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自由故

作者: 6775096f526c | 来源:发表于2017-06-01 18:44 被阅读391次
    若为自由故

          1.

        我发动机车,在城市迟暮的夜色里转个弯,转到另外一条陌生的绵长的公路上。再有两个小时的车程,我就能摆脱你的气息,摆脱那些高楼里的灯火,摆脱车水马龙,摆脱纸醉金迷里的爱和恨,灯红酒绿里的苦和乐,摆脱那些食色男女的痛苦和欢笑,摆脱臭名昭著的自己,摆脱所有那些熟稔的腐烂味道。

        电台里放着一首老歌,很少有一首歌好听的这样精准——u can checkout any time u like  ,but u can never leave。的确,我很爱你,而现在我也绝非不再爱你,只是我的爱你承受不起。我因何流泪,我不能自己。

        我停下来吸烟,没有灯火的夜晚,黑夜把天与地连成一体,一颗流星朝向地平线坠落而去。你知道,大地很少这么广袤无垠过了,流星坠落之处,火光四起。

        我决心出发前,害了一场病,那些无眠的痛苦的夜晚,让我感觉生命凉薄,生来无妄,爱情更像是药剂,可以暂缓痛苦,却无从绵延一生从而根除病症。大病初愈,我便开始收拾行装,把不能带走的卖掉,只留下衣服书籍种种,筹措钱财,决心远行。我想起《逍遥骑士》里面的话来,大概这样说的——“人们都渴望成为自由的人,而当他们真正看到一个自由的个体,他们却只会感到害怕,带去嘲讽。”朋友,你只是害怕自由罢了。

        我在公路上一家孤独的汽车旅馆里面过夜,逼仄狭小的房间里面混杂着消毒水的浓重气味。房间用劣质的挡板隔开,没有隔音效果,而且价格很高。深夜里我听见走廊里高跟鞋的咯噔声,放荡的没有任何藻饰的笑声被深吻填掉。隔壁房间的掌掴声,咒骂声,啜泣声,以及带着咒骂和啜泣的叫床声。不断转台的收音机的声音最后停在一个没有信号的频道里发出恼人的“滋滋”声。我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并不去开门。我听见有喝醉酒的女人喊救命的声音,而后是一声巨大的枪响,我房间的门炸开一个大洞,大地归于平静。我喝了一口烈酒准备和衣而睡,我在刺鼻的消毒水的气味里面艰难入睡,我做了一个混杂的梦,梦里我看见“自己”冲我疾行而来,穿过我的身体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转过头去看见“自己”胸窝处有被子弹洞穿的黑洞,然后黑洞在我脑海里不断变大,在黑洞吞噬我的时候我被惊醒。却看见你在我不远处红衣飘飘,泪流满面。我去触碰你,快要碰到你手指的时候,你却变成光线里的尘埃,我睁开眼睛,看见天光大亮阳光从吊窗里面斜射进来,空气里面满是飞尘。

        今天的行程很急,因为我要路过整片沙漠,去看峡谷里的日落。《逍遥骑士》的结局很好,但比较而言我更喜欢《末路狂花》的结局,落难的姐妹最终选择冲向峡谷,冲向那无边的美色,成为那无边的美色。我亦或终将死于非命,渴死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被陌生的不速之客枪杀,死于山上掉落的乱石,在没有护栏的逼仄山路上坠落悬崖…但那又怎样,这是我喜欢的死法,我希望这样死去,你大可以在安乐椅上谈论我并且嘲笑我,要是你气喘吁吁之余还有力气的话。

    2.

      车子在沙漠腹地抛锚的时候,饮用水已经不多了。我下车检查故障,引擎盖打开的时候,扑面而来一阵浓热,四下检查过,没有明显的故障,我想大概是过载了,有人路过这里根本就是奢望,引擎盖敞开着,只有抱希望机器凉下来以后,车子可以重新发动。

      傍晚赶到峡谷的希望是不能达成了。茫茫沙海,四下里很是阒静。沙漠里的日头很毒,而且似乎总在你的头顶,撕扯着你的发肤,燃烧着你的胸腔。抬头的时候,太阳的强光就毫不留情的在眼睛里烫上烙印,我举起手来遮挡光线。这时候,回忆就像是盐水一样无孔不入,渗入脑海——精神层面的高度契合让两个人在相识之初便达到了情爱的峰值,妄图在一片空旷沃野之上一日建成罗马古城。爱情势如破竹,唯有肉体的欢愉才能让两人在颤栗之后重新认识彼此。常常是在陈旧的画室里,手指尚沾满颜料,亲吻猝不及防,疯狂的性爱让两人打碎散乱的石膏体,指甲嵌进皮肉里,身体上所有细小的毛孔都达到兴奋的顶峰,欢愉之后胴体上沾满各色颜料,她呼吸钝重,长发如同海藻一般披散开来。爱情如泰山倾倒之势的后果便是罗马古城尚未建成她便发现所建的城池竟与自己所想要得到的大相径庭,欢愉之后的漠然与最初背道而驰,常有失常行径,指甲嵌进皮肉的动作化成抓挠和撕咬,她要亲手毁掉罗马,在断壁残垣之上向我宣战。终于有一次,我在她钝重的呼吸声里听见她的喃喃自语“你知道吗,最初我有多爱你,现在我就有多恨你。”她在深吻里咬住我的舌头,我把她推到一边,胡乱的穿好衣服,骂她“疯子”。冲出门口的时候,阳光直逼眼睛烫上烙印,我举起手来遮挡光线…

      许久,我扭动车匙试着重新发动机车,引擎吱吱的回应了我,并没有启动。我打开电台,还能收听到的频道很少,只有一个放着音乐的电台,信号时强时弱——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我想起电影里面的话来“我不是好人,也绝不是最坏的人,我只是和别人不一样。”这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于我这是最衬的宣言。

      沙漠里的昼夜温差极大,我在夜晚的寒冷里惊醒,恍惚之际才惊觉自己已是孤身一人,而这阵痛也终将伴随这寂静绵长的一生。我打开车门燃起一支烟,抬头的时候,眼里的景象令我震颤,繁星璀璨入目,清晰到粒粒可数,这使人生畏的自然之力令我失神,直到被手上燃完的烟头烫伤,电台里放出一首探戈舞曲,我拥抱黑暗,跳起那些生涩的舞步,我想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很好的舞者——

      我不知道我将要行往何处

      我要开到我的车子报废

      你风情万种留我驻足

      你盛情款待邀我共赏美景

      可惜风情 奈何美景

      只是我心狂野 只羡骄阳

      心上人儿 或许你能跟我走

      但我绝不会留下

      我不知道我将要行往何处

      或许报废的车子能让我的脚步停留

      可是我心不死 只羡骄阳

      3.

      不止一次在那些刺鼻的气味和浑浊的空气里面这样想过,再也不想生活在这个地方了,人们都为了更好的生活在努力破坏着更好的生活所需要的基础条件。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抛弃现在所有的种种,变卖所有有价值的物什,并特意在几个车座底下各自开了洞,将大部分现金平均分成数份缝合进里面,并将电话线扯掉,阻断所有退路,姿态决绝,决心远行。

      车子在沙漠腹地重新被发动的时候已是次日清晨,电台里放着跟出行当天同样的一首老歌“baby you can drive my car. Yes im gonna be a star.baby you can drive my car.and baby I love you.”可以重新上路,我难免喜形于色。我吃了些面包,并且放心喝完了所剩不多的最后一点水,在那条孤独的笔直的公路上穿越浓雾找寻新升的太阳。此刻,我希望能拥有一副世上最好的嗓子,一首来自自己的歌儿——

      天气转凉以后我就要再次穿上行装

      我要在一场料峭的雨后告别我心爱的姑娘

      只有她肯为我穿上一身红色衣裳

      我要跟随周游至此的马戏团去往异国他乡

      天气转凉以后我就要再次背上行囊

      我要在北方的秋色里面告别我心爱的姑娘

      只有她不羞于众人指点别一朵小花在头上

      我远行绝不是因为远方

      我是要到极地去修补垂泪的太阳

      如果太阳不发光

      我就不能在月色里迎娶你做我的新娘

      饮罢九月的琼浆

      我就要告别我心爱的姑娘

      只有她肯为我穿一身红色衣裳

      路过峡谷的时候不是日落时分,但眼前的景色依然美不胜收。我停车撒尿,并往车子里加了一些储备汽油,活动了一下麻木的筋骨。岩壁底下有缓慢成滴的水流,我俯身下去艰难的用嘴接了些许,稍作停留便继续上路。不出意外的话,我希望能在晚些时候赶到地图上标示的那座小镇,可以在那里储备饮水和食物以及汽油,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保养下机车,并且得到充足的睡眠。

