导,也折射出清中期该地的民俗生活状况,包括某些法不禁止,却与彝伦观念相违的乡村娱乐,酗酒、跌博、赌钱、演戏、顽灯等活动,这些与今天的农闲生活并不陌生,其中禁赌钱、毋酗酒等劝训仍俱教诲作用。碑序中插入的家产记叙,是为董氏老人遵守圣谕、家训,家道日兴的自我见证。
有趣的是叙中“过道”等字,“过道”原文写作“彳呙亍衜”。“衜”为“道”异体字;“彳呙亍”字,检阅《玉篇》、《龙龛手鉴》、《康熙字典》等等说文解字工具均未收录,笔者依文意拟为“过”字。检索叚字释义,多释为“借”义,通“假”,此义较早见《 睡虎地秦简》如“百姓有欲叚者,叚之,令就衣食焉。”《说文解字》许慎言借也。该字《康熙字典》收录在子集下,又部,通“假”。《辞海》则直言为“假”字的异体字,这与用在叙文“屋后基地一叚”中,文意显然不通,此处拟为“段”字变体,搜索诸工具未见此说。
碑序中“过道”两字的生僻写法叚字“段”解,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影印本)“欧阳永叔论苏子美蔡君谟李邕书”:“子美喜记用笔一叚,君谟独步当多世一叚,余始得李邕书一叚,学书勿浪写一叚,往时有风法华者一叚。俱摘录试笔中语已见。”追溯该义,又见《朱子读书法》(影印本):“论读书之法,择之云尝作课程看。论语日不得过一叚,先生云明者可读两叚或三叚,如此亦可以治躁心。”该书作者南宋张洪、齐熙,但读版为乾隆四十六年校本,总之,叚字当作量词“段”的变体字使用,至少清代已呈常态。
工具书云“段”的异体有“緞 毈 腶 鍛”等写法。读《明实录》,叚字当“緞(缎)”义,多现赏赐性词条。如民国北平图书馆红格抄本《明宪宗实录卷五》:“(天顺八年五月丙寅)朝鲜国王李瑈遣陪臣黄□身等赍表文方物贺,上登极赐宴及织金衣彩叚等物有差”等若干记事,此释义同见《清实录》、《清会典则例》。忖度叚字的“段”义起源,或因与段字形相近成其别字,当然这种奇思妙想有待阅读积累与钩沉修正。利用两字小篆对比,江学旺教授等人有专业探讨,结果认为段字左半边与叚字左边相同。而宋体字“段”呈此形状,笔者见崇祯十一年(1638)古虞毛氏汲古阁本影印《春秋左传注疏.卷一.隐公》:“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其中“段”字即由“叚字左边,与右边殳”组成。另外从赵孟頫、文征明、董其昌等人行书,以及四库全书中该字“叚”形的普遍椠版,也大致显示出这一变体的形成固化。董氏家教堂碑叙无意间保留的生僻写法,这与推敲该碑叙所用载体圣谕碑的来源一样,引人入胜。
董氏家教堂碑序文(局部),文字饱满清晰。对于援引出现的人物考征。胡廷锡,顺天大兴人,举人。嘉庆十四年(1809)七月选任兴化县知县。由于在任时对挑工用人监管不当,疏忽职守,卸任后于嘉庆二十年被参究杖律。追根究蒂,又因公挪移钱漕库银60296两,数额巨大,遭抄家索赔,拟斩监候,道光元年(1821)七月病死监中。案例参考:①嘉庆二十年六月吏部移会(117041-001)。两江总督百龄奏,前任兴化县知县胡廷锡及在工帮办之候补知县王保澄承办挑工不善,任听董事县书勾串王保澄等,应照例交部议处。②道光元年十一月户部移会(135598-001)。江苏巡抚魏元煜奏,为已革兴化县知县胡廷锡任内因公挪移库项银两,监追限满无完,在监病故,请准援赦豁免追银。以魏元煜奏折中两江总督孙玉庭、江宁布政使祥德、江苏按察使诚端等员察审会详:“系家产尽绝,年老无子,无可指缴”、“亦无隐匿”等语来看,该人物惨剧色彩浓重。但根据移会中的人事年序,《续修兴化县志》董万盛“于庄东独建石桥,邑令胡廷锡额旌之”的记录明显存误。
读史的快乐在于无限的沉浸与追踪。仰望夜空繁星,目光所及,无论璀璨,还是暗冥。
考略奏折中人物祥德,《江苏通志稿职官志》江宁布政使档缺失该员记录,但卷十七嘉庆末浙江布政使档尾见其名。《嘉庆朝实录》三百卷:嘉庆二十一年三月乙酉,上复引见京察一等圈出人员,39人中有该姓名。昭梿(1776—1829)《啸亭续录》云“近日大僚如祥德、常弼尤显著者。祥德,姓王,本和恭王弄童之孙,品甚鄙吝。以部郎践历臬使,初无材具,惟贪贿是闻。信用家人徐敬舆,任其指挥,惟其言是听,故黎庶愤怨切骨。今上(道光)首政,将其勒休,人心大快。”圣谕广训下,上述之名同属一人否。
刘晓东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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