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什么人,不论处在什么环境,不论身处事情的什么阶段,我们自己,总会是考虑和决断的基础、出发点和判断是非的基准点。
感知的局限性,人的动物本能,以及现如今被社会推崇的以人为本,都让我们自己的位置不可撼动。以我们自己为中心,以我们自己为基准点,我可厚非,但不能放纵。客观上不可能不如此,主观上要有所制约。否则,就是自私。自私过了,就会把人导向失误。就会对他人产生伤害。甚至产生犯罪,甚至会产生罪恶和邪恶。
州官点灯,百姓点灯。现实生活中,我们人人都定位自己为州官。我们都有天生的优越感,我们都有特权,因为我们是我们。常常,我们自己能忍受自己,也会心安理得,但是,我们却不能允许别人做我们自己的这样的思考和行动,因为他们不是我们,仅此而已。譬如我们在开车,我们前面和边上的车不管是快还是慢、争还是让,我们都不能认同和接受。如果换做我们自己,怎么做都有可以被接受的理由。这就是我们自己的自我意识,这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无限放纵。
我们不可能不以我们自己为中心,但绝对不能放纵甚至是无限放纵这种自我意识。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自我意识,加以制约。我们活在人与人的世界,也就是说,这世界绝不仅仅属于我或者我们。要共存,就得彼此礼让,就得有共同利益意识。美国优先,是赤裸裸的我们自己的意识。美国的这种提法,本身就不具备可行性,尽管美国本身已长期处在最强国的位置。美国人可以说自己优先,但美国以外的任何国家的人,都不会接受,所以他就会处处碰壁,即使足够强大。
主观上我们不能摆脱我们自己的意识,同时也会依赖这种主观能动性,客观上我们也得认可和接受除我们自己以外的其他的存在。共荣,才能共存。而共存,也是避免不了的。
以我们自己为出发点,尽可能地顾忌其他。携起手来,我们才能够生存,乃至于更好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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