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的减税政策以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13%的税率原来主要适用的是粮油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天然气(不是石油)生产销售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原13%档的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将按11%税率执行,使销售方总价格下降,购货方减轻现金流支出,体现了整个社会成本的下降。
这样,增值税率就只有17%、11%以及3%三档税率了,简化了增值税税率结构。
所得税优惠方面:
从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仍所得额减半征收,并按优惠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唯一不同的是扩大了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即从年应税所得额从30万提高至50万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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