      暮色四合,又行了一段,一轮苍黄的满月便从东方的地平线上恍恍然的升起来,黢黑的大地变的更加苍茫而严谨,呈现出其最原始的状态,月色下的湖水微光粼粼,静谧神秘,那种伴随一生的孤独痛感不需寻找什么路径便巧妙的再次光临,如果你也曾在夜色里独行,你一定知道我所说的那种感觉绝不是骗人的。

      小镇的灯火在视线里出现的时候,我疲劳的精神得到抖擞,我深踩油门,极速朝前驶去,车子红色的尾灯在夜色里划出一道极光,如同彗星拖着的尾巴。数十分钟的车程后,我到达小镇,路标上写着小镇的名字叫做“罗格兰多”,我在一家亮着招牌的叫做“橡胶子弹”的酒吧门口停车,这里不光有酒喝,还提供食宿,我开门进去的时候,简陋吧台上所有的人都把视线放在我的身上,看来这家提供食宿的酒吧多靠向本地居民提供酒水来盘活,极少到来的陌生人以及陌生的车辆多少会引起他们的好奇,这样的欢迎仪式并没让我感到惊讶,我径自走去吧台,向那个年长的酒吧老板要了一杯烈酒,旁边的酒池中央有一个精心布置的小舞台,一个已经失去姿色的中年女人在唱一首古老的爵士乐。就在那个夜晚,酒兴阑珊之际,我便结识了好莱坞美人凯特•温斯莱特小姐,当然并不是真正的凯特小姐,况且在这以后我也并没能知道这个少女的真名实姓,我们且用这个我在酒酣之际灵光乍现误以为的名字来称呼她。

      这个赤脚的穿着红色纱裙的少女向我索酒,她肌肤通透,头发不加打理杂乱如草,衣裙半裸露着她尚未成熟的胸脯。她姿态暧昧,动作轻浮,却毫无做作之嫌,我答应请她一杯,她就笑起来,笑声如同银铃一般,不含任何杂质,像是一个真正的,疯子才会有的笑声。

    4.

      我就要坐上一架去往遥远他国的飞机

      漫长的摇曳于广阔的海洋之上

      我就要在泪水里挥别我久居的故乡

      我仰慕天空——可在三万英尺的云层里我知道

      我想念和热爱纵深之处只燃着一盏孤灯的大地

      我飞行之时才会回想起母亲的羁绊

      在离开之际才发现我竟没能比此刻更爱你

      我在这场旅行里顷刻衰老又在别处瞬时年轻

      悲情是老无所依还是死于非命——

      我不得而知——而幸福竟痴缠着不幸

      如若一杯苦酒

      飞机在三万英尺的云层里失事

      我决不恐惧于此我行将投怀送抱

      纵深之处的大地呵

      我纵使一生投身于飞行

      也终不能摆脱你的羁绊

      我爱你也只能爱你

      车子在我慌乱的动作里重新发动的时候,我的手臂还在往外渗着血,伴随而来的是几声双管猎枪的炸响,我衣衫不整,鼻子里呼呼喘着粗气,我听见车子被子弹击中的声响,惊吓之余,我的酒已经全醒了,在车子的颠簸里我骂着脏话,我看着晕倒在我车子后座的少女,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视线里出现“罗格兰多欢迎您再来”这样的字眼时,我觉得这完全就像是讥讽。我回过头去,黢黑的夜里,小镇已全无生气,只有“橡胶子弹”的招牌在不断的变换着颜色,一颗子弹的造型像是随时要洞穿我的身体一样。

      一个小时以前——

      在吧台上喝了数杯酒后,少女温斯莱特邀请我跳舞,“跟我跳一支舞吧”,还未等我回应,她便拉着我的手臂走向舞池,她光着脚在拥挤的人群中间穿行,毫无阻力,就像是一条游弋在水面上的灵活的蛇,我跟在她的身后跟人摩肩接踵。那首舞曲里,我脚步生涩,有几次甚至差点踩了她的脚,她也毫不生气,只是把赤脚放在我宽大的脚面上,身体因此贴的我很近,她的呼吸在我的耳边,我听见她的呓语“我在等你”。那首欢快的舞曲响起来的时候,她的手指从与我交叉的手指里滑出去,灵活的摆脱我,那支独舞让她成为舞池里的明星,绵软的红色纱裙裹在她的身体上,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动作张扬,裸露大胆却恰如其分,若即若离间,性感却不失优雅,纵恣却不失稳重,有那么一瞬间,我看见她姿态迷离,脸庞上闪着光芒。舞曲再转时,她便又像是一只猫一样赤脚踩在我的脚面上与我痴缠在一起,这次在恍惚间我听见她对我说“带我离开这”,语气温柔却毫无恳请之意,就好像这是我必须做的。我当然不能答应她,我推搡开她,跌撞的走出舞池,而她在人群中穿行脚步灵活,像是蛇一样,我才走出几步,她就灵活的抓住我的小臂,我并没能感觉她用了多大力气,却用力甩了几次才能甩开。

      我走出舞池,径自走去吧台。她并没有跟过来,后来就出事了,冲突起来的时候我挤进人群,我看见少女温斯莱特躺在地上,已经晕倒了,而她对面站着一个健硕而丑陋的男人,在用手捂着自己的脖子,指缝间有血流出来,那个狗一样的男人骂骂咧咧的喊着“婊子”,他开始从腰里摸索着自己的手枪,愤怒已经让他失去理智,而或许这人根本就没有理智可言,我不知道当初是什么勇气促使我冲上去把那个丑陋的男人撞倒在地的,多半是酒的原因,手枪跌落在地上,我站起身来,把手枪踢开,跑到少女温斯莱特身边把她抱起来朝向酒吧门口冲出去。后面传来那男人愤怒的骂声,如同狗吠,紧接着便是几声枪响,子弹从我身边擦过去,有一颗擦伤了我的手臂。

      后来我才知道,是少女温斯莱特在同那人跳舞时亲昵间咬了那个男人的脖子,她当然知道去激怒什么样的人,而且她也笃定我会去救她。“这不是赌博,我自信你会来救我,我在你的眼里看得出来一切”她这样对我说。

      我在双管猎枪的炸响声中离开小镇罗格兰多,我看着晕倒在我车子后座上的少女温斯莱特,我因为她的行为而愤怒,我捶打着方向盘,骂着“操”。我的动作碰到了收音机开关,电台里唱着——

      我就要开往赌城

      那里酒绿灯红

      5.

      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

      我迷上一个优秀的混蛋

      他巧言令色骗走了我的芳心

      当我再年轻些的时候

      我不懂得爱我的家人

      整日价游荡整日价幻想

      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

      我穿的衣裳大胆张扬

      从不懂得保护自己

      当我再年轻些的时候

      我不知道优雅紧挨着做作

      性感和放荡仅一线之隔

      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

      我吸烟饮酒及时行乐

      用青春时光做完了一辈子快乐的事

      当我再年轻些的时候

      我目中无人

      却努力向一个骗子掏心掏肺

      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

      用尽气力打翻了自己的嫁纱

      弄洒了自己的爱酒

      电台里放完这首《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黑夜已经渐次退散,晨曦缓慢降临。离开小镇罗格兰多已经有几百公里,这期间并没有其他车辆追上来的迹象,我这才肯放心将机车缓慢的泊在路边,胳膊的伤痛让我这一路都精神集中,庆幸的是只是擦破皮肉,我检查的时候,伤口已经流出一些脓水,我从应急药箱里拿出棉花清理伤口,涂抹碘伏,没有饮水,我就着唾液咽下几片消炎药和止疼药。我把我的上衣盖在后座的少女温斯莱特身上,然后睡意便铺天盖地的席卷我的身体,上下眼皮如同磁极不同的磁石一般相互吸引,挣扎了几下,我便缴械投降,将意识全部交给梦境——

      梦里你坐在我的身边抚摸我受伤的胳膊,你泪眼婆娑梨花带雨,一如往前,可是那隐隐的疼痛又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来自胳膊的伤口,来自内心的缺口和巨大虚妄,让我不知自己是梦是醒。你问我“为何要走”,我说“为了自由”,你说“你是逃避”。然后你便把手指掐近我的伤口里,我并不反抗,看见你依旧是一双泪眼,爱和恨成为矛盾体,我方才理解你说的话——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

      当我在伤口的隐痛中醒来的时候,我看见少女温丝莱特已经苏醒了,她坐在我身边的座椅上,身上穿着那件我盖在她身上的我的上衣,手里拿着一本《绿野仙踪》,那本书是我放在我的上衣口袋里的。她读出声来——“我却要得到一颗心,”锡铁人回答说,“因为心能使得一个人快乐,快乐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 ——然后,她转过脸来面向我,对我说——

      我却要得到一颗心。

      她目光炯炯,与我对视,我并没有逃避,望着她的眼睛。我不知道她对我讲这句话的用意,是单纯的重复故事里的句子,还是要表达其他的什么。 ,

    “我有思想,却理解不了爱恨。”然后少女温斯莱特拉下自己的红色纱裙的左边肩带,拉下胸衣,袒露出自己左边半颗浑圆的尚未成熟的乳房,然后,我看见她的胸腔里跳动着一颗荧着暗弱的蓝色光芒的小小心脏,眼前的景象我平生所未曾见,我确定自己的确是醒着的,眼前的是我不能理解的既成事实——那颗弱小的心脏是一颗机械心,有着极其精密的做工,像是一颗钟表的机芯,所有细小的齿轮精确的咬合在一起,心脏跳动间,血液有序的流动和工作着。“说起来,我是半部机器人,这颗心被装进胸腔的时候,上满了发条,我有思想却理解不了爱恨。”

    “你知道,”我解释说,“就算有一颗真正心脏的人,也不见得理解的了爱恨。”

    6.

