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娉娉姐姐
时隔将近七年,以当年题目重写一文,现在有着大学生身份的我,又会写下怎样的文章?曾经流行在QQ日志上写文,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也便不再记录。而那以后,也再没有记录的习惯,那些情愫最后也大多是揣在心里、烂在肚里,甚至记忆也早已是影影绰绰,辨不清虚实。
翻看QQ空间的东西,可以看到自己的稚气,也可以看到毫无掩饰最真的自己。
有前几分钟还在安慰着自己,后几分钟就被成绩击垮……
内容由孩童时的我赞助有对重逢的喜悦——
内容由孩童时的我赞助有对挚友琨琨的“表白”——
内容由孩童时的我赞助也是在那个懵懵懂懂毫不掩饰的年纪,邂逅了最喜欢的姐姐。
也因此,姐姐的突然离开,让人一时间无法接受。只是一学期的相处时间,也并非直接的师生关系,却就是这样,一直念着、恋着,直至今日,一晃七八年过去,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了这座早已扎根了的城——深圳。这里是我的童年,也是我邂逅姐姐的地方。
再次读自己六年级的文,虽有很多用词等等不合理处(好吧,习惯性纠错),但读的过程中,仍旧可以回想起当时的感受,也许写的有些过分渲染的夸张,或者拿初中历社老师的话来说:小罗,你这太煽情了。但真实情感确实有表达出来,当时的不舍,溢于言表。
内容由六年级的我赞助 内容由六年级的我赞助 内容由六年级的我赞助这个娃娃,记忆中是当时在上着课,因为低年级的小学生们要广播体操比赛,叫我去帮忙放音乐,放完回去的路上被姐姐叫住给的。哈哈哈~我还给它取了名字,叫梦卡丘。为什么呢?大概是我的童年有皮卡丘叭。当时我弟也很喜欢梦卡丘,总是想和我抢呢~然后我初高中都把它带到宿舍床上放着。并没有抱着睡觉,因为娃娃太小了,起床的时候一定会跑到角落去的。
最早的时候,姐姐送的那只小熊我还是记得的,但是那个是真的小,估计搬家的时候就不见了。当时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姐姐需要借我的手表?但是需要我的手表我也就欣然借出去了。后来记得是周一升旗那天,我收到了那只作为谢礼的小熊,我的手表就放在小熊的身上。
犹记得当时的我们都喜欢写同学录,甚至会有些男孩子,你不给他们写他们还偏要抢过来给你写哈哈哈~但很可惜,同学录都在一次次搬家之后不见了踪影。我也只能记得一些只言片语。记得六年级的时候我喜欢写故事,而我前座那个男生喜欢写武侠小说,我们两个就课余时间偷偷写互相看。说实话当时真的觉得他写的挺好。为什么还记得他,因为他的同学录留言比较特别,留了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并且还加了句“勿忘我”。抱歉,倘若我们真没有加QQ,估计我真很难回忆起名字来……只依稀记得叫作孙绍刚。但有时候,有些人就是这样,在你的生命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可是却没有联络方式。当时手机也没有更新换代那么快,到处还是按键手机,上QQ也没有那么方便……
另一张同学录留言,是我音乐老师也是我们当时合唱团的指导老师写给我的。当时她写道:希望你以后成为一名音乐家。这又让我忆起初中的老师,说希望我成为一名英语翻译。而姐姐也是以为我会选择英语专业。好吧,真抱歉,辜负大家厚望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中文专业。选择中文得益于我的许多语文启蒙老师。这里的启蒙,并非第一位老师,而是许多让我在某方面成长蜕变的恩师。小学有,初中有,高中亦然。
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音乐和英语了。我最终还是跟着千军万马走了普通高考的独木桥,我不会以音乐为生,但音乐却是我要坚持一生去喜欢的东西;英语作为一门交流的语言,一门基础学科,各行各业尚且学着,我又怎么可能弃了它。
从六年级开始到初中前一大段时间,我的文风就陷入一种离愁别绪无法自拔。刚上六年级,由于只有五个班,之前一直在六班的我们,都被拆散到各班,也因此,我便和挚友琨琨分开了。而下学期,姐姐也离开了学校。当时我的初中语文老师韦老师也就时常看我写这样的作文。记得当时我喜欢看非常长的外国名著,而且属于那种愈长愈发喜欢。韦老师曾在办公室里叫住我并问我:最近在看什么书?
我答道:“托尔斯泰的《复活》。”
后来,在韦老师有次值班时我撞见了她,她才终于试探性的问道:“你的作文总是有种伤感的情绪……你写的姐姐是你很重要的人吧?”
“嗯。”
这篇文章,本意是写给姐姐的生日礼物,以弥补我没办法留在深圳陪姐姐过生日,却一不小心东拉西扯地写成了千字文……
附上强烈对比的大脸妹妹和漂亮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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