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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幽默背后,还有令人深思的人文关怀,难怪能入选初中语文课本

黑色幽默背后,还有令人深思的人文关怀,难怪能入选初中语文课本

作者: 自撰一良方_服之_卒 | 来源:发表于2020-01-11 18:29 被阅读0次

    《狼三则》的故事在初中课本中就学过了,课文讲述了3个屠夫与狼斗智斗勇的故事,第一则的狼因贪婪,结果被屠夫挂在树上活活吊死;第二则两只狼一前一后夹击屠夫,奸诈伎俩被识破后双双殒命;第三则的狼爪牙锋利,却被屠夫用杀猪的方法杀死。

    故事离奇,充满了黑色幽默,狼的奸诈狡猾被人嘲笑,老师讲课的时候,往往会拔高价值,把狼比作恶人,把屠夫比作机智的化身,意为对待恶人,要运转机智的脑筋,决不能心慈手软。作为语文课本来说,这样的解读自然是非常符合价值观的,但就《狼三则》本身来说,未免有些过度解读了。

    文末蒲松龄有一段自己的评判: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如果不是因为屠夫的职业特点,他又怎么能斗过奸诈的狼呢?屠夫屠宰牲口的残忍手段,在狼身上也同样适用,很明显这样的评判核心在屠夫身上,而非狼,所以《狼三则》是明写狼,实写屠。

    第一则

    屠夫夜归,担子里还有没卖完的肉,被一只狼盯上了,尾随数里。屠夫心里害怕极了,拿起刀对狼比划了几下,狼只是稍退几步,随即又跟上来,也不知道狼会在什么时候发起攻击。屠夫心想,狼只是为了肉,那我把挂在树上,明早再来去不就好了吗?

    于是屠夫把肉用铁钩挂在树上,还把空担子展示给狼看,意思是说你看,我担子里没肉了,你要吃肉就去树上取,可别跟着我啦,狼果然就没有再跟随屠夫: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

    第二天早上,屠夫到树下取肉,老远就看到树上挂着一个人,屠夫吓得半死,走近一看才发现挂着的是狼,那只狼嘴里叼着肉,可上颚已经被铁钩刺穿,这只狼就像鱼一样被钩子吊着,活活吊死了。屠夫把狼皮剥下来拿到市场上卖了十多两银子,发了一笔小财。

    蒲松龄评价道: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矣。

    缘木求鱼是个成语,意思是爬到树上找鱼,比喻做事的方法或方向不对,达不到目的,文中的狼不仅缘木求鱼,还把命给丢掉了,实在可笑。

    这个故事中屠夫与狼有三个回合交锋,无不体现出他的机智与谨慎:

    先是,发现被狼尾随,屠夫心中害怕但并没有撒腿就跑,而是拿出屠刀威胁,文中说“示之以刃”,然而并没有什么用,狼继续跟随。

    随后,屠夫又用铁钩穿肉,踮起脚挂在树上,“翘足挂树间”,当屠夫明白狼只是为了担中肉之后,如果慌乱地把肉丢给狼,以狼的贪婪,必定会吃完一块又要一块,依然不能摆脱,说不定吃完了担中肉还不够,屠夫就要成为冤魂了。在十分危急的时候,屠夫还能保持冷静的思考,不但用铁钩穿肉,一个“翘”字表明把肉挂得很高,让狼不会那么轻易得到肉,就能为自己争取时间。

    最后,还“示以空担”,这个动作也十分关键,因为狼取肉的难度大,它可能会放弃树上的肉,继续跟随屠夫,而屠夫示以空担直接挑明了,我身上没肉了,跟着我也没好处。

    屠夫没有与狼搏斗的勇气,但他三个回合交锋十分漂亮:从拿刀威胁,到挂肉妥协,最后金蝉脱壳,临危不惧兼能步步为营,才是他狼口脱险的根本原因。

    第二则

    又一个屠夫夜归,这回他担子里肉都没有,只剩一些骨头。遇到了两只狼跟踪。屠夫交替给两只狼扔骨头,直到把骨头丢完,狼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屠夫这才明白,狼子野心的家伙,目标是吃人啊!