    我下车吸烟,迎面而来一阵猎猎的风,漫卷的黄沙吹进衣服褶子里,我拉起上衣的兜帽戴上。我坐在一颗巨大的背风的岩石后面,用手挡着火机点燃了一支细长的烟,缭绕之间,烟丝裹挟着纸张细密的燃烧,咝咝的痴缠着一起步入毁灭——情爱大抵如此,深情入骨,才有抱着毁灭的勇气。你侬我侬卿卿我我不是爱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叫爱情。一支烟吸完,我摸到口袋里的那支老旧的口琴,吹起一支老旧的歌谣——

    我望见火种

    望见我的命中注定

    少女温斯莱特裹紧上衣朝我走来,她面对我坐定,她目不转睛注视我的双眼,并不眨眼,自信和坦诚袒露无疑,与一开始她袒露的胸脯无异。她像是一只幼小的兽类,野性难驯,勇敢无畏,我自然是先躲开她的注视。她解下头绳,头发在风中披散开来,一小撮头发含在她的唇翼,幼小如她,却扑面而来一股老辣的风尘气息。她把攥在手里的头绳递给我,是一支做工精美的怀表,怀表的背部并不是金属质地,玻面材料很直观的让人看见里面细小机械的运作。发条给力间,齿轮细密的咬合着,滴答的细小声响里面,仿佛一整个世界都在这只怀表的机芯里有序的运作着。表盘的设计同样不落窠臼,处处显露着钟表匠的用心。“像是约定俗成的事,比如每个节日吃特定的东西,在小镇罗格兰多,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块怀表,每个家庭都会有一个座钟,出自镇上的老匠人蒂穆的钟表店。My heart is also。”少女温斯莱特指了指自己的胸膛。

    “如果你是远方来的客人,到达小镇罗格兰多,有两个地方是你不得不看一下的,一个是小镇仅有的酒吧'橡胶子弹',另一个就是匠人老蒂穆的钟表店'未来时光'。一个灯红酒绿的人间俗世;一个花开荼蘼的童话世界,相去甚远。”

    “每个冬天,啸叫的西风光临沙漠,镇上所有的建筑都会蒙上一层厚厚的黄沙,而唯独那座尖顶造型的座钟似建筑不会蒙尘,当然它面前的街道也不会被黄沙掩埋,建筑的名字就叫做'未来时光'。建筑别具一格,整面面对街道的墙体被设计成表盘,窗户和门口巧妙的布局在上面。阁楼间里满是大小不一的齿轮,这座建筑的主人老蒂穆已经年逾七旬,皱纹已然爬满他的脸庞,眼窝洼陷,但尽管如此,他目光锐利如同鹰隼,他弓着的背像是背着一块时间巨石,他常常自语‘我这一生就一个对头,就是时间。’,'一开始,你与时间拉扯想战胜它,到后来你顺从时间想变成它',另外如同教条一般挂在他嘴上的话是‘时间的事儿可马虎不得’。尽管年迈如此,但是每个早晨他都会爬上阁楼,用那个巨大的摇柄上满发条,他从他的父亲手上接过接力棒之后,这个钟表建筑就从没走错过时间。一生与钟表为伴,与时间赛跑,或许他本身就变成了一座一丝不苟精准严密的钟表。”

    “‘世上有两件事物无孔不入,一个是水,另一个是什么?’老蒂穆总会不厌其烦的问起光临'未来时光'的孩子们,每次大家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这个老人,‘是风呀’。老人慈眉善目的呵呵笑起来,走到窗户边掩紧窗扉,那些啸叫的西风就会被关在窗户外面,乖乖不在光临。我曾经是这些孩子们其中一个。”

    “老蒂穆寡居于此,深居简出,一生虽无动荡,但是也有起伏。数年以前,老蒂穆亦曾婚配,我无从考证这段短暂婚姻的始末,居住在镇上的人也缄口不语,问及此事时所有老人口径一致以'年已久远,记不清楚'为由推脱掉,像是被泥巴封在树洞里的秘密。但是,在酒吧里是不愁听不到秘密的,'橡胶子弹'是镇上除了集会以外唯一的娱乐场所,集会并不常有,酒吧常在。我常在嗜酒的人口中听说许多离经叛道的奇事,酒精另蒙羞之人理壮,另怯懦之人果敢,另善良之人行羞涩之事,另恶人更恶,另丑人更丑,另虚伪之人暴露天性,我在'橡胶子弹'见过各色酒鬼,他们亦不吝向我这个少女袒露心事,裸露其根性。零零总总的,我也有幸从这些谈话里得到有关于钟表匠老蒂穆的故事……”

    “你知道,这世间向来是不缺奇事的,那些醒着的人袒护的,那些醉了的人袒露的…”少女温斯莱特喃喃道。

    “'老蒂穆的女人肯定是死于当年流行于此的结核病,死了太多人了,体弱的老人和孩童,况且老蒂穆的女人刚刚生下孩子不久,生下那个女婴时还因为大出血数度休克,体弱多病染上结核这种突然袭来的流行病并不意外…'这是众口铄金的回答——老蒂穆的女人死于当年流行于小镇罗格兰多的肺结核。但是我个人更倾向于相信另外一个回答,'死于毒害!她吃了太多的棉铃虫,对!你没听错,是喷洒了农药的花树上的棉铃虫!'回答这个问题的老人情绪激动,用他的红木拐杖使劲敲打着地板,'我能出示一份有力的死亡证明,我甚至可以怀疑那个叫做阿察尔内斯(Archaeornithes)的女人本身就是一只鸣禽,她的心脏和呼吸道以及消化系统都不同于人类,我甚至在她的病榻上发现了结实的羽毛!'老人的毛发稀疏眼睛混浊,像是始终在目见一场暴风雪,他已经病入膏肓,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已入晚期。所以除了我没人会相信他说的话。”

    “虽然我始终没能看见那份有力的死亡证明(我倒是看见过一支别在老透纳胸前的奇特的淡蓝色羽毛),老透纳也以病入膏肓,他清楚明白的时间已经太少了,我也不能仅仅凭借他讲述此事时铿锵有力地口气就断定他说的是对的。再者,死于流行病的说法众口铄金显然更为可信。我之所以愿意相信老透纳,是因为他年轻时是镇上最德高望重的医生,医术高明,为人亲善,在解剖学上亦很有建树甚至是权威。”

    7.

    在这无垠的荒漠之上,风绝对是最自由的,它们没有固定的形态,时大时小,时有时无,它们充满每个罅隙,像是老蒂穆的谜语一样——它们无孔不入。我含起口琴,吹起一首关于风的古老歌谣——

    我何时才能如你一般自由

    行遍世界上所有角落

    我何时才能继承你的意志

    无生无死不眠不休

    少女温斯莱特从我的烟盒里磕出一支烟含在唇翼,她点上烟深吸一口,吐出一团烟雾来,那些烟雾在风里面无序的游走,她雀跃道:“看,这就是风的形态。”我微笑释然。

    “在那些酒客的口中听闻的关于老蒂穆的故事汇总起来大抵是这样的——在每个整点的时候,老蒂穆的钟表店'未来时光'的墙壁上的挂钟就会热闹起来,从挂钟的窗口里撞出来的鸟儿开始了它们最卖力的鸣唱,各色鸣禽的叫声百啭千回,有布谷鸟的鸣叫,大山雀的鸣叫,珠颈斑鸠的,山斑鸠和红斑鸠的,有百舌鸟的鸣叫,有金腰燕的鸣叫,有小啄木鸟和极乐鸟的鸣叫,也有园丁鸟的鸣叫,当然也有灰喜鹊和织布鸟的鸣叫。如果你曾置身于整点的'未来时光'里,闭上眼睛的话,你就像置身于童话故事的森林里,除了这些鸟儿的鸣叫,所有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都会牵着手围着你转圈,你盛装到来成为他们最为尊贵的客人。曾经有一只灰喜鹊,一只真正的灰喜鹊因为这些鸣叫而撞伤在老蒂穆钟表店的窗户上,那声响动吓坏了正在专心致志打磨细小齿轮的钟表店主人老蒂穆(那个时候他尚年轻不应被叫做老蒂穆,下文以蒂穆取代。)。蒂穆摘下装满各种型号的透镜的特制眼镜,从久坐的高椅上下来,走到门口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就看到了那只受伤的灰喜鹊,各色羽毛散落一地,喙部有淡淡的血。”

