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生来就是为了奔跑的。也有一些老死于槽枥之间的。
但不管怎么样,当时芳华买小白就是为了让他完成马的使命的。
只是年轻时,小白马不懂得应该怎么按照主人的命令奔跑,那他就少不了挨鞭子。而芳华是个女人,不会怎么抽他。她对驾驭马,还没有学会规则和套路,至于驾驭他的语言应该也是极其个性化的。估计,只是大众化地让他向前拉车走,就大叫一声驾,而要求他停下就叫一声驭,而要是拐弯就叫窝,倒退则会来一句稍,就是稍息的稍。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其他语言了。可能需要他单腿抬起来的话,需要特儿,这样一句。这个语言是她和村里的人学习的,只是耳熟能详之后,用在小白马身上。
可是,当芳华迈开离开村庄的脚步时,她把小白马交给了马家屯来的二弟。
二弟有三十多岁了。健壮的男人,对着小白马就没有耐心了。他装上达到甚至超越小白马承载极限的木柴或者粮食,当他走过湿洼之地,需要主人帮助的时候,得到的不再是帮助,而是勒紧嘴巴的缰绳和雨点般落在白皮毛上的鞭子。
芳华亲眼看到皮毛凌乱的小白马遭罪,心疼得掉眼泪。可是,为了孩子们的学费,眼泪阻止不了她离开贫瘠村庄的脚步。城市是不能养马的。
她被迫和自己喜欢的村庄活物们分开。尤其和这匹小白马从此不再相遇,以至于最后人马永隔。
时代奔涌,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小白马更是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奔跑到死就是它的宿命。
芳华看着那些骑马慌乱奔跑的人们,他们一会朝东奔跑,把不会骑马的自己留在村庄土地上,一会又发现他们从后面骑马折回追来。马的命运就是奔跑,而可怕的是马身上的人,并不知道自己要去的方向。
芳华不会骑马,总是慢悠悠的思考和稳稳地走自己的路。
当生活在村庄的她来说,要走向佳木斯市的郊区,准备去城市寻找新出路,时,她忽然感觉自己和当年初来崇河的小白马一样,脑子里一片茫然。
喝惯村庄井水的她从此要喝交费的自来水,吃惯菜园子里青菜的她要学会去超市买菜。上惯旱厕的她,需要像城里人一样冲马桶,点煤炉子,倒灰,灰头土脸,一身狼狈。
她和小白马一样惊慌,迷茫。即使她是那么想念村庄和自己的家园,还有那些不再属于自己的鸡鸭猪马,树林,河套,水田,花香,鸟语。她像一个失去朋友的孤旅,又开始了新的跋涉。
为了生存,为了孩子,她背井离乡,选择了和平村这个郊区,开始新的盲流生活。她想起去崇河那时,自己双脚插在泥土里,预备扎下根,开花结果的岁月。
她又暗暗给自己打气,要从这里掘得进城的第一桶金。这一次,她依然是跟在马后面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