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同学,很久没联系了,所以发朋友圈也没给她点赞。
我的朋友圈从此失去了她的动态,仅有的动态是刷屏式的垃圾信息。
春节回家,有同学问起她的近况,翻翻朋友圈,设置了三天可见,什么都看不到;再翻翻QQ空间,访问需要权限。
都9012了,QQ都不是必须联系方式了,还屏蔽呢?不想联系,直接把我删了不就完了,留着看“申请访问权限”几个大字吗?
对于那些朋友圈、QQ空间设置访问权限的人,我只想说,屏蔽我,不如删除我!
屏蔽,多大人了,还玩这么幼稚的把戏?
我们经历了QQ的沉浮,又经历了微信的兴起,算一算也是与社交软件一起成长了这么多年,对社交的处理方式居然还是像刚开始玩QQ一样。
微信加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不怎么联系,如果连朋友圈都屏蔽得这么明显,那么好友关系所剩无几。
真的想保护隐私,就不要发动态了。
这么幼稚的把戏我也玩过,那个时候想捍卫一下自己的隐私权。
有一段时间,我跟风把朋友圈设置成了“三天可见”,并且很鸡贼的在三天内没有发朋友圈,或者发了朋友圈也对部分人不可见,其实就相当于屏蔽了。
后来想想,多累。
好友是自己加的,动态涉及隐私可以分组可见,一般人也不会点开你朋友圈,点开后一看什么都没有。想一想那心情,连自己都知道这是拒之门外的意思,别人呢?
你把别人设置三天可见,别人再把你屏蔽,关系明明可以相忘于江湖,非得拎出来倒腾几回,在那摆个谱,实在是没必要。
所以说,不能看朋友圈的好友,除非是转账关系,否则,该删就删。
今晚,清扫朋友圈和QQ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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