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草原的清香,让他到天涯海角都不能相忘。
我喜欢在做运动的时候听点什么,今天我听朗读者时听到了这句话:那草原的清香,让他到天涯海角都不能相忘。
董卿问白岩松:“你现在把北京看做第二故乡吗?”
白岩松说:“我很喜欢北京这座城市,但我似乎从来没有把故乡和家乡这样的词,跟北京联系在一起,我在北京33年了,故乡才17年,但是骨子里头依然会去觉得,你是哪儿的,呼伦贝尔的,内蒙的。”
我出生在陕西,幼时举家搬迁到另一个省市,距今已有近20年。这么多年来,我仍然没有学会当地的方言,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毫无疑问,我是喜欢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的,我的师长、亲友都在这里,但我从来没有把家乡跟现居的这座城市联系在一起。
我每次回陕西的家,都要吃一碗热米皮,吃一碗肝子凉皮,喜欢听小店老板用陕北话招呼我。这一切让我觉得愉快,那种感觉就好像炎炎夏日里清风吹进我全身上下每一个打开的毛孔。
越长大就越觉得故乡是心之所系、心之所向。故乡就是不管离开多久都终将回去或者渴望回去的的地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