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甫讲法典序言关于自欺部分即法的门前一段,可视为《审判》一书的寓言。试图进入法庭类似《城堡》中试图进入城堡,因而法庭也可泛指人类理性,法律和罪也可扩大到道德层面,狭义来说通过写法庭对主人公K的审判也将门警和乡下人交由读者审判。
卡夫卡之墓至此有必要解释一下寓言的内外对应关系,最低门警可以对应K所遇到一切与本案有关的人,至少包括看守、督察员、检察官等法律底层人员,门警皮袍上的蚤子对应画师、神甫依赖法庭的人,从细节来看,“弯下身子”“大吼”“天色变暗”“射出一道光芒”等都内外吻合。证得这些结论后,也就可以将内外部分当作等价公理来作出一些合情推理。
本书的核心可以看作讨论能否认识最高理性并达到具有普遍性的公平评价。门警或法庭底层人员(评价者)应从属于法庭(理性)还是乡下人或K(被评价的人及人性),注释家(思想家)历来持不同意见。一方面,理性的意义在于使被评价者认清自身问题,即看到法庭光芒;另一方面,理性似乎出于评价者,其本身便是理性赖以存在的载体。由此便产生了评价者主观差异导致的模糊使被评价者往往将具体的评价者当作理性本身从而陷入迷茫,那么这个命题就涉及到了人与人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互相理解,能否存在一个对每个个体都公平评价的政权。
具体到内容便是当看守强调自己只是职员不去讲道理时,K就说出了不懂对方的法律,也许法律只存在于对方的脑子里。看守则指出K一面说自己不懂法律,一面说自己无辜,可见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差异导致难以用普遍理性的标准来衡量。另外,K后来对标尔斯纳小姐解释“并不是说我不会犯罪,而是我犯的罪不像他们想的那般大。”看守被鞭打是声称鞭者只是幸运未被告发,也体现了人性导致人人必然负罪,而且仅从被见到的行动来审判并不公平。而律师无做关痛痒的工作,画师建议的展期和假释都说明只要审判开始便只能拖延不能结束。面对种种问题布洛克只是幻想“大律师”却从未去寻找,K向看守请求见上级被拒绝后只是不厌其烦地对其出示证明,到死也没见到上级。
卡夫卡用荒诞手法描绘了滥用理性审判或集体对个体暴政的可怕后果:法庭无处不在,突然发现隔壁标尔斯纳小姐的房间、银行废品室、画师的屋子等都是法庭···人人都与自己的案件有关,叔叔、律师、客户···都未经自己告知突然参与。另外诸多诡异细节也营造了恐怖气氛,看守衣着像游客、刽子手像演员、检察官看淫秽书籍、K初审被当作油漆匠。看似滑稽但一切都在按程序进行看守被告发后立即受到鞭刑,检察官深夜写厚厚的文件都证实“门警”尽责的确毋庸置疑。
其中若干女性形象则可看做人性的形象体现,K既向她们寻求帮助想借她们腐蚀法庭人员,却又被她们诱惑,听差妻子即法官情妇、律师情妇丽妮都是如此。标尔斯纳小姐更值得注意,她是唯一一个被K告知案件的人,并且也感到荒诞,被K倾诉时担心朗兹队长偷听,被格鲁巴赫太太告密时遭K斥责也可见她富有人性自由特质。但标尔斯纳小姐一个月后将成为律师事务所书记,而后来K再来寻找时则遇到了代她接见K的孟达希小姐,反而对朗兹热情对K冷淡。K在找初审法院是无意间用“小木匠朗兹”代指法院,种种线索结合起来可以总结出理性对人性的胜利,最终神甫的指责,和K死前见到疑似标尔斯纳的人的无所谓态度,也体现了依靠人性也不能解脱被判的罪。
那么能否认识最高理性?卡夫卡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大教堂对话中。门警说“我不能马上让你进去”与“这扇门只为你而开”并不矛盾,因为底层门警权力有限,当然不能单独决定马上让K进去。因此门警恪尽职守,并未欺骗乡下人,甚至可以看作门警受骗,因为他的使命就是等待乡下人的进入,但他一无所知。神甫认为无论谁受骗结论都不矛盾,乡下人看似受骗但也自欺,门警无论糊涂或存心欺骗,所说一切未必真实但都是必然。而这这个把谎言当真理的结论未必是最终结论。因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只有乡下人是自由的,而门警本身无法进入法庭,所以门只为乡下人而开。这就是乡下人死前问题“为什么人人都要拼命到法院去,只有我一个人跑来跑去要求进去呢?”的解答。等待门警的允许无法实现,门警也无法允许,法院无法做出要求,你来了,法院就放你进来,你要走,法院就放你走。也就是说认清自己的身份,便可以认识理性。
也许身为奥地利人的作者在欧陆唯理学派世界观影响下坚持契约论伦理学,面对功利主义伦理学的挑战虽然也反对传统归纳事件却假托道德源于先验直觉的理论,对康德“一个人的行为,应当使它所依据的准则被每个有理性的人承认为一条法则”的最初公理的主体模糊做出了批判,但却未能得出类似罗尔斯“无知之幕”的结论去做出新的解释。尽管如此,卡夫卡对个人与集体间关系的反思结果却仍是注释家们不可放弃的巨人肩膀,作者并没有提出超越性的新理论,但无疑帮我们看清了现实与前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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