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的气温还是那么淘气,想降几度就几度,出门的时候舍友提醒带件外套,就随便拿了件绿色的,穿上才发现打底衫是红色的,可是懒惰战胜上楼,本来昨夜要洗的衣服还在泡着,昨夜哭过的眼睛也还在肿着,昨夜的风很大,挣扎了整个冬天的叶子终于坚持不住,落在地下时还飒飒怒吼抱怨不公,但是春天到了,没办法。
今天参加的读书会是《自私的基因》,说实话我没读过,昨天刚从图书馆借到,翻了序言和目录,发现和我理解的书名与内容差异是巨大的,或许经过读书会会有更多的收获,再读也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我比较喜欢这种读书方式,路途遥远我们就在一起吧,考研学习的压力已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完完整整读完一本书,很后悔大一大二的时光没有多读几本书,他说我看书的时候是最认真的,再无其他,他也很吃书的醋,所以我没办法和他同行,在怎么做呢,只要喜欢就甘愿吧,喜欢读书,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这两点读书会都给了我,每次一个新奇的地方,新的书,也许还有旧的书友。
从自私的基因到利己的基因,或者从基因的自私到人类的自私,基因为何会必然地表现出自私性,成功基因的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无情的自私,都说基因在某些特征性情情况下也会滋生出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优秀的基因才能够产生利他,相互合作之间生存发展。既然基因是自私的,可为什么又会合作,从某种意义上和人类是一模一样的,它带有一定的目的性,行为结果上会产生利他。
社会科学如何理解人类的自私、利己与利他行为?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霍布斯的“丛林法则”,亚当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哈丁的“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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