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再次声明:本故事为连载故事,至少周更,尽量三日更新一次,一次不少于三千字。
最后一次声明:本故事不是我第一本故事,也不是第二本,但第一人称绝对是第一本。
《十七的夜光虫》 第一章我是个画家,我总跟人这么说。
我并没有很多主角那么离奇的身世和悲惨的童年命运,和普通人一样,刚毕业的时候我租着一个一室一厅,还需要靠父母补助一些才能勉强度日。
我也幻想过自己能才高八斗,成为举世闻名的大画家。可自从毕业第一个本命年之后,我就感觉太岁此行并不是为了整我,而单纯地是为了打醒我。
说实话,我羡慕那些赢在起跑线上的人,他们的起跑线,很可能就是我的终点。但是我不希望自己此生和老实人、接盘侠、舔狗之类的词汇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我非常努力地工作,以此来为我房东的资产添砖加瓦。
天赋,从我五岁在家里水泥地上画第一只小老鼠开始,天赋这个词就如同一个魔咒一样禁锢在我的记忆里。之后我又被冠以过目不忘,出口成章等等跟天才相关的词汇。我妈坚信,这世界上就没有我学不会的东西。
但他们不知道,我的过目不忘是建立在历尽千辛万苦写过不知多少遍之后才过目不忘的,他们也不知道,我的出口成章是怎么每天都要绞尽脑汁地去写日记才出口成章的。这导致我最后连自己都坚信,我出生的那天夜里,十年没有下雪的北方天降大雪,伴随着我落地的那一瞬间,十年里的第一片雪花也如此融入了大地。
这都是假象。
直到我发现自己五音不全的时候,直到我发现自己情商很低的时候,直到……我才明白,我跟天才中间画的不是等号和约等号,而是一道鸿沟,一道万丈深渊。
我拼命将自己往天才那个词语上靠的结果就是万劫不复。
这是现实。
可悲的命运终于还是捉弄了我,我除了画画什么也不会干,甚至就算会画画也不能算作是画家。但,至少可以养活自己。
就算如此,那时候的我还是希望自己能有一天开上大黄蜂去跑出租。后来有人跟我说,那个车只叫不跑,但我认为,那可能是在我有生之年有可能买得起的最贵的车了。
我管这个叫自知之明。
24岁,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本命年,太岁跟我开了好几个玩笑,最大的一个就是失业。面对着房租的压力,我却不能跟家里说。那时候,我自己憋在这个还不算很小的出租屋里每天练着画,实在顶不住的时候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
经历了质疑、白眼、拒绝、讽刺、谩骂之后,我天真的以为自己经历了很多痛苦--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之后我便开始经历慌张、惶恐、暗无天日、电信诈骗……
如此,我依然坚持每周跟家里报平安,吃着放了一天半的泡面说是在吃火锅。
没关系,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再之后我就开始经历迷茫、绝望……
没关系,天无绝人之路……
是的,直到我掏空了身上最后一支烟,我发誓我再也不相信所谓的老话。
我挣扎着做起来,选择去奶茶店打工。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可笑,那时候的我所做的一切都会被人认为是不切实际的东西。我的梦想也只是做梦而已。
奶茶店打工的日子让我的生活充实了一些,朝6晚9的工作让我几乎没有时间再对自己的梦想有任何非分之想。那一段时间,我便如此忘记了它,它似乎也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中与我渐行渐远。
我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房东以各种使用痕迹为由扣下了我所有的押金,并当着我的面掏空了我的钱包,然后摔在地上骂了一句穷b。
我看了看她身后五大三粗的三个大汉,捡起钱包,拍了拍尘土,看了她一眼,便拖着行李住进了员工寝室。
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我们这些苟活于人世的人有了一丝娱乐,如果非要说玩手机等于抽大烟的话,那我宁愿如此下去,毕竟在生活把我蹂躏到体无完肤的时候,它可以让我看上一个半小时的电影,电影的代入感可以让人暂时忘记眼前的痛苦。
可当影片结束,看着眼前昏黄的灯光,这种痛苦变得愈发强烈。
上班的第一天,我认识了十七。
十七叫石琪,是个说不上好看但又很耐看的女生,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听不出是哪里的口音。
因为业务不熟练,晚上客人又太多,慌忙之中,我把一大杯西瓜汁撒在了十七的衣服上,虽然穿了围裙,但也无济于事。我慌乱地道歉,给她递纸巾,毕竟洒的位置不是我应该帮忙擦的。
十七却连连说着没事,然后帮我收拾桌子和地面,并且不停地给客人道歉。
“你新来的,别让老板知道就好……”这一批客人走后,她小声跟我说。
我闻到了她洗发水的香味,但我当时没有心情多想,只是连连点头应着。
她应该是我大学毕业以来,第一个对我施以援手的人,直到三年后我才知道,她自己掏钱,赔了客人一瓶西瓜汁。
但着并不能代表什么,只能说明她心地善良。
回到寝室,我躺在床上,早已累得不行。那个时候,我还在盘算着自己画画的梦想,但我知道,可能它会离我越来越远。
直到有一天,老板要出新的海报,我说我学过设计……但那个时候我已经一年没动过笔了。
天赋异禀,可能会有人跟我一样,一年没动笔最后的作品却是突破瓶颈式地飞跃。
十七跟我说,她没看出来我还会这个,并且问我之前为什么没说过。
我没法回答她,只能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她似乎感觉到我有难言之隐,便也不再追问。
在微信还不普及的当年,我们聊天都是用QQ的。
“可以给我看看你之前的画吗?”十七的头像闪动着。
我发了一些图片给她。
“真好看,还有吗?”
