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巳经8:00多钟了,今天日更不知道写什么了。然后我就对丈夫说:走,骑摩托车带我去 咱们周楼村的五里山散步。
到达地点,我们来回大约走有两公里,回来时,走到上杨庄后面的路上,丈夫在昏暗的路灯下,看见路中央不知谁掉的一个手机,丈夫赶紧刹车让我下车去捡,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丈夫说,真是手机,你捡过来看看。
我跳下车,往后倒了几步,一看,真是一部智能手机,拿到路灯下一看,手机用一个塑料外壳裹着,手机背部还裹挟着一沓钱,露出50和20元不等的钞票,看厚度,至少有200多块钱吧。
我对丈夫说,捡回家先搁在那儿,谁打电话就让他到咱家超市去拿。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我们刚走到北街十字路口,就有一个叫王建军的人打过来电话,我接过电话就说:你是找手机的吗?
对方急切地说:是呀是呀,就是找手机的。
我对他说:是我捡着了,你去南头家家乐超市去拿,保证不会动你的手机。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还没到家,听到对方说,俺刚从家家乐超市路过。
等我们到家,那两个男的已经在门口等候了,他们一见了我俩,很意外地说:哎呀,原来是你俩。
我见了丢手机的男的,就赶紧把手机递给他,说,你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那男的接过手机,连忙把手机外壳掀开,从里面拿出20元钱,给我们作为酬劳。
我俩连连摆手说,真想要你这20块钱,我们捡到手机就关机了,你根本也找不到了,谁是为了钱呐。
丟手机的那个人说:以后我再买东西来你这里买哈。我倒是无所谓了,我也不想让你欠这个人情。捡了人家东西,就是要还给人家,这是做人基本的道德。
那两个人走后,丈夫对我说:那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咱周楼村茅草沟的,叫王建军,丢手机的男的叫㢢子,在电影院那片住。
我这会儿只顾自己高兴了,不单单是做了好事,关键在于,他也帮助我有东西可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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