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已经被成年人“摧残”成“没皮没脸的”的孩子来讲,老师的当众斥责、羞辱、体罚都不会让他感到丝毫的羞耻;而对一个尚且还有自尊心的学生来讲,教师的当众斥责哪怕是批评都可能伤害了他脆弱的自尊,教师一次不经意的当众“羞辱”和体罚都有可能会轻易摧毁一个孩子精心呵护很久的做“人”的尊严。一旦失去这个“尊严”,教师与学生之间美好的情感将不复存在,教师很可能从此失去了一个学生,学生很可能从此对一个学科的学习也就失去了兴趣。教师对学生的当众斥责、羞辱、体罚是要慎之又慎的,你对学生的批评也应该首先建立在保护学生自尊的基础上才可以的。遗憾的是,我们好多老师都是漠视学生“尊严”的,更糟糕的是,他们对学生严厉的斥责、羞辱、体罚常常会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他们的理由是:杀鸡骇猴,杀一儆百……在我看来,这种带有“杀气”的“恐吓”行为,在教师的身上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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