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浩浩荡荡的毕业生加入求职大军。
同寝室的小胖,通过他老爸大胖敏锐的商业嗅觉,以及对各个公司的烟酒,哦不,研究,进入了五百强企业。
当所有人都在忙着找offer,小胖的日常就是找合同。
“哎呀,我签好的合同去哪里了。虽然这个公司我也不是很喜欢,一个星期居然要上五天班,一年才十几万,但好歹是个五百强企业,丢了挺可惜的。是吧,小罗?诶,对了,小罗,你签了哪个公司?”
我赶紧收起自己看傻逼时的表情,礼貌的回复:“哦,我不找工作了,准备在家里写作。”
“哈哈哈,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想当作家,能赚钱吗?这不是傻逼吗?”
于是我俩用看傻逼的表情相互审视了对方。
第二天,我在学校的宣传栏写下:我观世人皆傻逼,料世人观我应如是。没想到一炮而红,风头盖过了土木系的“七月大衣哥”。成为傻逼排行榜第一位。我受宠若惊,竟不想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月走红了。
也好,大器晚成好过大器不成。
带着这牛逼的光环,我离开了学校。
我有一个女朋友叫毛毛,我们从大一相恋到如今七年,追求的过程其实很简单。我用了最原始的一套做法就是写情书。
我走过清晨的雨露,
我穿过碎裂的阳光,
我路过斑驳的树影,
他们都知道我的秘密,
只有你不知道,
我喜欢你这件事。
一个文艺男遇到一个文艺女,从此奇妙的爱情发生了。我不顾一切爱你,你也不顾一切爱我。如今想来,大学的四年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只是当时未觉得。毕业那天,我跟毛毛说,我想去上海,你愿意跟我走吗。毛毛说好。然后一直笑。
如果时光回到那一天,我想对那个女孩说,不要跟他走。爱情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柴米油盐。三年以后,你眼前的这个男人,会把偏执当成了坚持,把执拗当成了执着。他会伤害你,会让你掉眼泪。
如果时光回到那一天,我想对那个男孩说,不要带她走。你没有办法平衡爱情跟事业,现实会把你打得爬不起来。冬天会变得很漫长,夜色呼啸而来,你却只能点一根烟,叹一口气。
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期限,房屋的产权是七十年,而一段感情是七年。
今天是2017年12月23号,我跟毛毛分开的第三天。在喝完最后一扎啤酒的三分钟后,我决定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
有没有一件事情,让你觉得活着就是为了完成它。你可以不结婚,可以不挣钱,也可以被毁掉,都没关系。
毕业后的日子是苦闷的,我为了坚持自己的写作,一直没有工作。毛毛为了每天的日常开销,去剧组做起了群众演员。
那天毛毛很委婉得告诉我,我们已经付不起下个月的房租了,你是不是考虑出去找个工作。
我告诉她,再给我一点时间,我的书就能出版了,到时候我们就有钱了。
我已经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在安慰她,还是安慰我自己。
在最后一次被退稿以后,我呆呆望着熟睡的你。三分钟后,我决定离开。
我想做你的英雄,而不是累赘。你不要醒来,我怕我舍不得走。
可我知道其实你已经醒了,因为我看到你眼角一闪而过的眼泪,可是你没有叫住我,所以我也不会叫醒你。
很多个月以后,我依然流浪在上海的街头,依然被频繁的退稿,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他说他是个导演,想把我写的故事拍成电影。我到了我们约好的咖啡馆,他告诉了我一件事,他说:
一个月前我在南京导一部电影,剧组里有一个女孩很奇怪,每天抱着一堆看不懂的文稿发给其他演员,大家没时间看,她就跟在别人后面念,久而久之,大家都避之不及。
所幸女孩的戏份不多,没多久就杀青了。剧组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大家像往常一样的上班,却再也听不到那句:
这是我男朋友写的小说,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后来,这份文稿辗转到了我手里。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今天我坐在了这里跟你见面。
出了咖啡馆,我一个人走在上海寒冷的夜。心里想着,这时候的你,在做些什么呢?是不是又忙得忘记了吃饭。我摸出手机,打电话给你,我说:
“毛毛,我终于可以赚钱养你了,你回来好不好。”
电话那天,我听见毛毛越来越急促的呼吸,最后哇一声哭出来,过了很久,她说:“好。”
就像那个时候,我问你:“你愿意跟我走吗?”你说好。
就像这个时候,我问你:“你回来好不好?”你说好。
简单的一个字,却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写在最后。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罗。在每一次大雨将至,他会告诉你,你应该离开这里,跑向雨里。然后你歇斯底里,这里有暖气,有工作,有毛毛,我为什么要跑出去淋雨。神经病啊。
第二天,你像往常一样的上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望着窗外出神。想起小罗的话。
你应该离开这里,跑向雨里。
是啊,很多时候我们都在纠结,到底是做个普通人,还是做个神经病。
很多时候我们也在纠结,到底是随波逐流,重复过别人的生活,还是做个快乐的傻逼,走自己的路。
只是,无论你此刻正在屋内躺着还是雨里跑着,无论你成为了别人眼里的傻逼还是爱人眼里的英雄,愿你不后悔当初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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