    “这只灰喜鹊怎样流落到荒漠里的小镇无从考证,在蒂穆的悉心照料下,灰喜鹊很快就好了起来,翅羽比以往更加丰满,叫声也比以往更加动人,它常常伴随整点的报时鸟儿一同歌唱起来,并且飞遍屋子里的各个角落,有时候它甚至会为专心工作的蒂穆衔上一支从自己身上脱落的彩色羽毛;有时候,它会在蒂穆饮茶的时候放肆的拿喙饮他茶杯里的水,蒂穆也不会生气,任由它恣肆,灰喜鹊便会在茶杯上用喙敲取'嗒嗒嗒'的细微声响向他表谢。但是蒂穆并没有收留这只灰喜鹊的意思,鸟儿需要天空,留在'未来时光'只会泯灭它的自由的天性,在一个晴朗无风的日子里,蒂穆放飞了这只灰喜鹊,他关上门,在黑暗里陷入无尽的伤心里,毕竟除了这只鸟儿,蒂穆已经过了好久的孤独生活,就在这时,蒂穆听见三声'嗒嗒嗒'的细微声响,一声比一声有力,他知道这是那只灰喜鹊在用它的喙啄窗户,他忍住眼泪没有再去看它一眼,他知道它是用这种方式与他作别。”

    “那个时候的蒂穆就已经稍微有些驼背了,常与孤独为伴,在那个狭小案几上的所有工作,打磨齿轮,修理坏掉的精密机件,组装钟表,想象新的座钟造型,研究新的延时更为长久的发条,给那些鸟儿的模型上色……这种种与时钟有关的工作已然变成了蒂穆与时间的缓慢竞走,'一开始,你与时间拉扯想战胜它,到后来,你顺从时间想变成它。'于是,孤独喧宾夺主,成为这个房间里最理所当然的主人,蒂穆亦甘愿做为孤独的忠实奴仆,他退而求其次,与孤独达成共识,并甘愿以自己的生命和灵魂献祭。直到那个叫做阿察尔内斯的女人的出现,她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房间里所谓的叫做平衡的拉锯战,蒂穆在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面前再次动摇了自己的想法,孤独的地位受到挑战,他的愤怒另这座叫做'未来时光'的老建筑也颤抖了起来,地板起伏了,墙缝里也散落无数细密的灰尘,那个叫做阿察尔内斯的女人只是轻轻跺了跺脚,靴子的高跟在地板上发出'嗒嗒嗒'的细微声响,老建筑便再次归于平静,女人赢了,她将要成为这个房间的新的女主人。”

    “那个陌生女人出现在小镇罗格兰多的时候,镇上的天气如何,众酒客并没有如同断定'老蒂穆的女人死于结核病'一样达成统一的口径,他们各执一词,有的说那天黄沙漫卷,小镇罗格兰多根本看不见当天的太阳;有的说那是那年夏天最热的一个三伏天,苍蝇甚至不敢落地,刚刚换的衣服很快就被汗水濡湿如同刚洗过一样绵软的趴在身上,要想舒适一天至少得换洗十套衣服,街上看不见一对交欢的狗;有的说那天沙漠里下了一场酸臭的雨;更有甚者说那个女人到来的时候根本就不是白天。蒂穆本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能回忆起阿察尔内斯到达小镇时当天的天气如何,他倒是清晰的记得阿察尔内斯当天的装束,一顶纯黑色的礼帽,垂下的面纱遮住她的脸庞,一件剪裁得体的灰色西服上衣,一件浅蓝色的层次感极强的曳地长裙,一双肤色的裘皮靴子,以及黑色的手套。之所以能记清楚,是因为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个陌生的来客阿察尔内斯一直是以这副样貌示人的,甚至是他们两人结婚的当天。'那装束就像是一只灰喜鹊'蒂穆本人总结道。”

    8.

    “镇上最为盛大的活动就是集会了,蒂穆跟阿察尔内斯结婚那年,正值大马戏团周游至此的周期,罗格兰多的集会一年两度,而大马戏团以每四年作为一个周期光临罗格兰多,他们会选择在罗格兰多盛夏的那场集会到来之前到达小镇,提前安营扎寨,向镇上所有的孩子免费发放手指饼,动物造型的可乐罐,汽车积木,可以集齐各色贴纸(都是大马戏团的表演项目狮子钻火圈,猴子捞月,穿着各色草裙的舞娘贴纸,大象走钢丝,高空飞人等)的泡泡糖,如果你有幸收集到象人的那张贴纸,你就有福了,马戏团的开幕式上你会被奉为座上宾,在草裙舞娘的簇拥下得到马戏团老板所赠予的马戏团最高荣誉——'马戏之王荣誉勋章'(说是荣誉勋章,其实是用可乐盖跟别针做的小玩意,虽不贵重,但对孩子而言却是极高的幸运和荣誉。),并且可以得到跟象人的珍贵合影,你认识象人吗,就是伦敦的象人!在百老汇风靡的象人!你知道有一年,我曾经是有一年的马戏之王,你肯定不会知道我得到那张象人贴纸时的心情!你不相信我吗,当然'马戏之王荣誉勋章'我给了唐卡,但是我有那张跟象人的合影为证!”少女温丝莱特的漫长讲述里第一次出现“唐卡”这个名字。她为了佐证自己所言不虚——大马戏团里的确有象人本人。她从自己的胸衣里摸出那张年代久远的黑白照片来,黑白影像及其犀利,人物形象在照片里面刀削斧砍,穿着脏兮兮的破烂衣衫的小温斯莱特笑的真诚且肆无忌惮,她的胸前别着一枚可乐盖子做的勋章,旁边象人的表情丑陋,面部肌肉牵扯出来的表情很难断定是不是他的笑容,可是那的确是象人——脑袋硕大无朋,身体畸形酷似大象。与电影和百老汇舞台剧里的象人形象并无二致。

    “关于象人是象是人,透纳医生从来不会盲从,他只相信自己的学术理论。'你知道,科学如果骗了人,我还有我的手术刀!'他那套理论总是耸人听闻,他为人亲善,除非有人以自己的盲目无知试图动摇他的学术理论,他才会以手术刀的这套说法回敬对方。直到他年老以后,阿尔茨海默症侵犯他孜孜以求的学术脑袋,他年轻时的亲善气质全无,没办法再拿起手术刀,全部以红木拐杖敲打地板的戾气取而代之。因为当时的地位,镇上所有人的婚礼透纳医生都会以证婚人的身份出席,包括蒂穆和阿察尔内斯的婚礼。在后来,也正是这个镇上的陌生来客,这个以古禽的纲目为名字的叫做阿察尔内斯的女人曾动摇了他的科学理论以及学术权威,他掷地有声的那套说辞被撼动了。'你知道,理论上我的所有说法都是正确的——阿察尔内斯的身份以及她死于毒害,只有一个学术短板令我蒙羞!'”

    “蒂穆和阿察尔内斯的婚礼简单低调。蒂穆本人没有亲朋,阿察尔内斯又是在一个众人混淆当天天气的一天到达小镇罗格兰多的陌生女人。在透纳医生做完证婚词以后,两人便成了合法夫妻,镇上的友邻都做了见证。蒂穆牵起新婚妻子的手走进那座叫做'未来时光'的古老建筑里。正是正午十二点,未来时光最热闹的时候,墙壁上的所有挂钟如同约好一般撞响。那些鸟儿从钟表里钻出来发出世上最为动人的鸣叫声——有布谷鸟的鸣叫,大山雀的鸣叫,珠颈斑鸠的,山斑鸠和红斑鸠的,有百舌鸟的鸣叫,有金腰燕的鸣叫,有小啄木鸟和极乐鸟的鸣叫,也有园丁鸟的鸣叫,当然也有灰喜鹊和织布鸟的鸣叫。他们闭上眼睛如同置身于童话故事的森林里面,所有童话故事里的人物牵起手来围着他俩欢乐的转圈,蒂穆勇敢的掀起阿察尔内斯的面纱,两个人拥吻了起来,一片繁花似锦,在这荼蘼的花开里面,蒂穆听见阿察尔内斯的胸腔里发出有如鸽子一般的'咕咕咕'的声响来。”

