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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抛弃了墨香,转投电子书怀抱

我抛弃了墨香,转投电子书怀抱

作者: 幸歌 | 来源:发表于2017-06-24 07:52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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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很丧,感觉这时候真的什么也不适合写,写啥丧啥,为了不把这份丧带到喜欢的书里,就不写书评了,说点别的。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最近正在看的几本书,全都才读到一半,而看过的旧书,又只剩点稀薄的印象。本来还想努力挣扎一番,对着自己的简易书架看了几眼,然后随便拿起一本来,很丧的发现,竟然发霉了!

    我是从来不晒书的人,确实闻到过有些老书会带些有机物陈腐的味道,看到书发霉,还是第一次,那本书我几乎还没怎么看,只在序言划下已回想不起的佳句,九成新的书,就这样变成了麻子脸,心痛!

    它的旁边是我一直很珍爱的《呼啸山庄》,英文版,当年买的时候想激励自己好好学英语,十年过去了,我还是个连四级都没过的英文渣。这本书我明确的记得只看过第一页,从这页上抄下来的陌生英语单词就写了一页纸。我买了十年都没事,现在竟然发霉了……

    书架上只有几本书是我从家中带过来的“旧臣”,从高中买来到现在,竟然更多的书是没有读完的,只能说高中时代太年少轻狂,买的都是自己根本读不懂的:庄子、尼采、弗洛伊德……简直可以写一篇《论一个高中生的装B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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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时,应该是买书和看书的巅峰时代吧,我买的杂志书籍堆起来有一人高,而现在一年也买不了几次纸质书了。自从智能手机普及,买电子书,或者下载免费的文档都成了更方便的选择,而杂志,早被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产品所代替了。

    其实更多爱书之人是不太喜欢电子书的,觉得它们没有手持书卷的气质,没有实物可触摸可翻阅的便利,没有清幽的墨香。这么说我可能是不太爱书,两者于我而言都足够好。在电子书和纸质书之间,优缺点明显,而如果只是单纯读文字,显然电子书更加的方便,尤其的便于携带。

    纸质书当然很好,如果不是因为这几年都是租住在出租屋,我不会如此抑制买书的数量,在即将搬进的新房里,我们有了自己的一面书架,虽然并不大,至少是能释放释放购书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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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书或许看起来不够有情怀,但对于书的内容没有半点减损呀!我在买买买方面一直非常没天分,买衣服、买化妆品,最后自己觉得实用又中意的其实很少。我最不后悔买的东西,就是现在用的kindle。

    记得购买之前也是很犹豫的,因为有评价说它翻页迟缓,又会有重影。咨询了几个朋友,有人说如果经常出差的话,非常值得购买。事实确实如此,它简直是漫长旅途的最佳搭档,在火车上,带一个薄薄的kindle,就可以忘掉拥挤的车厢,投入某个作家的幻想世界。

    背光灯功能也是提升阅读体验的加分项。纸质书纵有千般好处,奈何不能发光。记得初中的时候住宿舍,担心打扰到室友,只能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身子佝偻着,又时常撑到手肘发麻。当然现在回想起来,也可算独特的美好回忆,但当时却是不好受的,后来眼睛发炎,眼神迷离了好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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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说到在床上看书,手机就比kindle更方便了,大部分阅读APP都有夜晚模式,亮度很小,不像刷微博看剧那么伤眼,手机又更轻,一不小心睡着了,砸下来也就疼一下。

    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手机阅读APP也是更胜一筹,毕竟是一手就能掌控的尺寸,即使快站不稳了,也能腾出一只手高举手机,坚持读完一屏,然后等待时机,在下个站稳的时刻滑动翻页。

    如今注定是电子阅读的时代,纸质的衰落,就像钢笔代替了毛笔,键盘又代替了钢笔,失去了一些人文情怀,让知识输出和传播成本变得更低廉。不过,也不必为纸质图书献上挽歌,它会褪去工具的功能性,成为更加艺术的存在,被少部分人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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