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仓廪足而知荣辱,那么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后,面对算缗这种税收时,就会有人选择讲究饮食,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哇,其中有一样,酒税。
写在前面,其实以前写汉末饮食的时候,有3篇文章介绍过酒,有兴趣可以往前翻翻。本篇借着写税赋的机会,又牵连到了酒,酒税是有的,但其具体税额还有些争议。
酒的酿造是需要消耗粮食的,民风越崇尚酒,对酒的需求要也就越大,消耗的粮食就越多。尤其是在西汉初期,战事刚刚告一段落,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很需要恢复生产。在粮食产量低、自然灾害频繁、战事频仍的状态下,朝廷是鼓励百姓种田的。相应的,田租减免等诏令,都是希望增加粮食产量。
酒就因此受到了禁止,案《汉律》,3人以上聚在一起无故饮酒,是要罚金4两的,到三国时期曹操、刘备都有过禁酒令。只有赶上皇帝大赦天下的时候,会有赐酺pú。案《说文》,“酺”指的是王者布德,大饮酒。也就是暂时解除酒禁,让百姓们开怀畅饮,一般持续时间为5天。在大赦天下时,作为一家之主的男子会赐予爵位,其妻子会被赏赐牛、酒,安排得明明白白。
从汉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147年),就下达了禁酒令,禁止民间酿酒。一直到后元元年(公元前143年),才借着大赦天下的时机,允许民间酿酒。到了汉武帝这,就出现了“榷què酒”,也就是酒的专卖。这是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在桑弘羊的建议下实施的,其实盐铁也都是官府专卖。本来酒是归属于市肆租税的,也就是皇帝的私人收入,但为了边疆战事,自此开始施行酒类专卖,收入用来填补军费空缺。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汉书·景帝纪》
“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汉书·食货志》
榷酒一施行,百姓又不能酿酒了,这一制度在汉武帝时坚持了17年,就改为征收酒税。要对酒征税,民间的酒当然是越多越好。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汉昭帝罢免了榷酤官,规定每升酒卖4钱。争议就在于这4钱,是酒价还是酒税。
案《九章算术》,汉宣帝时醇酒每升5钱,行酒每升1钱。案居延汉简,有每斗酒10钱、15钱、30钱的时候,10升才是1斗,所以酒价都比较接近。当然也有特别的,如曹植在《名都篇》中提及的“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每斗十千,每升就是100钱,美酒自然值得付出更高的价钱。
可以确定的是酒类专卖带来的收入很丰厚,以至于汉成帝时期,就有人提及重新榷酒,但这也触犯到了官僚贵族的利益,不了了之。到王莽这就真的恢复了榷酒,借此获得巨额的收入。
总之,钱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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