    “没有出去旅行,正值大马戏团光临这年的盛夏集会,蒂穆盘点了下储蓄,决心以这场盛大的集会作为两个人的蜜月之礼。他们在云霄飞车上抛撒花环,在简易摩天轮上肆意亲吻、在套环游戏上套取俄罗斯套娃、在射击游戏上蒂穆有如神助百发百中为自己的新婚妻子赢得了女王桂冠,蒂穆令其他小伙子蒙羞,阿察尔内斯令其他姑娘妒忌、在马戏团的草裙舞表演上阿察尔内斯本人身穿草裙亲自上台表演,以示对于自己男人的仰慕,没人的表演能赶得上这个年轻女人的轻快和灵动。他们整天扎在马戏团的帐篷里看表演和旁若无人的亲吻,很多年以后蒂穆甚至熟稔的记得马戏团当年所有表演的顺序,开幕式以后是高空飞人的表演,飞刀表演,木偶舞台剧,小丑暖场,猴子捞月等等。这对爱鸟在那一年的集会上出足了风头,燃起了镇上所有人的妒意。蒂穆那年的钟表产量很少,就算有,座钟的设计风格也很大胆张扬。他们在自己的爱巢里疯狂做爱,在蒂穆工作的狭小案几上,在空中楼阁里,在齿轮间…没有他们未曾尝试的地方,只是不变的是在高潮来临之时阿察尔内斯的胸腔里会发出有如鸽子一般的'咕咕咕'的声响。两人的爱情新鲜感十足,激情从来不会退散,蒂穆在被问及深爱妻子的理由时,众人往往会得到一个看似与问题没有关联的回答,另大家一头雾水——'她看上去像是一只灰喜鹊。'”

    “对于阿察尔内斯的身份,初次引起透纳医生的怀疑是三年以后,那个时候阿察尔内斯怀了孕,妊娠反应十分严重,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时有发生。怀了孕自然令那时候的蒂穆格外欣喜,钟表的制作再次延慢,风格开始清新,用色也艳丽起来,即将成为人父以及新生儿的到来唤起了蒂穆的童真,他本人也变成一个十足的孩童。但是妻子的妊娠反应令他不安,于是他想起要让镇上唯一的医生——德高望重的透纳来给看看。把脉,听诊,以及最新式的滤镜检查以后让透纳医生产生了对于这个年轻母亲身份的初步怀疑,甚至是震惊。但是种种疑虑以及与科学相悖的诊断结果令透纳医生选择缄口不语,事实证明他选择缄口是对的,多年以后他的诊断结果会成为众人的笑柄。于是,第一份诊断书上这样写道——妊娠反应正常,无需特殊处理!”

    “第四年,年轻母亲面临临盆,新生儿即将来到世上,蒂穆表现出从未曾有过的激动和紧张,那之前有些不详之兆蒂穆本人因为欣喜未曾在意,店里的时钟紊乱出现报时不准、厨房里出现死掉的蟑螂和老鼠、甚至是自己眼皮的弹跳,他都选择了无视。透纳医生给接的产,临盆并不顺利,年轻母亲数度因为大出血而产生休克,好在医生经验老到医术高明,年轻母亲没有生命危险,诞下了一名健康的女婴。但是从此以后阿察尔内斯身体一蹶不振,直到那一年大马戏团走后,结核病疯狂肆虐罗格兰多,阿察尔内斯最终咳死在自己的病榻上。那段时间的阿察尔内斯因为病重不吃不喝,她只是要求蒂穆在她的床边养上一些花,那些花疏于管理长了虫,蒂穆只在妻子熟睡时给花喷洒过一次农药。阿察尔内斯死的时候没有任何遗言,她在蒂穆的茶杯上用手指敲取'嗒嗒嗒'的三声响动,便如同垂暮的老人一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当时在场的透纳医生曾目见这一切,并写下了一份并没有示人的死亡诊断书。后来蒂穆回忆道:'那个时候她老了,苍老迅速占领了她的身体,她整个人变的很小,仿佛能捧在手心里,皱纹和白发仿佛来自一夜之间,我记得那夜店里的所有时钟秒表走的很快。'。从此以后,蒂穆变得沉默寡言,陷入了深深的自责里。多年以后那些不祥之兆再次出现,蒂穆曾试图阻止走出家门的年轻女儿,但没能拗过对方,女儿第一次走出家门便酿成灾祸,给蒂穆的生活带来另外一次打击。”

    “结核病是在那年盛夏以后的集会结束后开始疯狂肆虐的,给小镇罗格兰多造成重创。大马戏团成为罪魁祸首,受到所有居民的愤怒谴责。绝不是空穴来风,一是因为他们来自他乡,周游各地,最有可能带来新的陌生的疾病;二是有据可考的第一例结核病患者的确是出自大马戏团——一个寂寂无名的新晋小丑,于是此后的数年里罗格兰多拒绝大马戏团再次到来,直到结核病可以医治,至少不会死人,大马戏团才重新再次光临罗格兰多,受到众人空前绝后的欢迎。——那一年的集会,阿察尔内斯身体虚弱况且家里添了新丁,她没能陪蒂穆完成她们计划已久的四年婚姻纪念,蒂穆也并没有不甘心,他悉心照料病重的妻子和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他放下工作,与妻子回忆起他们结婚那年的集会来,蒂穆在射击游戏上的百发百中,阿察尔内斯灵动的草裙舞…那对年轻的爱鸟燃起了镇上所有居民的妒意。”

    “于是有了众口铄金的回答——'蒂穆的女人死于当年流行于此的结核病。'只有一个人否定这个说法,而且年迈的他已经患了阿尔茨海默症,就算年轻时德高望重,医术高明,并且有着亲善的为人甚至是解剖学的学术权威,老透纳也没能赢得任何一个除了我以外的同僚,他敲打着自己的红木拐杖断言道'死于毒害!她吃了太多的棉铃虫,对!你没听错,是喷洒了农药的花树上的棉铃虫!''我能出示一份有力的死亡证明,我甚至可以怀疑那个叫做阿察尔内斯(Archaeornithes)的女人本身就是一只鸣禽,她的心脏和呼吸道以及消化系统都不同于人类,我甚至在她的病榻上发现了结实的羽毛!'”

    “'是一只鸟咯,呵呵,那她为什么不给蒂穆生个蛋呢?'众人齐齐哂笑着这个镇上曾经最权威的医生,这句满含讥笑意味的话就是透纳所言的学术短板。”

    9.

    “我在等你。”少女温丝莱特目光定定的望向我,“只有你能帮我,帮我寻找长着尾巴的少年唐卡。”

    “蒂穆的女儿玫玫长到十六岁那年,都还未曾能踏出未来时光半步,小镇罗格兰多早就从结核病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恢复了它本来的生气,集会重开,大马戏团也重新受到镇上居民的接纳。只有比早期壮大数倍的墓园提醒着镇上的居民——罗格兰多曾受到结核病的重创。尽管如此,年迈的父亲还是用结核病的噱头要挟玫玫,不让她走出这座老建筑半步,玫玫甚至没从正面角度看过未来时光的门脸,更别说自己母亲的坟茔了。索性,玫玫紧锁深闺,在阁楼里面阅读各色书籍,养植各种花草,给那个大眼娃娃缝制各种各样的洋装。父亲的宠溺让她一度养成吃甜食的恶习,嗜糖如命,让她蛀牙满营。甚至常听见她跟那个大眼娃娃的城府极深的对话。直到有一天,玫玫发现自己竟然有吃掉花朵上的虫子的冲动。说到底,玫玫是聪慧的女孩,那年夏天的集会到来之前,玫玫十六岁的生日刚过,她便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经期,面对月经的到来,少女竟未曾表现出一丝惊惧之色,她的处理方式竟老辣的如同经验老到的妇女。”

    “说是蒂穆对于自己女儿的溺爱,倒不如说是,阿察尔内斯的死让蒂穆始终未能走出那深如泥沼的自责,他深陷沼泽,却抓住自己女儿的脚不肯撒手,直到后来再度酿成惨剧,老蒂穆才如梦方醒——作为父亲,他无疑是失败的;于是,他试图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的外祖父。其实追根溯源,数年前,阿察尔内斯以陌生来客的身份光临小镇罗格兰多,她走进钟表店未来时光,便打破了那座老建筑里蒂穆跟孤独的共识,为了和平,蒂穆甚至以自己的灵魂和生命向孤独献祭。阿察尔内斯用靴子'嗒嗒嗒'的三声响动便巧取豪夺,令蒂穆产生动摇,一跃成为这个房间新的女主人。以至于后来对于蒂穆本人的种种降罪,他饱受的苦难以及最终寡居于此,都是孤独的倒戈一击——献上神龛再拿走的早晚是要还回来的。”

    “那年夏天的集会,大马戏团如约到来。伴随大马戏团而来的还有一个叫做路西法的年轻牙医。他衣着怪异,带着一顶极高的礼帽,燕尾服剪裁夸张,极修饰他修长的身材,衬衣跟大头皮鞋上面的鞋罩白的一丝不苟,始终不曾离手的是一根光滑的红木手杖。他面色苍白,略高的额头始终在帽檐的阴影里,他是英俊的,脸庞线条分明,面若刀削斧砍,他眉毛极细,眼神因而更显犀利,薄如蝉翼的嘴唇里有一口洁白如同象牙,闪亮如同钻石一般的整齐牙齿。那是作为牙医的最好的广告,坊间有人说他的牙齿本身就是象牙做的假牙,来自一头南非的成年公象。不管怎样,那一年牙医路西法用他的发光的笑容俘获了镇上所有少女的芳心甚至是初为人妇的女性的青睐。坊间也有更甚的说法,牙医路西法早就成了一众女性的闺中密友,他是来自午夜的牛郎,他的常喷的香水是特制的偷心毒药,笑容是他光临女性闺房的神秘信号。但是,这个午夜牛郎没能靠着他的邪魅征服钟表匠蒂穆的被他深藏在闺房里的女儿玫玫。”

