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爱情欢喜过了

作者: 麦青黄 | 来源:发表于2018-08-16 19:03 被阅读81次

    之所以选这个标题,是因为比较喜庆。

    聊以纪念跟媳妇儿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日记也好周记也罢,但愿不要成为月记。

    大清早,媳妇还没出门就交代,小花,记得今天带上雨具,天气预报雷阵雨。我躺在床上,眼睛还没睁开,明明记得已经回应了媳妇(但媳妇说没有)。所以后来我肯定是耳朵听到了她的声音,但嘴巴只在梦中做了回复。

    我知道你注意到了小花这个名字。说来话长,但我的形象的确是---- 胡子拉碴,一米七八。(不好意思,为了押韵,我把身高上升两厘米。)

    早上没有雷阵雨,一整天都没有雷阵雨。公司的中央空调根本降伏不了屋外的热浪对屋内空气的侵袭。我的办公室靠里,大概10平米。空调的凉风总在中间的办公区域做环绕式飞行,却总是忽略我对它发出的“请进”的邀请。出了微微的汗,吃了媳妇儿昨天晚上烤好的面包早餐,我便开始工作。

    快到中午饭的时候,媳妇儿发我了一篇博文,说的是一对小夫妻对爱情的领悟:

    “之前有一次和他逛街累了去吃饭,本以为是个普通餐厅,结果坐下来一看菜单,彼此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惨白的神色:太特么的贵了!服务员以来,我就机智的问他:你不是说还有个什么什么事吗,我们办完事再来吃饭吧。他心领神会,说哦哦,那我们赶紧去吧。

    两人逃出来的时候,同时哈哈大笑,互相取笑对方是屌丝。没有尴尬没有沮丧,没有打肿脸充胖子也没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我知道你你也知道我。所以我觉得一段好的恋情,能让人自在的面对自己,也能坦然的接受对方。这世上多了一个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的人,而不是多了一份令人疲惫的关系。”

    我说:“媳妇儿,你看微博上这对儿小夫妻,比我们何如?”  媳妇回复个笑脸:“啧啧这种觉悟果真离我们只差一个台阶的距离!”

    说实话,我很讨厌用爱情这两个字,更喜欢接地气的词语"过日子“。两个人在一起,与其说是剖析对方倒不如说是发现自己。发现自己的独一无二,发现对方的独一无二。两人各自带着对生活和对人生的理解,塑造一种新的,两个人身心都舒适的关系。这关系是超越的,人生新的超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回去再问问媳妇儿的看法。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 ,把爱情归纳为三个类别。 第一个类别是徐志摩和陆小曼,举例说明徐志摩其实是个渣男。第二类是老舍与胡絜青,说老舍念旧情,胡絜青心冷意灰后来文革中又举报了他,说这种被插扛子的爱情不能生死与共的。第三类是写下围城的钱钟书和其夫人杨绛,说他们才是真正的爱情,可遇不可求,经得起生死,受的起全武行(说钱跟杨曾经打架都要一起,笑)。

    其实,我觉得讨论别人的爱情,真的是一种罪过。就像上面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的,几乎不可能有人能感受钱杨似的相濡以沫的爱情。这是典型的凡我体会不到的,别人想必也未必能体会。说起“别人的”爱情,不是当事人,总不能全面的看问题。不能全面的看问题,那谈它又有何意义?

    此时,你的写作老师一定会建议最好能找出一段名言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但我不。因为名言实在是太多,只要你想找,总会有相反的观点。谁能保证,这相反的观点会不会成为你未来爱情的致命伤?

    人非圣贤,各种各样的心都渴望有处安放。别那么矫情,只要能将这爱情欢喜过了,无论发芽还是开花,都是一对美丽的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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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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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青黄:@懵逼的小白 谢谢评论,我也认为的确如此
      • Michaels:👍👍👍
        麦青黄:@Michaels 谢谢
      • 72af601102b9:胡子拉碴,一米七八的小花,这么粗狂的外形下竟然藏着如此细腻的文笔。细细品味,意犹未尽,期待小花的其他作品。赞赞:heart_eyes:
        麦青黄:@Jessica_4512 :yum:
      • 娟娟新月:👍👍👍
        麦青黄:@娟娟新月 谢谢

      本文标题:我将爱情欢喜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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