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一次读书经验交流会上,一位老师说到,张德芬在她那本《遇见未知的自己》中写到,世间的事有三种:老天的事,他人的事和自己的事。
尽管以前我读过这本书,但我却对这句话没什么印象。当我再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不应该再次错过。于是,这几天我都在思考这句话的含义。
联系到我的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学生们和老师们都在忙着准备月考。前天,学生们问我,不知道月考题难不难,担心会考不好。当时,我就想起来张德芬的那句话,于是,我告诉他们,试题的难度不是由我们说了算得,那属于老天的事。连毛主席都说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由此可见,属于老天的事,我们还是不要过份担心的好,因为没有实际意义。
那么什么是自己的事呢?我继续给学生们谈到,作为你们而言,认真复习,尽可能的去掌握考点的内容,熟练掌握做题的技巧,这就是你们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说明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你们应该操心的事。而老师们按照考试的要求和内容,认真组织教学,则属于他人的事。这部分,你们可以关心,但也要适当。
由此看来,老天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还是存在一些内在联系的!

今天下午,在给学生们做思想工作的时候,我再次想起这句话。觉得在教育学生们处理人际关系时,也可以运用到这句话。结合早上班级发生的一件小事,我展开了我的话题。
早上七点钟,应该是学生们饭后集体进入早读的状态。这个时候更不用说卫生打扫工作早就应该完成了。然而,当我走进教室前门的时候却发现一大堆垃圾赫然躺在临近教室前门的位置。要知道,为了培养学生们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学至今的四个月,我一直在努力着,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于是,在学生们还没有开始早读的时候,我就高声询问今天是谁打扫的教室卫生。此时,个子不高,脾气不小的女生小徐站了出来,她说是她打扫的,只是她说自己已经打扫过了,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堆垃圾。
这样的说辞显然是不能说服我的,我厉声问到,我相信你的确打扫过了,但是事实证明你并没有打扫干净,这难道不应该是你的责任吗?
此时,在我看来她倔强的脾气再次表现了出来。她头也不抬,声音不大不小的重申着她已经打扫过了那句话。
登时,一股无名火就窜上心头,我异常严肃的告诉她,让她到我办公室来,我要好好给她算账。
正在我给她讲解着,“打扫了”,和“没有打扫干净”这两种状态的区别时,敲门的声音响了起来。之后进来四个坐在那堆垃圾附近的学生。当我问他们有什么事情时,四人纷纷表示那堆垃圾是他们制造的,同时证明小徐确实打扫过卫生了,并且打扫的还很及时。而那堆垃圾没有及时处理,是因为他们一时没有找到处理垃圾的工具。他们恳请我不要惩罚小徐。
出现这样的场面是我始料未及的,让我欣慰的是这四个“始作俑者”勇敢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表示愿意接受惩罚,还要为其他同学说情。
真想浮出水面后,我意识到确实冤枉了小徐。但当时余怒未消的我并没有及时向小徐道歉,只是要求她先回教室,不再追究她的责任了。可是,没成想“意外”再次发生了!
小徐表示,能不能不要惩罚这四位同学,她也有责任,毕竟是她没有把所有的垃圾处理完。
出现这样的场景,我无话可说了,只有让他们全部先回教室学习。

下午在我给学生们解释为什么没有惩罚小徐和其他四个人的时候,我是这样说的:小徐说的对,她的确是打扫过了,同时她也承认自己没有打扰彻底。而那四位同学也勇于承认错误,愿意承担后果。更让人欣喜的事,小徐和这四位同学还互相给对方说情,希望我能够宽恕他们。这就是我没有处罚他们的原因,因为在我看来,没有打扫干净教室和同学们之间这种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精神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这是一件小事,没错,但是也深刻的揭示了一个道理。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主要应该关心的是“自己的事”,但是也要经常关心“他人的事”。因为只有我为人人,人人才能为我,相信这也是老天应该提倡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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