    “'在玫玫第一次出门之前的夜里,那些不祥之兆曾再次光临这座老建筑,时钟紊乱,整点时没有一只报时的布谷鸟,厨房里出现死掉的蟑螂和老鼠,以及我眼皮不断的跳动,我知道将有坏事发生。第二天玫玫便要求出门去看牙医,我极力阻止但没能拗过她,况且当时她深受蛀牙困扰。作为父亲我不忍心看她夜夜因疼痛难以入眠,我太爱她,就如同我深爱阿察尔内斯一般。'回忆起玫玫第一次出门,多年以后蒂穆本人总结道。”

    “玫玫第一次走出未来时光,见过她的人都说她像是她死去的母亲。'太像了!那天她的衣装一定是她死去的母亲的遗物,一顶纯黑色的礼帽,垂下的面纱遮住她的脸庞,一件剪裁得体的灰色西服上衣,一件浅蓝色的层次感极强的曳地长裙,一双肤色的裘皮靴子,以及黑色的手套。还有她走路的形态。太像了,都太像了,就如同时光倒流。'镇上服装店的女人回忆道,你知道时髦的装束总能另镇上的女人敏感,这套说辞从镇上服装店的女人口中说出是有着极高的可信度的。”

    10.

    “那一年小镇罗格兰多的街头到处可以看见戴水晶牙套的妙龄女孩,很多人敢于露出他们做过美白的牙齿。在年轻牙医的调教下,他们知道了一个道理——要想过美貌关,首先应从牙床着手。五官端正与否,与牙齿的排列和后期的生长发育有着直观的联系;牙齿美白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性格自信。牙医路西法用他的亮白的牙齿和邪魅的气质蛊惑和征服了不知道多少罗格兰多的少女芳心。有没有牙科疾病她们都会结伴来到集会上,只为一睹这个有着接近苍白皮肤的年轻医生的尊容,以安抚她们悸动不安的少女心事和情怀。这一年,她们中间有的戴上了水晶牙套;有的在一台简单的小手术下取掉了令她们头痛的智齿;有的填充了困扰她们已久的蛀牙牙洞,那些隐藏在口腔深处的秘密没有哪个能躲过年轻牙医的慧眼;几乎所有女孩子都给牙齿做了美白,而且她们养成了刷牙的好习惯。”

    “这里面只有一个女孩子不是怀揣着忐忑不安的少女心去见路西法的。之所以见医生的初衷,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受到因为嗜糖如命而造成的蛀牙满营的困扰的病患。那是玫玫第一次走出家门,作为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少女,第一次走出家门,她就穿上了母亲生前的常用装束。装束并没有因为年龄关系穿在玫玫身上就显得突兀,她反而穿出了一幅俨然的贵妇气质——'玫玫的装束吓坏了我,就像是她母亲第一次叩响家门,不!是所有的每一次。'蒂穆多年以后回忆道。第一次走出家门,这镇上的所有事物也并没能引起玫玫的兴趣和关注,仿佛这是她平日里司空见惯的东西,甚至是如火如荼的集会和大马戏团表演也不能令玫玫多看一眼。她孑孓一身,孤高自傲,驾驭起一套与自己年龄并不相符的装束尚游刃有余,她脸上的表情老成持重,俨然一副涉世以深的女人形象。白玉无瑕与世无争,与牙医的第一次会晤,玫玫谈吐自信淡然,不怀任何私心杂念,有如世上的高傲的女王。但对于牙医路西法而言,玫玫的出现以及她淡淡然的谈吐却是对于他的一种直观挑衅,你知道镇上没有哪个女孩子不是怀揣着少女心事来到他这里的,她们真正在乎的向来不是自己的牙病。牙医路西法是高傲的,玫玫的出现挑衅了他地位的优越感。虽妒火中烧,但牙医仍旧拿出一副不温不火的绅士之举对待自己的年轻病患,牙科诊断书上这样写道——口腔疾疫复杂,需病患反复诊疗。”

    “作为镇上唯一的牙医,路西法向来不会担心见不到自己的病患更多次。所以,三天以后玫玫重新出现在集会上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尤其是牙医路西法。在那个用帐篷简易搭作的牙科诊所里面,玫玫被告知牙医正在忙着一台摘除智齿的小手术,年轻的护士小姐便安排玫玫坐在旁边的排椅上稍作片刻以等候牙医的手术完毕。一副贵人打扮的玫玫最初尚能稳重的坐在椅子上面,面纱后面玫玫的脸上毫无表情,脊背笔挺,双手合十放在她合并在一起的双腿上,俨然一副端庄的贵妇形象。 一刻钟以后,玫玫被告知因为麻醉尚未起效手术有所延误。年轻的护士为玫玫端上一杯温水以示歉意,顺便把那天早上刚刚采摘的几只新鲜玫瑰放在对面的茶几上以换掉昨天的花边有些微枯萎的旧花,说是路西法牙医的习惯——玫瑰花不过夜。刚采摘的玫瑰的确新鲜,花瓣上面尚沾有当天早上的新露。花朵浓郁的香味引起了玫玫的兴趣,见四下无人,玫玫拿起其中一支玫瑰观赏把玩,直到最后她没能忍住把玫瑰放在自己的鼻翼深嗅了起来。但是那个时候她的坐姿还是端庄的。半个小时以后,玫玫被告知手术已经开始进行只需稍作片刻。年轻的护士小姐殷勤的为玫玫换了一杯水,并端上新鲜的什锦果盘和来自外国的糖果以示歉意。四下再次无人,端坐的玫玫长裙下合并在一起的双腿有所隐动甚至是细微的摩擦起来,脊背上笔挺的骨头也变得绵软,那些来自外国的她从来没曾见过的糖果牵动着她敏感的味蕾,她的嘴唇有些微的抽搐,唾液像是从嗓眼里冒上来一般。不用看玫玫就能知道那些糖果的制作成份和比例,植物油、奶油、炼乳、麦芽糖精、大豆磷脂和香兰素,以及葡萄糖和麦芽糖等等。最后那些有着花哨糖纸包装的糖果在她面前跳起了舞来,有的甚至跳到了她的面纱前,她合十的双手分开来下意识的抓住其中一颗跳到了她眼前的水果硬糖。吃了第一颗糖以后她就再也没能忍住自己的冲动,那些舌苔上的痴缠着自己味蕾的糖精让她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贵妇身份,让她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病患。鼻子的喘息已经满足不了她的氧气供给了,她用口腔大喘着粗气。她被那些跳跃的有着笑脸的糖果包围了,它们有的跟她说话,有的给她唱歌,有的邀请她一同跳舞。这时候的玫玫面纱后面的表情雀跃,双腿在椅子上面来回摆动起来,舞弄着双手试图抓住那些调皮的糖果。候诊室里玫玫的所作所为,以及摆脱了装束羁绊玫玫所暴露的自己十六岁的少女形象,在手术室的一个不起眼的窗口后面,被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医生不一而足的全部目见,他薄如蝉翼的嘴唇上挂着一个邪魅微笑。那次就诊玫玫并没能看见牙医,再一刻钟后玫玫被告知手术有点差池,让她两天以后的同样时间再来,年轻护士转达了医生对于玫玫的诚挚歉意。”

    “没能等上两天,因为头一天吃了过多的外国糖果,玫玫因为牙疼再次来到诊所。 相比于第一次来诊所的初衷,虽然这次仍然以病患的身份到来,但是因为昨天在诊所候诊室的种种失态之举,玫玫的心绪却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母亲装束带来的神奇效力全无,贵妇气质荡然无存,那些摆放在茶几上的不曾隔夜的玫瑰,新鲜的什锦果盘和外国糖果都令玫玫不住的羞赧。面对医生,虽尽力为之,玫玫仍没能像第一次一样表现的那样高冷。因何产生这种质变,玫玫本人也说不清楚。总之,玫玫在诊所的时候行为变得拘束。也或是因为牙齿的疼痛,对于医生的诊断,玫玫言听计从。那次就医,玫玫的部分牙洞得到镶补。但是有两颗关键臼齿已经被完全蛀坏了,没有镶补的必要。玫玫答应三天后来重新来诊所做换取假牙的手术。”

