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给小老虎去上户口,今天闲下来的时候拿出来仔细看看,却发现小老虎的籍贯一栏上写的是“浙江省东嘉市XX区”,很是吃了一惊,为什么呢,因为籍贯应该是我祖辈居住的地方啊,我祖辈居住在江北县很久了,怎么成了XX区人了呢。但再一想,上户口的时候似乎没有填写籍贯一栏的内容,派出所怎能随随便便就给我写了XX区呢。不过呢,也怪自己粗心,当时没有仔细校对,如果当时就写了江北县,估计不会出现这情况。
但对于派出所随便就将籍贯写为XX区这事,我觉得有必要探究一下,于是去查现代汉语词典,想看看籍贯到底是什么意思。经查,籍贯的解释是:祖居或者个人出生的地方。这样说来,派出所的做法似乎也没有错,因为小老虎的出生地确实是XX区。但是个人认为,籍贯应该是以祖居地优先的,只有祖居地不确定时,才可以出生地为籍贯吧。
细细一想,其实祖居地也大多是不确定的。现代汉语词典对祖居地解释是:祖辈居住过的房子或者地方;世代居住(动词,此意不适合解释籍贯)。祖辈居住过的地方对于大部分是来说是很不确定的,比如我的爷爷,生于江北县,然后在XX区求学,学成后工作于全国各地,很长一段时间定居在XX区。于是我的父亲便出生于XX区,初长于XX区,后因变故,父亲回迁至江北县老宅。然后,我又出生在江北县,学习在江北县,但因缘际会,又工作于XX区……杂啊,曲折多变,对于我的小老虎来说,哪个才是祖居地呢?确实是很难确定的。或许,以出生地为籍贯更为可靠吧,毕竟出生地是唯一的。
也经此一叙,突生漂泊之感。生如浮萍,籍贯是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又百度了籍贯一词,查出另一内容:“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按此,小老虎的籍贯又应该是江北县了。
但我客居XX区已经十多年,江北县对于小老虎或比XX区陌生。哎,籍贯啊籍贯,我们像地瓜一样,根已经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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