我哭了,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因为什么哭了,但我确定不是因为伤心。
“没有了。”我回她。
最后一张画,上面的日期截止到去年的1月份,那是我抽完口袋里最后一支烟的日子。
我又点着了一支烟,烟的味道帮我止住了眼泪,我戒不掉。
自从十七知道了我会画画,便开始像个烦人精一样要我教她。
她一直很好奇,为什么我会在画上签Firefly。
我告诉她,这词是夜光虫,曾经有个画家叫伦勃朗,被称为夜光虫,我很喜欢他的画。
在她的带领下,我重新拿起了画笔。
员工寝室是成排的公寓楼,她就住在我楼上,虽然环境不怎么样,但地方不算小。于是每天下班之后,我便带着她画画,从最简单的东西开始。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每天精力如此旺盛,晚上10点吃完饭,画到12点,早上5点起床却不困。
在一起画画的时间长了,便开始对她有了一些了解。她会跟我聊各种各样的话题,我们曾经从口红颜色一直聊到外星人就在月球背面;也曾经从老板洗车被坑一直聊到高跟鞋是谁发明的。总之,带她一起画画的日子,似乎让我短暂地忘记了之前的种种不顺。
休息的时候我们就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瞎转,看着买不起的东西惊叹这么贵怎么会有人买。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乔布斯的人发布了即iPhone4和4s之后的第五代得意之作。
他不知道,远在大洋彼岸的他,打破了一个人美丽的肥皂泡。
那一天,十七收到了一个快递。她表示不知道是谁寄过来的,自己最近也没买什么东西。
我也好奇地凑过去看,拆开之后便是刚刚问世的iPhone5。我承认我是个柠檬精,这么个小盒子,装着的是我两个月的工资。我偷瞄了十七一眼,没说什么,就去擦桌子了。
“我真的不知道是谁寄过来的,弄错了吧……”十七敏感地察觉到了我心情的变化,小声说。
我依旧没有说话,不是因为生气,那时候的我没资格生气,我只是她的同事,或者朋友而已。我只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我没钱。
所以当乔布斯去世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惋惜,因为他让我意识到,我什么也不是。
我其实很想问,这是谁送她的。但我知道,这句话还轮不到我问。
十七终于还是收下了这个礼物,就像女孩爱化妆品和包包一样。那个时代的人对iPhone趋之若鹜,以至于我后来没买过苹果公司旗下的任何一款产品,也不喜欢别人用,这是我的一个爱好,很多人都知道。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跟十七保持距离或者减少交流,她一定有所察觉。
晚上下班,明天休息,十七叫我去撸串喝啤酒。我们在一起聊得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比较真实。这种真实区别于我们对女神的那种感觉,是伸手能抓住的真实。
很累,那天晚上我没去。
但她还是给我带回来了烤鱿鱼和大腰子,推门往我桌上一放,让我趁热吃。
她知道我只要还没睡觉就不锁房门,而我却被她突然出现吓了一跳,然后就是语无伦次,边说自己真的是不太想吃,边手忙脚乱地翻找起衣服口袋里的钱包,并问她这些东西多少钱。
几秒钟她没回答我,我抬头看着她,眼里还在问多少钱。
“就是因为这个吧?!”她的眼圈突然红了,然后把手里的手机奋力砸向地面,然后便转身走了出去。我承认当时我傻了,真的没明白这是什么情况,说实话我挺心疼手机的。
之后的一个星期,她都没来画画,上班也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们似乎也恢复了同事关系,除了工作以外,没有任何交集。
我说过,我情商很低,低到能让人笑出声来。
过了几天,我就像脑抽一样,跟十七说:“我那个朋友说你这个手机修不好了,要是卖的话兴许还能卖点钱,你说你干嘛要摔它……”
“不想让我要它你就直说啊!你想问谁送的你就问啊!”十七正在做奶茶,突然转过身来,“你躲我不理我是什么意思?”
我没说什么,只是看着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是我哥送的。”她低下眼皮看了一眼我手上的手机尸体说。
“干……干的?”
说真的,如果现在的我在现场,我一定把当时的自己的脸给抽肿。
“亲的!”
那个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我喜欢她。但是,我不敢去追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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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游云》已经发布,大家可以去看了。时间仓促很多坑没有补好,《游云》是《时空沙漏》的番外篇,有空我会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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