    “在这个来自外国的午夜牛郎的猎艳手段面前,年轻的十六岁少女占尽了下风。虽始终没能被俘获少女芳心,但在三天以后的手术台上,牙医在玫玫面前撕坏了他绅士的假面。在那个幽暗的手术室里,玫玫极力反抗,用随手摸到的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划破了医生的左半边脸颊,血从苍白的皮肤里缓慢的析出,医生攫住玫玫抓着手术刀的手,因为力量悬殊,玫玫的手很快就松开了,手术刀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尖锐且持续。局部麻醉很快产生了效力,玫玫的反抗以卵击石。牙医将少女扑倒在狭小的牙科手术台上,石膏粉,苏打水,手术刀具散落一地,电动磨石被不小心触发,兀自转动起来,发出'滋滋'的恼人声响(以至于后来,这种滋滋的恼人幻听一直停留在玫玫的耳海里,占据了她以后的短暂生命。)牙医用他灵活且绵软的舌头拭遍了少女蛀牙的所有牙洞…玫玫目见了那些跳舞的外国糖果,她的胸腔里发出有如鸽子一般的'咕咕咕'的声响,她甚至有一味想吃掉花树上的害虫的冲动。”

    “再次醒来以后,玫玫的两颗病害的臼齿已经被拔掉换成了两颗洁白的陶瓷假牙,牙齿已经做了美白,如同镇上所有的女孩子一般,玫玫现在也拥有了一口媲美象牙般洁白的牙齿。她留下了其中一颗自己的坏死的臼齿了表纪念。她没能再次记起手术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耳海里全部都是电动磨石发出的'滋滋'声响,只有医生面部的渗着血迹的纱布令玫玫生疑。坊间有传闻说,这个来自外国的牙医路西法有一手催眠术的好本领,那些把他视作闺中密友的女人们无一不受到其蛊惑。”

    11.

    “滋滋滋…”

    “那年盛夏,小镇罗格兰多的集会结束以后,马戏团继续远走他方,外国牙医路西法也一同离开了小镇。余热始终不肯退散,小镇没曾下过一场雨。在那持续的闷热里,焦渴的人们豢养着彼此的秘密。那年,酒吧'橡胶子弹'的啤酒供不应求,价格被不断抬高,为了一杯扎啤,不止一次发生年轻牛仔的斗械事件。'决斗不再是为了心爱的女人。'那些富余的啤酒瓶被那些新晋的年轻牛仔用来练习枪法,每个年轻人都有着自己快速掏出左轮手枪的手法。年轻的女孩子也不再结伴出行,她们在种满海棠花的花园里乘凉,练习十字绣和嚼舌根,她们不愁没有八卦新闻,年轻的她们都有着如同深闺怨妇一般的长舌,秘密在她们口中有如病毒一般传播。那年热病泛滥,透纳医生在镇上忙碌游走,仍然没能挽救很多病重的老人。钟表店主人老蒂穆在那年患上腰疾,背也比以往更加驼了。老蒂穆深闺中的女儿玫玫在马戏团走后第二个月的经期发现自己的月经没有如约到来。”

    “'滋滋滋…'那些耳海里的时强时弱的声响不断困扰着玫玫,第三个月的经期同样没有月经反应,小腹已经开始有些隆起了。成为既定事实,玫玫不再怀有任何侥幸心理,她知道自己是怀了孕。除了父亲蒂穆,她只接触过一个男人,就是集会期间到来的外国牙医路西法。致使她怀孕的罪魁祸首,肯定就是有着午夜牛郎的外号的男人。没有旁念,玫玫一心想要生下孩子。除了来自父亲蒂穆的担忧,关于生孩子这件事玫玫甚至没有一丝恐惧之意,在她看来有如给那个大眼娃娃缝制洋装,生下一个孩子是更为刺激人心的游戏。开始时,她用长长的黑色纱布将自己的小腹裹起来,以免引起父亲的怀疑。五个月后,单靠纱布已经不能隐瞒下去了,况且玫玫有了强烈的妊娠反应。事情败露,但是孩子已经没有被打掉的可能,老蒂穆降怒于玫玫'没有父亲,这孩子不被福祉,你就等着生下一个长着尾巴的怪物吧!”

    “孩子还未出生就被自己的外祖父降了咒,尚在娘胎的唐卡就不曾得到任何人的祝福。怀胎不到十个月,透纳医生就被匆忙告知玫玫要生了,医生再度以产婆的身份来到蒂穆的钟表店'未来时光'。年轻母亲的身体状况很正常,诞下那名男婴的过程也很顺利,只是新降生的孩子除了两腿间的耻骨以外,医生透纳还摸到了孩子屁股间的尾骨位置长着一条短小的尾巴,尾巴上甚至长着稀疏的可疑的鬃毛。果不其然,老蒂穆的降咒应验在了自己的外孙身上。除此以外,孩子没有其他不正常的地方。但是,钟表匠老蒂穆却对那条长着猪鬃的尾巴耿耿于怀——'那是撒旦的尾巴!'年轻母亲却甚是欢喜,没有丝毫嫌弃之意,当下就给孩子起了一个象征福气的名字——唐卡。毫不避嫌,刚刚生下孩子,玫玫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身为母亲的高贵权利,用自己充满奶水的胸脯堵住了孩子嘤嘤啼哭的小嘴。'像是已经生了数胎的女人',透纳医生后来回忆道。”

    “与其说是母子关系,倒不如说是小唐卡更像是尚年幼就当上母亲的玫玫的玩伴。作为母亲,玫玫虽小,但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天性,她在这方面的早熟甚于许多年轻母亲。玫玫做起事来驾轻就熟,喂奶,唱早教儿歌,换洗尿布等等都不在话下;作为玩伴,玫玫又全然表现出身为少女的稚嫩之心,哪个过家家的少女抱着的不希望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呢?孩子长到四五个月里,有一次玫玫在喂奶的时候竟被两颗尖锐的硬物咬到了乳房。那一瞬间,那些久违的'滋滋滋'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迅猛的占据了玫玫的耳海,冲动的玫玫一把将孩子丢进摇椅里,小唐卡在摇椅里面大声啼哭起来。在他张开的嘴里,年轻母亲看见了那两颗新生的亮白如同象牙一般的乳牙。此刻,玫玫的脑海中全是一副变形的苍白脸庞,一口亮白的有如象牙一般的牙齿,只在左脸颊上的刀痕里析出殷红的血来。孩子的确无辜,但是孩子的生父却是一个有着午夜牛郎之称的无耻之徒。当下,不管小唐卡的哭声如何凄厉,有如蚂蚁蛀骨一般,玫玫翻箱倒柜找寻那些早已藏匿已久的糖品,重拾对于甜食的如命嗜好。”

    “孩子长到七八个月里,年轻母亲决心给孩子断奶。断奶期间的小唐卡养成了咬取自己拇指的习惯,以至于后来,长大成人的唐卡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我还能看见他不时的咬取自己的拇指。断奶后不久,玫玫死于三月的一个良夜,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天气晴朗,漫天星斗,天上挂着一轮满月。没有任何不祥之兆光临'未来时光'。那晚,小唐卡在摇椅里咬着拇指,玫玫正在浴盆里洗澡,一颗莫名其妙的流弹击碎了浴室的玻璃误打误撞的正巧击中了玫玫的心窝。据说,那颗流弹来自于两个年轻兄弟之间的一场械斗。他们因为在星期天的晚上同时钻进了寡妇伊娃的深闺,并先后钻进了她的被窝里,从而引发了那场兄弟之间的决斗。本来寡妇伊娃左右逢源,要求哥哥每周一三五的晚上来她家;弟弟每周二四六的晚上来她家,她会为两个年轻人留门不上门闩。星期天晚上伊娃休息,不再有安排,并且她会插上门。向来没出任何差池。但是那天晚上,兄弟二人同时精虫上脑,先后翻过墙头光临了伊娃的深闺。二人撞在一起破坏了原有的平衡,便不禁大打出手,以证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那场月夜下的决斗,镇上两个最好的神枪手同时拔枪,子弹撞在一起,一颗被反弹到暗巷间射死了一对正在交欢的流浪狗;另外一颗首先弹到停靠在街上的汽车保险杠上,又被弹到未来时光的阁楼间,在两个大小不一的齿轮的挤压作用下,子弹又被重新发射出去,击碎卧室的门板,穿过小唐卡的摇椅,又击碎了浴室的玻璃,不偏不倚正中正在浴盆洗澡的玫玫的心窝。有那么一瞬间,那些'滋滋滋'的声响在玫玫的耳海里如同浪潮一般退散,'真好呀,终于听不见那些恼人的声响了。'玫玫临死前看着摊开在手心里的血水说道。”

    “滋滋滋…”

    12.

