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一天,看似不同,却又相同。有时候,我的心情如灌了鸡血般充满希望与斗志,有时候,又像打了霜的茄子般无精打采,更多时候,这两种情绪反复无常的循环出现。
今天,冷空气来临,冬天正式入驻这座城市。看着广州的朋友晒的照片还是短袖短裙一片凉爽,我在屏幕这方不知觉的打了个冷颤,还是广州好啊!
我是六月出生的,打小怕冷。小时候别人穿毛衣毛裤,我却穿棉袄棉裤,别人穿秋衣秋裤,我已经套上毛衣毛裤,总是要比别人提前多穿一层才能抵挡住外面的寒冷。为此,没少被嘲笑过。
长大后,还是经不起冻。一到冷天自觉翻箱倒柜的把过冬的衣服提前拿出来,早早穿上。据说能这样做的人,说明你已经老了。
偶尔走在大街上看见别人丝袜短裙的招摇着,自己却悄悄地的穿起秋衣秋裤,心里那个懊恼,恨不得找个地洞把秋衣秋裤脱下来勒自个儿脖子,暗骂为什么就这么不争气,不经冻!
我很喜欢问一个对方一听就恨的牙痒痒的问题:“穿这么少,不冷吗?”其实明明知道答案,结果每年遇到凉爽的人还是会习惯性地问上一句。谁叫我就是没法儿相信她们回答的:“不冷啊!”
我一姐妹儿被我问烦了,乖乖招了说:“姐姐,怕你了,下次别再问我这种欠揍的问题行吗?冷,怎么不冷,你都冷,我们当然也冷啊,只不过我们比你爱美,为了美能忍受这种冷,行了吧。”得到满意的答案,从此我才封口。
去年,我要守店,一整天呆在店里很少走动,一个人坐在那里真是越坐越冷,手脚冰冷,钻心刺骨的冷感,即使开着空调手也离不开电暖宝。所以,每天穿的像个棕子似的,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的,围巾、手套、雪地靴能往身上穿就往身上穿。我姐妹儿就不一样了,个个光鲜艳丽,一来店里陪我,就看见两个世界的人,她们在过温暖的春天,我一个人在过寒冷的冬天。
其中一个姐妹儿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嘲笑我的“严实”,看着她喷嚏不断还坚持穿一件V领衫配皮短裙,我摇摇脖子更加坚定自己的“严实”。比起美,我还是怕冷!
我知道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多少有点儿鄙视这种本能。因为我抵抗寒冷的意识比别人薄弱,往往给人第一印象:土、肥、圆,虽然我也很在乎自己的形象,但最终还是败给寒冷的天气,只好认命自己的美丽被埋藏在冰冷的雪中。
遇见他,我才明白,茫茫人海总有一人能透视你的美丽。他走进店带着一股霸气侧露的气场,马上便引起姐妹们注意,大家仿佛嗅到金钱与权利的味道,茶桌的气氛瞬间沸腾起来。
我很清楚这种反应,也知道这帮姐妹时常来我店里的原因,我无所谓也不在乎,因为我需要有人来陪我打发一整天无聊的时光,更需要她们给店里增加色彩。
他看上去功成名就,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至始至终一直无视着姐妹们欢言笑语,悠然自得的品尝着我为他倒下的生一杯茶。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好像很悠闲又好像在听姐妹们的聊天。不管怎么样,他的淡定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后来,他又来了,邀请我一同吃饭。我没拒绝,因为我对他很好奇,好奇他为什么会选择我,毕竟那天,我看上去是最土最丑。
再后来,他说喜欢我,喜欢我这副无良无害的土模样。有时候,真的没必要抗拒,冷了,就该多穿两件衣服,热了,就该脱掉衣服。人,活着还是直接点儿好!
PS:其实,上面的内容都不是我想写的,我想写的是我又想你了,结果写出来的都是天气。我讨厌想你的感觉,恨写不出你的样子。
远方的你,天冷了,别冷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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