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喜欢看书,《希腊神话》我看了不下三遍。
坐在家里的二层平房楼顶,楼顶外是空旷的田野,感受着田野和煦的微风,一个人全心思沉浸在希腊神话的故事情节里。
在希腊神话中,我最喜欢的女神是雅典娜她是希腊神话中的智慧女神和战争女神以及艺术女神。
而维纳斯是罗马神话中爱和美的女神,即希腊神话中的阿佛洛狄忒。希腊著名的雕刻家阿海山纳在神话的基础上加以想象和创造,用大理石雕成了这一艺术珍品,目前保存在卢浮宫。
在现代社会,维纳斯已经被世界所接受,成为人们对美女或者爱的象征。
那么,用陶瓷做出来的爱神维纳斯雕像,是否属于作品?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这个陶瓷做的维纳斯雕像和保存在罗浮宫的原价,除了材质不同,造型一模一样。
大家觉得是作品还是复制品呢?
其实,他是复制品。因为无论它的制作工艺多复杂,手艺多高超,他只要没有改变构成雕塑的独创性要素,都不能作为作品获得登记。
所谓的雕像的独创性要素,包括:造型、色彩、线条、平面组合等。
小结:
陶瓷做的维纳斯像,只是复制品,不具有独创性,不享有版权。
我是月落大漠,深耕知识产权(简称IP)行业8年,持续做阅读、写作及知识产权内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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