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分明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激励措施,意在引导人们在正确的方向上发力,从工业生产到家庭教育到处都能见到它的影子。但是当人们习惯于受奖或受罚之后,它们的激励效果就会被消磨殆尽——如果做某件事纯粹是因为这件事能带来利益,长此以往,只会要求更多的利益来完成相同的事情。小学课本上有篇文章,说孩子给母亲写纸条:他在自己所做的家务上标上相应的价码,希望母亲能多给自己一些零花钱,母亲回复的纸条上也列了许多为孩子付出的条目,但每一条都标上了无价。
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他们的内在欲望,可能还包含生存的本能,但奖罚驱动是绝不在此之列的。倘若人们在赏罚制度之下抚养孩子,真的是难以想象的一件事。
说来可笑,虽然父母在这件事上不屑奖罚,却常常将奖罚制度引入到对孩子的教育中去。而且不仅以表现论奖赏,还为孩子报各种学习班,对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进行阻碍,很大程度的剥夺了孩子的自主权。孩子们失去了自主,仿佛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爸爸妈妈和他们开出的奖罚条件,自然难以产生好的驱动力完成这些任务。例如很多人上大学一定要去远方,而且是很远的远方,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摆脱父母的控制——在人生第一次能够自主的决定上,一定要彻彻底底的自主一番。
参考书目:《驱动力》 [美]丹尼尔·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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