    危机意识一来,屠夫迅速躲到附近的麦场,以柴草堆护住后背,以防前后夹击。他拿起屠刀严阵以待,两只狼也不敢贸然进攻,一人二狼干瞪眼,不一会儿一只狼离开了,另一只狼竟然悠闲地打起盹儿。屠夫抓住机会手起刀落,打盹儿狼,卒。

    他又绕到柴堆后面,发现另一只狼却在往柴堆里钻,原来这两只狡诈的狼,前一只是为了迷惑屠夫放松警惕,另一只绕后偷袭,屠夫举起屠刀,砍断了狼的后腿,两只狼都死了。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屠夫连杀两狼,救了自己的性命,我们固然可以嘲笑禽兽的小伎俩,但细思恐极,这两只狼真的只是增添一些笑料吗?它们可比第一则中的狼聪明多了啊,都会使用计策了,根据《聊斋志异》的调性,再修炼一段时间,恐怕就该渡劫成仙了吧。

    这一则故事中的狼依旧十分贪婪,把骨头都吃完了还想吃人,原本害怕的屠夫被两头狼一逼迫,求生欲顿起,奋勇杀狼,这是屠夫勇猛的体现,而他杀狼时一击毙命,多专业的手法,也是多年屠宰场中锻炼出来的吧,借卖油翁一句话:无他,唯手熟尔。

    第三则

    依然是屠夫夜归,也不知道清朝时的屠夫为什么老是夜归,还总爱选择人烟罕至的道路,这不,又被狼盯上了。

    慌乱中屠夫躲进一个窝棚,狼进不去就只好把爪子伸进去抓摸索,屠夫一把抓住狼爪,但身边只有一把小刀,不足以杀死狼,这时职业经验发挥作用了,他在狼爪上划了一道口子,用吹猪的方法往狼体内吹气,猛吹一阵之后,出棚一看,狼胀得像头牛,腿不能弯嘴不能合,屠夫开开心心地背着狼回家了。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蒲松龄感叹道,如果不是屠夫,谁能想到吹气杀狼这样的方法啊!

    这只狼也是倒霉催的,如果遇到个其他职业的人,身上又没合适的武器,与狼搏斗生死难料,可是不巧,它遇到了一个屠夫,吹猪剥皮的手艺,是屠夫的基本功,因为人类对待动物,不仅要食其肉,还会剥下皮做衣服等御寒物品,吹气这种方式,可以把皮毛的损害降到最低,一套上好的狼皮,可是能卖不少钱呢。

    屠夫

    《狼三则》明写狼,实写屠。通过对屠夫的描写,表达内心深处的人文关怀,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故事对狼的描写,并没有脱离人们对狼的固有印象,狼在《聊斋志异》中出场的次数,在动物中仅次于狐狸,最可笑的是,《聊斋》中万物皆可成精,连老鼠都能修成半仙,唯独狼永远只能是畜类,并且皆是贪婪、狡诈的形象。

    不是蒲松龄个人对狼这种动物的偏见太深,而是在古代狼患确实太多,蒲松龄故乡所在的淄川县是丘陵地貌,更是狼群的聚集地,而狼本身狡黠多变的性格,往往令人防不胜防,今天偷只鸡,明天就可能偷个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

    再说屠夫,在中国古代,屠夫和刽子手都被视为杀业最重的职业,老百姓都会觉得这类人身上有杀气,杀生太多,自己死后也不得安宁。屠夫往往又是商人,屠宰牲口之后要承担起卖肉的责任,士农工商的社会阶级,商人天生低人一等。

    可以说在古代社会,上至贵族,下至贫民,都对屠夫带有几分鄙视。

    而蒲松龄笔下的屠夫,体现了其谨慎机智、勇敢果断、职业性强的优点,蒲松龄虽然是穷困一生,但毕竟有秀才功名,属于士人阶级,但他没有天然的优越感,反而在故事中刻画出小人物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一点在《聊斋志异》很多故事中都有体现,比如青楼女子,被世人当做不贞不洁的典型,但在蒲松龄笔下,青楼女子大多有情有义,敢爱敢恨;又如演员,在古代也是社会最低贱的职业,但蒲松龄在《晚霞》一文中,创造了一个有棱有角的舞蹈演员形象,也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第一次正面描写演员的生活状态。

    《狼三则》这篇故事,过程和结局都充满了黑色幽默,但作者通过诙谐的笔法,抛开世俗的偏见,还原社会底层人物的真实形象,是蒲松龄先生的人文关怀,也正是《聊斋志异》最可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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