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在教育部主持的会议上,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孙大军指出,将把裸眼视力纳入中考的评价指标。
具体操作方法是,在该市中考成绩中,身体素质占20分,其中裸眼视力和体重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预计2022年中考开始执行。
这项政策的执行性大吗?
首先,将裸眼视力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话,因其它变得因素引起的视力受损情况又该怎么排除?比如说先天性白内障、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
其次,对于已经发生近视的即将中考来说是不公平的。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0%,初中生为71.6%。而近视手术一般适用于成年人,且要满足每年增长度数不超过50度的条件。
最后,从政府的发言中竟然看到“小眼镜”、“小胖墩”这样具有侮辱性的代称?!可以看出其根本就没有尊重人权的意识,那么这条政策是不是也可以选择性忽视?
综上,我个人觉得提高学生们的身体素质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既没有考虑到多种情况,也不满足公平性,甚至连尊重人权都做不到的强制性政策是不可取的。就算执行了,也定会引起民众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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