    “唐卡长到五岁的时候,切除尾巴的手术到了最好的时机。透纳医生便问询孩子的外祖父是否要做这台风险几乎为零的手术,还没等到钟表匠的回答,就被当事人——五岁的小唐卡一口否决掉了。'不!'回答斩钉截铁,在那些零碎的钟表零件间玩耍的小唐卡甚至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说话间,唐卡已经组装起了一个小小的钟表。那个时候,尚年幼的唐卡就已经展现出了对于机械和动能的天才来。以至于后来,单纯的制作钟表已经不能满足这个天才少年了,他在机械方面的很多建树令自己的外祖父汗颜,要知道老蒂穆一生都在跟这些机械零件打交道。”

    “虽然因为那条可疑的尾巴,每每闯祸,小唐卡都会被外祖父骂作'少年撒旦''魔鬼'等。但是老蒂穆是深爱着自己的外孙的,不仅是因为小唐卡的天才,老蒂穆的爱里还有对于女儿玫玫的自责,但那些发自肺腑的爱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血脉。所有的关于机械和钟表的知识和技能老蒂穆都不遗余力的传授给了自己的小外孙。小唐卡本人亦深谙外祖父对自己的无限爱意,以至于最后唐卡离开小镇罗格兰多时这样对老蒂穆说道——'你很好,可是我就要走了。'”

    “老蒂穆曾经跟自己的外孙参加过一场集会,当然是有大马戏团的集会,我正是那年的'马戏之王'。那个时候的蒂穆腰疾已经很重,常在那个狭小案几上的工作让他的背脊已经驼成了一座小山。老蒂穆行动不便以及外孙尚年幼,所以集会上很多刺激人心的项目两个人都没能参与,对于年幼的唐卡这多少不无遗憾。但是回忆起很多年前那场盛大的集会——年轻的蒂穆和阿察尔内斯在云霄飞车上抛洒花环,在简易摩天轮里的激吻,蒂穆在射击游戏上的百发百中,以及年轻的阿察尔内斯跳的草裙舞…不禁令年逾半百的蒂穆老泪纵横,感叹时光荏苒岁月蹉跎。那场祖孙二人共同参与的集会还了这个老人多年以前的夙愿。他们看遍了所有大马戏团的表演,尤其那些匪夷所思的魔术表演最让小唐卡着迷。有一次因为尿急,小唐卡误闯后台,不小心目见了魔术师表演用的道具,那些精密而充满智慧的机械令唐卡迷失了自己。这成了后来唐卡跟随大马戏团出走的诱因之一。”

    “而如今,唐卡出走以后的多年,年逾七旬的蒂穆寡居在这所老建筑里,未来时光一度成为孤独的代名词。黄沙不被覆盖,灰尘亦不被沾染,但是打开未来时光的大门会迎面而来一阵不明所以的阴风,命作孤独。因为腰疾和驼背,老蒂穆在那狭小案几上的所有工作更为漫长了。他不会随便起身,仿佛自己的脚和那个高椅一同生了根,它们在地下盘根错节蒂固根深。终于赢了,孤独终于占据了这所建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主人。”

    “长到十岁以后,小唐卡的身体就不在发育了,除了那条可疑的尾巴,小唐卡还成了侏儒。理所当然的,他没交到过什么朋友,除了身世成谜的我。我只知道我被寡妇伊娃收养,是喝羊奶长大的女孩,我被送到寡妇伊娃的家里,她家的母羊就再也没断过奶,这一度成为她的一份稳定收入。之所以敢肯定我不是寡妇伊娃所生,是因为寡妇伊娃天生一副坏死的卵巢,不具备生育的本事,不能生育,却淫欲成性,她用自己广阔的胸海克死丈夫以后就成了镇上出了名的荡鸟。有传闻说,我是神枪手唐纳斯的私生女,他正是那年月夜下械斗的主人公之一,他是哥哥。弟弟入了狱,因为那枚射穿玫玫心窝的子弹口径与弟弟当晚所用的左轮手枪口径一致。传闻说我的母亲正是镇上裁缝的独生女儿丽贝卡,因为没有结婚就怀孕生下我而成为蒙羞的处女,在舆论压力下生下我不久后就割腕自杀,含恨死在了自己的浴室里,关于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丽贝卡一直缄口不语直到把秘密带进了坟墓里,这是她对于爱情的忠贞体现。孩子的父亲是谁,一度被镇上的居民笑称为拿虎头钳也掰不开的秘密。传闻还说我是被偷出来放在寡妇伊娃家的,有人目见偷我的人正是神枪手唐纳斯,他就是那个害死丽贝卡的无情浪子。被众人扣上这样的帽子,是因为丽贝卡至死他都没敢站出来担负责任。”

    “透纳医生没少光临寡妇伊娃家,不是因为伊娃的淫荡成性,而是因为我天生的心脏缺陷。我长到十岁那年,医生透纳就给我判了死刑——'顶多再活两个月!'的确,我死过一次。被救活的时候身体里就被植入了那枚你之前曾经见过的机械心脏,手术是透纳医生做的,而那枚机械心的制作者正是年幼的唐卡。那之后,我常常混迹于酒吧橡胶子弹和钟表店未来时光,不再回寡妇伊娃的家里,直到几年以后唐卡跟随大马戏团远走他方。”

    13.

    “我坚信,唐卡跟随大马戏团出走的原因,除了对于魔术道具机械制作的着迷,另外一个诱因是大马戏团新晋的驯兽师——侏儒安娜。”

    “唐卡虽身为侏儒,但是相对其他侏儒而言,虽然他身材矮小,但是他的身体比例是及其匀称的。与其说是侏儒,倒不如说是另外一种标准的矮小。他英俊的脸庞加上他那条可疑的尾巴,让他更像是来自别的世界的少年王子。锦书难托,我所有的年幼心事,我所有的作为少年的蠢动和不安,以及我的每一下心脏的跳动和脉搏的回应,甚至我血脉里流动的水乳,都跟这个来自番外的少年有关呀!伴随他的出走,我的希望和我年幼的所有忍动都化作了阳光下最无力的泡影,我的机械心脏甚至一度停跳。而如今,我的机械心再也感受不到疼痛和少年时的所有蠢动不安,失去了心所能带给我所有感受——喜乐、不安、和痛苦。仅存的大脑意识却强烈的引导和支配我——让我寻见他,让我找到他,让我重新目见他带着光芒的笑容。”

    “我要找到唐卡!”讲到这里,少女温斯莱特满眼风雨,落下隐忍的泪来。可是没有一颗真正的心脏,她的泪水来自哪里呢?

    “'我要给你一颗心脏呀!';'活下去呀!我会带你见识别处的四季。';'我要造一架飞机,在巴旦木树中飞行,飞过所有的铁皮屋顶…你来做我的副驾驶。';'我的永动机要用你的名字命名呀!可是你没有名字。'…作为将死之人,唐卡为我做了无数个大梦,这一度成为我努力活下去的理由。他出走已经两个四年了,大马戏团来的集会上我问遍了所有异国来客,却始终没听说唐卡的消息,以及那个驯兽师侏儒安娜也销声匿迹。可是唐卡在我将死之时为我做过的所有大梦,一遍遍在我的脑海里和梦里重复上映——我坐着他制作的飞机见识别处的四季;他在我耳边说过的所有话,在我的耳海里不断放大成为永不退散的浪潮。”

    在那漫长讲述的最后,少女温斯莱特将头埋进双腿间,陷进无尽的沉默里。我看着她不时抽动的双肩,心里异常难过,相比少女温斯莱特而言,我是有着一颗完整心脏的人呀。但我没有试着去安慰她。我只是隐隐的觉得,少女温斯莱特将成为我漫长旅程里最重要的伙伴。

    那天傍晚,大漠里落日仓皇。我们等到了一辆卡车,那是给小镇罗格兰多送储备油的车,我们拦下卡车来。我用双倍价格买了备用的汽油以及足够喝的可口可乐。

    我点上一支烟重新发动机车,电台里放出一首久违的古老民谣,漂泊无依和流浪气息充满了整个车厢,我敢肯定唱歌的是个老的吟游诗人,这嗓音定是陪他走遍了美洲——让我作别左轮和酒精,让我沉浸烟草和泥土。我和少女温斯莱特相视一笑,我对她说“你来做我的副驾驶。”我踩下了油门,引擎的声响让我像是在享受初恋,在享受一个年轻的姑娘。兴奋让我的骨头比任何时候都灵活,我的肺叶比任何时候都有力量,我的脸色比任何时候都红润。我有自由如同空气一般的意志,我甚至感觉死在此刻最为惬意。刻轮胎碾转石子发出动人的声响,朝向落日的方向,车子急速驶去。公路孤独且绵长,我就要驶进那些古老电影的黑白画面里。那些令人昏聩的午后,我看着那些黑白电影长睡不起,像是《逍遥骑士》像是《内布拉斯加》像是《公路之王》。还有两到三天的车程我们就要驶出沙漠了。我看着旁边的少女温斯莱特,她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嘴角带着着一丝安静的笑容,她俨然已经成为这场漫长之旅的我的不可或缺的且最重要的伙伴。喝了一口可口可乐,我用闲置的右手在她的胸口别上那枚用可乐盖子和别针特意为她做的勋章——公路之王荣誉勋章。

    再会了!朋友!

    ——上部完 于2015年3月19日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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