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热评: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停止呼吸的时候,从生物学上来说他已经死了,停止思考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从社会上死了,从此世界里再也没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忘记他的时候,那时候才算是真正的死了,永远的死了。
是的,就这句话来学王二先生的模板,则推出结论:真正的死亡是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你。
在《寻梦》中,我似乎明白了死亡,开始对一些失去的人或物有了真正的释怀——死去的人真的会在另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快乐的活着。为此,我感到由衷的庆幸!
第一次接触到死亡,是在我六岁。家里人常说爷爷宠我。在他忍受病痛的折磨时,还要忍受我孩提时对他头发毫无分寸的拉扯。第二年爷爷走了。我依稀记得,当时姑姑牵着我的手,站在路边,目送着带爷爷走的“死亡列车”。我当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抬头望着姑姑,姑姑摸了摸我的头,低声说着:“爷爷走了啊”,便继续注视着前方。那时候,村子里的路还不是水泥铺成的,车子开过之后,扬起一阵沙土。车,离我越来越远了;爷爷,也离我越来越远了。
或许是记忆太过深远,自己当时年龄太小,所以对于太多东西记不清了。前些年的时候,奶奶经常问我记不记得爷爷的样子,我摇头。只记得印象里有位老人,瘦长的身子倚在墙上,脸上布满了沟壑,笑眯眯的看着我,大概是他吧。
第二次接触到死亡,是在我十二岁,那年我五年级。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在我们五年级毕业时得了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卧病在床。小儿麻痹症的概念是什么?是孩子下半身瘫痪,大脑无法控制其生理行为及其他行为。在她生病期间,为了方便家里人照顾她,把从小养的头发剪了,挂在了正对门的那扇黄漆门上,格外的显眼。当我们去看她的时候,她笑脸迎迎的看着我们,和我们聊天,开着玩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她走的那天,是那年的第一场雪。大片大片的雪花伴随着灵车声落了下来,像要为远行的人做一场仪式一样。我没有去送她,出门抱着妈妈,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她不在了啊”。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雪下的更急了,带人回天堂的音乐也渐渐消弥了。
死亡,对于人来说永远是残酷的。那意味着世界上缺少了一个鲜活的生命,意味着我们的爱又少给予一个人,意味着我们身边又少了一位可能陪我们到白头的人……
电影的小男主人公米格在全家人都阻拦他唱歌时,他选择义无反顾的去追寻梦想,抓住机会。而当最后他发现他一直崇拜的歌神,其实是谋害了他的曾祖父而获得的成功。当年曾祖父为了梦想抛弃了妻子、女儿,最后竟落了个被毒死,被人遗忘的下场。这时他才明白——和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因为下场不好,只是因为最爱的女儿也将将他遗忘,可他还有遗憾,他还想回去告诉她——一直很爱她,一直很想她。
曾几何时,我也想离家,不愿窝在这个小地方,想去看更广更远的世界。只是,慢慢的,我不愿意离开家了。家里有为我打点好一切的妈妈,有每次回家都会做好我最爱吃的饭菜的爸爸,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在外面,当亲人出了事,一切都来不及。
人们常说,趁着年轻出去闯闯。
我想说,
趁着他们还在,多陪陪他们。
关于《寻梦环游记》,强烈安利!
He wanted to sing and want to go to the farther stage, and what I thought was to take root in life. The daughter was more important than music.
他一心想唱歌,想去更远的舞台,而我想的是在生活里好好扎根,女儿是比音乐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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