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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故事,两个错误:警惕“纸上谈兵”的表面分析

两个故事,两个错误:警惕“纸上谈兵”的表面分析

作者: 有心姬 | 来源:发表于2020-11-28 22:56 被阅读0次

    周末决定给家里来个大扫除,我自己有个习惯:一边大扫除一边听听音频。

    所以在一天的时间里,听完了一本书,叫《伦敦雾:一部演变史》,然后追更了一个博主的视频。

    可是在中间,我感觉有点越听越不对了。

    1

    忽略真实原因,避重就轻

    先说《伦敦雾》这本书。

    这本书不是很火,起码对比当前的各大畅销书来说,因为它是一部纪实的作品,讲的伦敦工业社会时期有代表性的“大雾”现象。

    伦敦的大雾一共延续了120年,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到20世纪60年代结束,中间见证了伦敦的工业繁荣,也见证了“杀人雾”的恐怖。

    我们现在都知道,那不是普通的雾,是雾霾,混合了硫化物的有毒物质。根据记录,当时一旦起雾,白天也如同黑夜。

    可是,在当时并不是每个人都讨厌雾。

    在作家眼里,伦敦雾是小说的题材。至今没有破的“开膛手杰克案”就发生在大雾中,成了当时红极一时的写作题材,后来的小说和电影《房客》就是之一。

    就连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也经常有大段关于“雾”的描写。

    还有一些人,带着膜拜的心情来到伦敦,就为了看看高高的烟囱和伦敦的雾。印象派画家莫奈就专门在泰晤士河附近租了一个房子,连续画了三个月的伦敦雾。

    以至于“是否要治理伦敦雾”在当时成了一场争论。

    工厂主们肯定是反对的一方,他们提出:家庭供暖不也是污染源吗?为什么不从家庭入手?

    而当时的伦敦人比较保守,不愿意更换烤火的壁炉,他们觉得“开放式”的火炉能让家里显得更温暖。

    在这样的两派争执下,政府迟迟没有动作,眼看伦敦雾越来越浓,直到1952年,一场持续一周的“杀人雾”创下了令人震惊的伤亡数字,才把这件事推到了“不得不处理”的地步。

    可是问题来了,在分析伦敦雾得到治理的主要原因时,作者的排序是:

    第一,感谢立法。

    第二,电力普及。

    第三,观念改变。

    更夸张的是,作者在“感谢立法”上花了大量笔墨,但“电力普及”却简单带过了,至于“观念改变”,要不是最开始的一段提到了,我差点以为没有。

    我不否认这些因素都起到了作用,但就根本上来说,很明显“性价比更高的替代能源”才是关键。

    我们从现实的角度看,如果没有成本更低的能源供给,工厂主们会进行工厂改造吗?

    就像前几年能源汽车,也就是电动汽车的推行一样,汽车尾气的污染不是一天两天了,加油也确实不便宜,可是,如果没有解决汽车电池的问题,就算政府100%补贴车费,你觉得会有人买单吗?

    这里不展开了,就说两句话:

    一句叫“强扭的瓜不甜”,另一句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品一品,你就会发现,在伦敦雾治理的过程中,替代能源和技术改进才是真正的关键因素,后面的立法、政策优化只不过是顺其自然、顺势而为。

    2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怎么就“可耻”了?

    说到第二件事,关于一个博主的视频。

    她说的近几年比较火的“国货之光”,提到这事的起因是“看到周迅代言了完美日记”。

    这个广告我是在小区的电梯里看到了,但是的第一反应和那位博主一样,都是:

    原来完美日记已经这么有钱吗?居然可以请周迅!

    然后 ,出于职业习惯,这位博主立马去看了完美日记的财报。

    里面有几句话,刚听的时候感觉有道理,可仔细一琢磨,总感觉有点不太对。

    “完美自己2019年净收入35亿,投入在研发上的费用却只有0.7%,最开始是0.41,对比一下欧莱雅,一共3800多名专业研发人员,研发资金63亿……”

    “完美日记的产品是怎么来的呢?就是找国内给大牌做代工的代工厂,挑选现成的配方……”

    “那完美日记的钱都花在了哪呢?最大头的是营销,占到了65%,这就是你感觉网上哪哪都有它的原因。”

    “都顶着“国货之光”的名字了,能不能专心做一下产品,不要给人一种“光”的错觉。”

    大概是什么意思呢,我简单总结一下:

    第一,完美日记卖的,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用的都是别人现成的原料和配方;

    第二,你看到的“火”都是广告投出来的;

    第三,这样的“小聪明”不配称为国货之光。

    是不是很义正言辞?

    但我们来追问一个问题:

    那又怎样呢?

    作为一个创立仅仅4年的品牌,完美日记有没有必要自己去研发产品?

    举个例子。

    爱迪生千辛万苦、尝试六千多次后发现“钨丝可以作为电灯材料”,于是有了电灯。

    这时候来了另一个人,说,电灯外面的玻璃罩可以做成不同大小、形状或颜色的,以适应不同的使用场景,可以卖给更多人。

    然后又来了一个人,指着第二个人说:“你这样不行,你怎么不自己去发明电灯呢?你不配赚这个钱。”

    欧莱雅集团作为行业巨头,投入研发,做产品创新是必然的,因为在它前面是一片未经探索的空白之地。

    可能和爱迪生一样,失败了无数次之后,才发现了那一个真正有效的成分,再经历很多配方师的探索,同样失败无数次,最后才做成了一个成分配方。

    而完美日记,作为一个后来的人,在它的前面,已经有太多的成熟案例,它真的有必要去重新探索一次吗?

    更何况,完美日记并没有随便找一个小厂来生产,他们找的正是“给大牌做代工的代工厂”,这意味,对方不仅有成熟的成分和配方,还有可靠的生产流程,能够对产品质量起到一定的保证。

    虽然完美日记没有投入很高的研发成本,只是在大牌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目标人群做了调整,但不代表“没有研发就不配生产产品”了吧? 

    并且,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没有一个人原因拿自己的脸当试验品吧?

    你是更愿意用“被市场证明有效的东西”,还是“一个有情怀的人新创作出来的东西”呢?

    对比一下,有些博主在推荐一些老国货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从来不打广告,就是老老实实做产品。”

    老实说,这真的是值得夸耀的点吗?真的不是“故步自封”?

    别说“酒香也怕巷子深”已经成为共识,“老老实实做的产品”是不是等于“好产品”也是存在疑问的。

    就拿标婷维E乳来说,说是北京医院的,敏感肌适用,可普遍的反应都是“用了就刺痛”“油腻”“闷痘”,这真的不是拿着旧配方卖情怀吗?

    3

    写在最后

    这两件事,都是“纸上谈兵”。

    《伦敦雾》太像某些“学术马屁”了,说说可以,要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去做,那估计“伦敦雾”还要活上几十年呢。

    后来我查了一下作者资料,上面写着:

    克里斯蒂娜·科顿(Christine L. Corton),肯特大学博士,目前任职于剑桥大学沃尔森学院,剑桥狄更斯学会创始人,自由写作者。曾就职于哈米什·汉密尔顿出版社和企鹅出版集团。

    嗯,多的话我就不说了。

    而完美日记呢,不否认没有那么“完美”,仍然有改进和成长的地方,但人家不久前刚拿到了1.4亿新的融资,说明在商业上它是有价值的。

    看到不足是不错,可学习人家的长处才是真本事。

    有时候我们看事情,真不能太“理所当然”,只看表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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